如果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單方面
⑴ 勞動合同可以單方面簽嗎
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是常識告訴你,可以仲裁的。進入公司就必須簽合同,交保險的。這是國家強制的,雖然很多公司不這樣做。但是仲裁的話,應該勝算很大。
⑵ 未簽勞動合同,有事實勞動關系,員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可不用通知單位嗎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答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用人單位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因此,員工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勞動關系,而無需提前通知
第三十八條規定如下: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⑶ 沒簽勞動合同可以告公司嗎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如果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單方面擴展閱讀:
員工拒簽勞動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員工拒絕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且用人單位無需對勞動者進行任何賠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拒簽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勞動者雙倍工資。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時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後將勞動者辭退的,應當賠償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若屬於違法辭退,則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
來源法規:《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最長應支付11個月雙倍工資,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還未簽定勞動合同,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員工維權途徑
法律已經針對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獲得補償做出明確規定,那麼勞動者究竟該怎麼維權呢?
(一)准備證明和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
任何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或者有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憑證,都可作為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
(二)維權流程:雙方協商→勞動仲裁→提起訴訟
勞動者可以依據法律和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提供證據向勞動部門提起勞動仲裁,如果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是最後的維權手段,如果勞動者在前面兩個方法中已經能夠解決問題,那麼就沒必要訴訟了。
用人單位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在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的情況要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⑷ 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是否屬於違法
1.公司未在你入職一個月內與你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屬於違法,應當支付你從入職滿一個月後的第二天起到補訂勞動合同前一天止期間的雙倍工資,並且應當及時補訂勞動合同。
2.公司未為你繳納社保屬於違法,應當及時補繳社保,如果你不想做了,你可以以此為由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系),並且依法要求單位按照你滿半年不滿一年的工齡支付你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公司不支付加班費也不調休的屬於違法,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翻倍支付加班費或者調休。
4.如果你的工作崗位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發放高溫費的情況,那麼公司不發放高溫費屬於違法,應當補發。
5.公司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關系,你可以要求單位按照你滿半年不滿一年的工齡支付你二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6.你可以向當地區縣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免費申請勞動仲裁,提出以上賠償要求。
⑸ 公司和員工勞動合同簽單方面的合不合法
公司和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如果是簽單方面簽訂的不合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必須是雙方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者可以反饋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資源源於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認定單方面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⑹ 還有幾個月就退休了,用人單位單方面不續簽勞動合同,怎麼辦
這要看你的合同是否到期了,工作年限是否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建議查閱一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或咨詢有關部門。
⑺ 如果沒有和公司簽訂合同,公司單方面辭退會有補償嗎
根據勞動法規定,絕對要補償: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時間
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演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證據,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
3、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系)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根據勞動法規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