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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作品侵權

發布時間: 2021-01-14 04:59:37

⑴ 請問未經授權,翻譯國外文學作品,在雜志社投稿並寫明原作者,發表後算侵權

算的,未經授權而翻譯發表就是侵權了,即使寫明原作者也是侵權,因為你事先沒有得到原作者的同意,也沒有付稿酬,所以如果原作者上訴你一定會敗訴,最好走合法途徑。

⑵ 在直播中朗讀文學作品算侵權嗎

朗讀不算,說是你的作品就算,只要你不註明虛假的作者,不印刷或者拷貝去進行盈利行為就沒事。

⑶ 判斷文學類作品侵權的規則有哪些

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就「瓊瑤訴於正」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宮鎖連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編權和攝制權,判令五被告停止侵權,賠償原告500萬元。

筆者認為,從版權角度看,本案一二審通過詳盡的舉例和說理進一步明確了關於文學類作品侵權比對的兩個重要規則。

第一,文學作品中思想與表達的劃分較為復雜,需要分層分析。

文學作品的表達不能僅局限為對白台詞、修辭造句,也不能將文學作品中的主題、題材、普通人物關系認定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

具體而言,文學作品的要素包括作品主題、主線情節、人物角色、展開情節、具體場景、文字描述、人物對話等。這些要素由抽象向具體漸變,形成一個以思想為核心以表達為包裹逐層向外輻射的作品體系。

綜合以上對作品各個構成元素的分析,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就一部作品而言,作品主題、主線情節、人物角色中的典型特徵屬於作品的思想,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換言之,作品是否被侵犯改編權,需要從展開情節、具體場景、人物對話、文字描述等方面去尋找答案。在本案中,瓊瑤所主張的劇本21個情節(小說主張17個情節),正屬於主線情節下的第二層展開的展開情節,在具備獨創性的前提下(法院判定為9 個),正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與其他的具體場景、人物對話、文字描述等,共同構成原告作品中受到著作權保護的核心部分。

第二,對於作品中人物關系和人物設置,應對人物與情節的相互結合互動形成的表達進行比對。

文學作品中,情節的前後銜接、邏輯順序將全部情節緊密貫穿為完整的個性化表達,這種足夠具體的人物設置、情節結構、內在邏輯關系的有機結合體同樣可以成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如果被訴侵權作品中包含足夠具體的表達,且這種緊密貫穿的情節設置在被訴侵權作品中達到一定數量、比例,可以認定為構成實質性相似;或者被訴侵權作品中包含的緊密貫穿的情節設置已經佔到了權利作品足夠的比例,即使其在被訴侵權作品中所佔比例不大,也足以使受眾感知到來源於特定作品時,可以認定為構成實質性相似。

必須指出,主題相近的作品創作確會導致個別或者局部情節相似,這是文學創作中的正常現象,但是,如果一部作品在情節展開後,無論是在於人物角色的結合上,還是在故事發展的先後順序上,都與另一部作品一一對應,形成了如影隨形的相似關系,就無法撇清抄襲他人作品的嫌疑。因此,即使侵權人對於抄襲的情節能夠一一找到表面上合法或者合理的來源或者出處(例如公知的情節或者橋段),但只要諸多情節的前後連接、組合以及與人物關系均保持一致,就無法擺脫侵權指控。正如一審判決所指出的那樣,文學作品中的人物設置及人物關系,如果僅僅是「父子關系」、「兄弟關系」、「情侶關系」等,應屬於思想范疇。如果人物身份、人物之間的關系、人物與特定情節的具體對應等設置已經達到足夠細致具體的層面,那麼人物設置及人物關系就將形成具體的表達。

在本案中,原告指控被告侵權的21個情節及其創編串聯構成了原告作品《梅花烙》的主要及整體故事表達,被告僅僅是角色身份做了重新變換,而人物關系以及情節互動給人一種強烈的「復制」之感,當情節的相似已經到了連多處細節都相仿或者簡單代換時,是否構成相似的答案已經呼之躍出。因此,類似這種情形,可以認為,已經對作品的主要部分的獨創性表達構成了明顯侵害。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⑷ 教材中引用的文學作品算不算侵權

這個,一般來說侵權都是說的仍在盈利的產品,或者仍在收費的東西,或者你引用專是商用。例如一個屬動漫剛出來,在某個網站還必須收費才能觀看,如果你引用其中的片段,這就涉嫌侵權了。而教材不是以盈利為目的的,所以不算侵權吧。

⑸ 改寫文學作品侵權嗎

改編作品的作者對其改編的作品有獨立的著作權,但是改編他人作品之回前,應徵得原作品著作答權人的同意,並向其支付報酬,並且在改編作品上應該註明。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五)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即以復制、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第十二條 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⑹ 判斷文學類作品侵權的規則有哪些

我國針對著作權的一系列保護,專門制定的有著作權法,那麼判斷文學類作品侵權的規則有哪些?下面華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這方面的知識,歡迎閱讀!
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就「瓊瑤訴於正」案作出二審判決:認定《宮鎖連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編權和攝制權,判令五被告停止侵權,賠償原告500萬元。
筆者認為,從版權角度看,本案一二審通過詳盡的舉例和說理進一步明確了關於文學類作品侵權比對的兩個重要規則。
第一,文學作品中思想與表達的劃分較為復雜,需要分層分析。
文學作品的表達不能僅局限為對白台詞、修辭造句,也不能將文學作品中的主題、題材、普通人物關系認定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
具體而言,文學作品的要素包括作品主題、主線情節、人物角色、展開情節、具體場景、文字描述、人物對話等。這些要素由抽象向具體漸變,形成一個以思想為核心以表達為包裹逐層向外輻射的作品體系。
所謂作品主題,是指一部作品表達的的中心思想或者宏觀命題,例如,西方名著《基督山伯爵》的主題是「復仇」,而類似的文學母題在世界文學作品中屢見不鮮,例如我國的《趙氏孤兒》、英國的《王子復仇記》、日本的《四十七武士》等,顯然,作為抽象的主題思想,作品主題不可能被某個作者所壟斷,因此被公認屬於公有領域的思想范疇。
主線情節,是在作品主題之下的第一層展開。例如,《基督山伯爵》為了使「復仇」這一主題具體化,創作了 「主人公蒙冤入獄,後來設法越獄並報仇雪恨」的主線情節。主線情節雖然是作品主題的具象,但是仍然屬於較為抽象的范疇,因為僅憑「主人公蒙冤入獄,後來設法越獄並報仇雪恨」這一情節,人們會聯想到很多文學作品或影視作品均有類似的情節,例如風行一時的美劇《越獄》以及經典電影《肖申克的救贖》等。主線情節也無法納入作品表達的范疇,因為這種諸如「蒙冤入獄後出獄雪恨」、「有情人歷經磨難終成眷屬」、「壞蛋作惡多端終有惡報」、「普通人勤奮刻苦終獲成功」的主線情節,都屬於作品宏大主題(復仇、愛情、善惡、奮斗)下的第一層子命題,不但為人們所熟知,也是中外作者自由創作的通用要素,將其歸入作品的思想范疇也順理成章。
人物角色,是指作品所塑造的人物性格、心理特徵、人物語言等復雜的綜合形象體。對於人物角色的判斷,需要進行一分為二的分析。人物角色可以分為真實存在的人物和虛擬的文學形象。對於真實存在的人物,由於其事跡屬於事實范疇,因此對基本事跡的描述屬於著作權法上的「唯一性表達」,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不屬於作品的表達范疇,只有作者基於對人物性格的把握演繹的獨創性細節才可以構成表達;對於虛擬的文學形象,則由於作者對該形象的創造常常是基於現實生活中的人物典型或者是若干典型人物性格的糅合所完成,因而其形象包含了典型的人物角色塑造和作者獨創的部分。例如,一提到吝嗇鬼形象,人們馬上會想到《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守財奴》中的葛朗台,《儒林外史》中的嚴監生。而文學作者在創造這一形象時,常常會參考這些形象,因而具體到某一吝嗇鬼塑造時會吸納公有領域的典型形象的某種特徵成分,因此,對於此種情形,應將這種人物形象中的典型特徵成分排除出作品的表達范疇。正是基於這個原因,美國法院在nicholsv.universalpicturescorp.一案中首次提出,人物角色被開發的程度越低,其受到版權的保護越小。
展開情節,是指在主線情節下的第二層展開,即作者為了進一步貫徹作品主題,使主線情節更加具體、生動而塑造的具體情節。例如,《西遊記》的主題是「取經」,主線情節是「師徒四人經歷千辛萬苦降服各種妖怪後取得真經」,而具體情節展開就是諸如「偷吃人參果」、「三打白骨精」等等。一般認為,展開情節由於是對主線情節的展開,具有很大的創作自由度,因此除非是公認的橋段(例如武俠作品中經常出現的主人公失足掉下懸崖非但會大難不死,反而會有奇遇或艷遇),一般在司法實踐中將其視作作品的表達范疇。
具體場景、人物對話、文字描述,就是構成展開情節的基本要素,屬於作品的底層表達要素。由於具體場景已經具體到明確的時間、地點、時間、因果關系、人物、背景設置,而人物對話、文字描述更是體現作者獨創性的重要方面,因此,當作品比對進行到這一層面時,作品是否構成侵權就變成了相對簡單的技術問題,法官只需要進行字面比對和相似度評估就可以得出答案。這一層次的作品侵權,在美國版權法上被稱為「字面相似」(literalsimilarity),即抄襲作者實際使用的語言,這種情形表現直觀,易於判斷,法院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抄襲的數量及其在作品中所佔的分量。
綜合以上對作品各個構成元素的分析,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就一部作品而言,作品主題、主線情節、人物角色中的典型特徵屬於作品的思想,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換言之,作品是否被侵犯改編權,需要從展開情節、具體場景、人物對話、文字描述等方面去尋找答案。在本案中,瓊瑤所主張的劇本21個情節(小說主張17個情節),正屬於主線情節下的第二層展開的展開情節,在具備獨創性的前提下(法院判定為9 個),正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與其他的具體場景、人物對話、文字描述等,共同構成原告作品中受到著作權保護的核心部分。
第二,對於作品中人物關系和人物設置,應對人物與情節的相互結合互動形成的表達進行比對。
文學作品中,情節的前後銜接、邏輯順序將全部情節緊密貫穿為完整的個性化表達,這種足夠具體的人物設置、情節結構、內在邏輯關系的有機結合體同樣可以成為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如果被訴侵權作品中包含足夠具體的表達,且這種緊密貫穿的情節設置在被訴侵權作品中達到一定數量、比例,可以認定為構成實質性相似;或者被訴侵權作品中包含的緊密貫穿的情節設置已經佔到了權利作品足夠的比例,即使其在被訴侵權作品中所佔比例不大,也足以使受眾感知到來源於特定作品時,可以認定為構成實質性相似。
必須指出,主題相近的作品創作確會導致個別或者局部情節相似,這是文學創作中的正常現象,但是,如果一部作品在情節展開後,無論是在於人物角色的結合上,還是在故事發展的先後順序上,都與另一部作品一一對應,形成了如影隨形的相似關系,就無法撇清抄襲他人作品的嫌疑。因此,即使侵權人對於抄襲的情節能夠一一找到表面上合法或者合理的來源或者出處(例如公知的情節或者橋段),但只要諸多情節的前後連接、組合以及與人物關系均保持一致,就無法擺脫侵權指控。例如,在本案中,正如原告方所指出的那樣,被告可以用《紅樓夢》中寶黛釵的關系來抗辯雙方作品中的男女主人公與公主關系的獨創性,但是,寶黛之間的關系繼續發展卻不是偷龍轉鳳;被告可以用《西遊記》中唐僧幼年被置於木盆放入江流被老和尚撿走的故事來抗辯「女嬰被拾、收為女兒」情節的獨創性,但是,唐僧日後卻沒有下嫁給某位王公貴族子嗣為妾……正如一審判決所指出的那樣,文學作品中的人物設置及人物關系,如果僅僅是「父子關系」、「兄弟關系」、「情侶關系」等,應屬於思想范疇;如果就上述人物關系結合故事情節加以具體化:「父親是王爺而兒子是貝勒但兩人並非真父子」,「情侶雙方是因偷換孩子導致身份顛倒的兩個特定人物」,則相對於前述人物關系設置而言,這樣的具體設計則更傾向於表達。如果再將特定事件安插在存在特定關系的人物之間,則無疑又是對人物設置及人物關系的更為具體化設計。如果人物身份、人物之間的關系、人物與特定情節的具體對應等設置已經達到足夠細致具體的層面,那麼人物設置及人物關系就將形成具體的表達。
在本案中,原告指控被告侵權的21個情節及其創編串聯構成了原告作品《梅花烙》的主要及整體故事表達,被告僅僅是角色身份做了重新變換,而人物關系以及情節互動給人一種強烈的「復制」之感,當情節的相似已經到了連多處細節都相仿或者簡單代換時,是否構成相似的答案已經呼之躍出。因此,類似這種情形,可以認為,已經對作品的主要部分的獨創性表達構成了明顯侵害。《宮鎖連城》雖然在故事線索上更為復雜,但是瓊瑤主張的上述情節的前後銜接、邏輯順序均可映射在劇本《宮鎖連城》的情節推演中,即使存在部分情節的細微差別,但是並不影響劇本《宮鎖連城》與涉案作品在情節內在邏輯推演上的一致性。瓊瑤主張的上述情節,如果以劇本《宮鎖連城》中的所有情節來計算,所佔比例不高,但是其包含的情節設置已經佔到了涉案作品的足夠充分的比例,以致於受眾足以感知到來源於涉案作品,且上述情節是《梅花烙》的絕大部分內容,因此,二者在整體上仍然構成實質性相似。

⑺ 侵犯文學作品著作權的賠償標准

文學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如果沒有經過文學作品著作權人同意就擅自使用的,就是一種侵權行為。文學作品被侵犯的,造成較多損失的,可以及時提起侵權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害並賠償。那麼侵犯文學作品著作權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呢?接下來八戒知識產權就您了解相關知識。侵犯文學作品著作權的賠償標准確定對方侵犯了你的文學作品著作權的,要做好以下的起訴准備:1、搜集和整理對方侵權的證據材料。2、證明涉嫌被侵犯的圖書著作權本身成立。3、證明侵權行為存在以及具體的抄襲方式。4、到法院遞交起訴狀,選擇原則是方便原告、原理被告以及選擇大城市的原則。5、起訴前及時採取申請訴前禁令、證據保全、財產保全等措施因侵犯文學作品著作權而引起的賠償,其賠償標准和數額我國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具體賠償如下:1、能確定實際損失的,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要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2、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要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不過,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3、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人民法院就會跟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不過,除了通過起訴賠償之外,還可以通過調解,也可以根據當事人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者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書面協議,也沒有在著作權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的,那這樣就只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⑻ 在文學作品裡引用了學術論文,會不會造成侵權

建議標注好引用的內容文獻,這樣格式也是比較貴規范的。

⑼ 文學作品著作權被侵犯該怎樣維權

文學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如果沒有經過文學作品著作權人同意就擅自使用的,就是一種侵權行為。文學作品被侵犯的,造成較多損失的,可以及時提起侵權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害並賠償。那麼文學作品著作權被侵犯該怎樣維權呢?接下來八戒知識產權就帶您一起了解相關知識。文學作品著作權被侵犯1、搜集和整理對方侵權的證據材料。2、證明涉嫌被侵犯的圖書著作權本身成立。3、證明侵權行為存在以及具體的抄襲方式。4、到法院遞交起訴狀,選擇原則是方便原告、原理被告以及選擇大城市的原則。5、起訴前及時採取申請訴前禁令、證據保全、財產保全等措施因侵犯文學作品著作權而引起的賠償,其賠償標准和數額我國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具體賠償如下:1、能確定實際損失的,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要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2、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要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不過,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3、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人民法院就會跟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⑽ 文學作品引起的名譽權糾紛該如何認定是否侵權

文學作品引起的名譽權糾紛該如何認定是否侵權?現實生活中,比較常見的是公民名譽權被侵犯,是否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應當按照一般民事侵權責任構成要件去衡量。那麼文學作品引起的名譽權糾紛該如何認定是否侵權?文學作品引起的名譽權糾紛該如何認定是否侵權文學作品引起的名譽權糾紛該如何認定是否侵權?對於一個行為是否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應當按照一般民事侵權責任構成要件去衡量。也就是說構成名譽侵權,必須具備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因果關系和主觀過錯四個侵權要件。(一)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3、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二)證明侵權事實存在的證據1、被告侮辱或誹謗原告的證據,如有侮辱性語言或與事實不符的文章、大、小字報、公開信件。2、文章內容涉及到的事實真相的證據,如學歷證明等。(三)證明侵權事實與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的證據,如單位處分等。(四)有具體訴訟請求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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