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勞資協議的名詞是誰
『壹』 什麼是nba勞資談判
球員與老闆的利潤分成
『貳』 NBA的勞資協議是怎麼回事
NBA勞資協抄議是聯盟和球員工會制定襲的一個合約,訂立了「工資帽」、頂薪和底薪、轉會規則、選秀程序等勞資雙方都必須遵循的規則,這些規則是NBA維持運作的保證。
1970年,勞資雙方簽訂了第一份勞資協定,1973年、1976年和1980年又3次達成協議。勞資協定是有期限的,到期後都要重新談判,如果談判失敗,就可能導致「停擺」。現行的勞資協定從2005年開始生效,直到2011年6月30日結束。
『叄』 nba勞資雙方分別是干什麼的
勞資雙方就是老闆跟工人的概念,關於薪水可協商,當然,老闆有權解僱你,球員也有權利拒絕嘛
NBA勞資談判是NBA聯盟官方和NBA球員工會之間在2005-2011年版勞資協定即將到期的情況下為達成新協定進行的談判。由於金融危機影響,談判雙方早在2009年8月即提前開始了會面。由於資方堅持硬工資帽、削減球員工資在籃球相關收入(Basketball Relative Income,簡稱BRI)中的比重、降低合同長度等要求,談判一直不很順利。
當地時間2011年6月30日,在紐約兩個半小時的談判後,雙方正式確認無法達成一致的協議。NBA聯盟將於美國東部時間2011年7月1日0點開始正式停擺。
『肆』 NBA勞資合約是怎麼回事
nba的勞資復合約(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簡稱CBA)是聯盟和球員工制會制定的一個合約,訂立了一些雙方都必須遵循的規則。
勞資協定定義了工資帽以及其設定程序,頂薪底薪,轉會規則,選秀程序以及其他很多運作規范,這些規則是NBA這樣的聯盟維持運作的保證。
另外,勞資協定也被用來避免NBA違反「反壟斷法」。如果沒有CBA,NBA的許多實際操作(像工資帽,選秀等等)都有可能違反謝爾曼法案(反壟斷法)。
『伍』 nba的勞資協議是什麼
就是NBA球員工會和聯盟訂立的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遵守的一些協議規則,包括工資帽,轉播收入分配方案,轉會條類啊等等內容
『陸』 什麼是NBA勞資協定
NBA勞資協議淺析(一)
一.勞資條款(CBA)
勞資條款是聯盟和球員工會制定的一個合約,訂立了一些雙方都必須遵循規則(勞資條款通常簡稱為CBA,跟大陸籃球聯盟的簡稱一樣,不要混淆)。下文中的CBA都是代指勞資條款。CBA定義了工資帽以及其設定程序,頂薪底薪,轉會規則,選秀程序以及其他很多運作規范,這些規則是NBA這樣的聯盟維持運作的保證。另外,CBA也被用來避免NBA違反「反壟斷法」。如果沒有CBA,NBA的許多實際操作(像工資帽,選秀等等)都有可能違反謝爾曼法案(反壟斷法)。
二.工資帽
工資帽就是球隊能夠用於球員工資開銷的最大規定限額,它能夠幫助保持聯盟的平衡與競爭性。沒有工資帽的話,富豪球隊就可以大把大把花錢在自由球員的合同上,組建超級球隊。 基本思路是,一個隊只能在它的薪金總額不超過工資帽的情況下簽約自由球員,這樣所有的隊才能在一個桌面上玩牌。在01-02賽季,NBA球隊工資額和勝場數之間的關系系數是0.13,基本上兩者間沒有什麼必然聯系,而沒有工資帽限制的棒球大聯盟的這個系數在2002賽季高達0.43。
三.籃球相關收入(BRI)中包含了些什麼?
籃球相關收入(BRI)包含:
· 常規賽門票收入
· 廣播權銷售收入
· 表演賽收益
· 季後賽門票收入
· 在球場半徑75英里內的授權商店中銷售的特許商品等
· 停車費
· 球隊贊助商的資助
· 球隊宣傳收益
· 球館俱樂部收益
· 夏季訓練營收益
· 非NBA籃球巡迴賽收益
· 球隊吉祥物和拉拉隊表演收益
· 飲料銷售權的收益
· 40%的場館簽約收益
· 40%的豪華包廂收益
· 所有權收益,包括國際電視轉播費,贊助,從NBA娛樂公司得到的收入,全明星賽,麥當勞公開賽和其他NBA特別活動的收入。
· NBA和球員聯盟在試圖制定一個用於取代BRI的新收入定義,叫做「核心籃球收益」。
四.球員分到了多少聯盟收入?工資帽的設定
球員收入分配比例受到兩個數字控制:工資帽和契約稅門檻(譯註:原文為escrow tax threshold)。下面是這幾年的幾組數字(BRI=籃球相關事業收入):
賽季 原定工資帽 實際工資帽 契約稅
98-99 3000萬 3000萬 無
99-00 3400萬 3400萬 無
00-01 48.04%BRI(參見附註) 3550萬(參見附註) 無
01-02 48.04%BRI* 4250萬 55%BRI
02-03 48.04%BRI* 4027.1萬 55%BRI
03-04 48.04%BRI* 4384萬 55%BRI
04-05 48.04%BRI* 57%BRI
* 從BRI百分比中,減去分紅(在99-00賽季,大約是7100萬),再除以球隊數目,就得到工資帽。注意,這里使用預測的BRI和紅利來計算工資帽。
註:如果99-00賽季的工資和紅利總額超過了BRI的55%,那麼,00-01賽季就要引用一個特別規定來降低工資帽,超過的部分將在工資帽中減去。當時的工資和紅利總額的確超過了BRI的55% -- 實際上,根據聯盟財務報告,這個數字達到了61.14%。因此,這個差額(大約有1.385億,每隊480萬)從48.04%BRI的中被減去了。這樣計算出來的工資帽低於聯盟承諾的最低值:3550萬,於是00-01賽季的工資帽最終被設定為3550萬。
契約稅系統,其實為了使球隊工資總額不超過聯盟總收入某個指定百分比。
另一方面,有一個概念叫球隊底薪,被設定為球隊工資帽的75%。任何一個隊伍,如果捨不得花錢,球隊薪金總額沒有達到這個值,就會在該賽季末被處以罰款,罰款的錢將返還給球員。實際上,大多數球隊的工資都比工資帽要高。
答案補充五.軟工資帽
基本思路是為了使球員有更大機會留在原隊。設想一個球員,為一個球隊賣命一輩子,球迷喜歡他,他想留下,球隊也不願他離開,但是他不得走,因為球隊沒法給他足夠高的合同。軟工資帽下的特例就在這種情況下起作用。答案補充六.球隊工資帽每個賽季的變化
令人吃驚的是,NBA早在成立的第一個賽季(46-47)就有了工資帽。那時候的工資帽是5萬5000美元,而大多數球員的年薪是4000-5000美元(大球星Joe Fulks收入8000塊,而Tom King賺得最多,16500塊,因為他是底特律獵鷹隊的球員兼公關主管和業務經理)。
現代的NBA工資帽從84-85賽季開始實行,當時是360萬元。每年穩定遞增大約1到2百萬,94-95賽季達到1596萬。同NBC簽了巨額的電視轉播合同之後,工資帽在95-96賽季陡增到2300萬,97-98賽季是2690萬,這是上一屆勞資條款的最後一年(十三年內工資帽上升了747%)。ABC/ESPN的電視轉播合同在02-03賽季生效,在六年內帶來46億的收入,但是在02-03賽季比NBC在01-02賽季要支付得少一些。所以,工資帽在02-03賽季第一次走低。答案補充現行CBA根據如下表格定義工資帽(BRI=籃球相關收入):
98-99 3000萬
99-00 3400萬
00-01 48.04%BRI(但不低於3550萬)
01-02 計劃BRI的48.04%
02-03 計劃BRI的48.04%
03-04 計劃BRI的48.04%
04-05 計劃BRI的48.04%
從計劃BRI的48.04%中減去紅利再除以29(NBA球隊數目),最後得到工資帽的數額。
『柒』 什麼是nba勞資談判
NBA勞資談判是2011年進行的。當地時間2011年6月30日,在紐約兩個半小時的談判後,雙方正式確內認無容法達成一致的協議。NBA聯盟將於美國東部時間2011年7月1日0點開始正式停擺。
NBA勞資談判:是NBA聯盟官方和NBA球員工會之間在2005-2011年版勞資協定即將到期的情況下為達成新協定進行的談判。由於金融危機影響,談判雙方早在2009年8月即提前開始了會面。由於資方堅持硬工資帽、削減球員工資在籃球相關收入(Basketball Relative Income,簡稱BRI)中的比重、降低合同長度等要求,談判一直不很順利。
『捌』 在NBA勞資條款是什麼意思
勞資條款包括選秀、NBDL聯盟、自由球員、轉會、球隊、聯盟、、遣散條款、違禁葯物條款和其他條款。下面簡單介紹其中的聯盟條款。
聯盟
× 保證球員得到籃球事業收入(BRI)的57%,保證金返還上限定為BRI的57%。如果某一年的BRI高於04-05賽季BRI的130%,則該賽季和之後所有賽季球員將得到57.5%的BRI。
× 球員上交的10%保證金在本條款第一年不變,2-5年減為9%,最後一年及選項年減為8%。
× 各隊工資帽由籃球事業收入的48%上漲到51%(05-06賽季為49.5%)。
× 無論總體薪金情況如何,聯盟每年都會徵收奢侈稅。
× 奢侈稅觸發線定為61%BRI,在每個賽季開始前就根據預測BRI確定當年數字。超過觸發線的球隊按照1:1的比例繳納稅款,超出1美元罰款1美元。
× 奢侈稅和保證金將平均分配給各球隊。
× 如果一名球員不是第二輪新秀,且工資低於兩年球齡的底薪標准,那麼在計算奢侈稅工資時,他的工資按照兩年球齡的底薪計算。
× 類似於本地媒體的長期大額合同,將在和約年限內平均分派到每年的BRI當中。
× 如果電視合同大幅度下降,聯盟可以中止現行勞資條款。
『玖』 NBA里勞資協議怎麼回事
nba的勞資合約(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簡稱CBA)是聯盟和球員工會制定的一個合約,訂立了一些雙方都必須遵循的規則。
勞資協定定義了工資帽以及其設定程序,頂薪底薪,轉會規則,選秀程序以及其他很多運作規范,這些規則是NBA這樣的聯盟維持運作的保證。
另外,勞資協定也被用來避免NBA違反「反壟斷法」。如果沒有CBA,NBA的許多實際操作(像工資帽,選秀等等)都有可能違反謝爾曼法案(反壟斷法)。
『拾』 NBA新的勞資協議內容是什麼
勞資協議 長度2005 勞資協議: 7年, 其中第7年(2011)老闆有權選擇跳出 2011 勞資協議: 10年, 其中在2017年雙方都有權單方面決定跳出 收入分成2005 勞資協議:球員拿到57% 的籃球相關收入2011 勞資協議: 球員在這個賽季拿到51.15%。 在接下來的賽季裡面, 除了作為基礎的50% 收入以外, 球員會得到(或者額外支付)聯盟收入和預測收入之間差額的60.5%。 球員總收入分別以49% 和51% 為上下限。另外, 在球員收入的部分裡面, 占籃球相關收入的1%的資金由聯盟保管並投入到球員退休基金裡面去。 返還比例2005 勞資協議: 球員工資的8%由聯盟保管(如果球員工資超過籃球相關收入的57%, 則聯盟從這8%裡面扣除多餘的工資)。 如果8% 全部扣除了以後球員收入仍然超過57%, 則球員下一賽季的實際工資將按比例被削減。2011 勞資協議: 聯盟保管10%。 如果10%全部扣除了以後還不夠, 黃世仁們會去球員退休基金裡面搶喜兒。 但是如果把球員退休基金裡面所有的喜兒都搶光了還還不了債, 黃世仁就發善心不再去搶楊白勞了。 球員下一賽季的工資收入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特赦條例2005 勞資協議:在05-06賽季前每隊可以踢飛一名球員。 被踢飛的球員工資必須照付, 工資計算在球隊總工資中, 但是不需要因為額外支付奢侈稅2011 勞資協議: 在任何一個賽季開始前(也就是說, 火箭可以先不使用特赦條例, 而等到明年7月份再用這個條例去解約一個球員), 球隊可以選取一個在2011賽季前簽下合同的球員並把他踢飛。 踢飛後球隊工資照付, 但是不佔用球隊的工資額度, 不需要付奢侈稅。另外一個重要變化: 在球員被釋放後的兩天里, 各個有薪資空間的球隊可以對該球員秘密競價。 對該球員出價最高的球隊將直接以該價格簽到被遣散的球員。 換句話說, 被遣散的好球員幾乎不可能進入自由球員市場來選擇自己想去的球隊。 球隊間利潤分成2005 勞資協議:一部分奢侈稅沒瓜分完的收入會分給象雄鹿山貓一樣的矮窮丑們。2011 勞資協議:收入分成的額度大約會是原來的3倍。 具體的細節仍在商討中。 最低球隊總薪金2005 勞資協議: 工資帽的75%2011 勞資協議: 在接下來兩個賽季裡面, 球隊最低工資是工資帽的85%, 之後提升到90% 奢侈稅2005 勞資協議: 球隊每高出奢侈線一美元, 就要另外多付一刀2011 勞資協議:在11/12 和12/13賽季, 奢侈稅不變。 從那之後, 奢侈稅變成按每500萬逐級遞增。 具體的稅額是:比奢侈線高500萬以內: 該部分以 1:1.5征稅比奢侈稅高1000萬以內但是500萬以上: 該部分以 1:1.75 征稅高1500萬以內但是1000萬以上: 該部分以 1:2.5 征稅高出1500萬: 該部分以 1:3.25 征稅如果該隊屢教不改, 在過去5年裡面4次超過稅線, 則另外多增1美元的線 (也就是現在的奢侈稅率變成了 2.5, 2.75, 3.5 和4.25 奢侈稅收入分配2005 勞資協議: 所有稅線下的球隊拿到奢侈稅收入的1/30。剩餘的部分由聯盟決定怎麼拿著去腐敗2011 勞資協議: 僅由奢侈稅線下球隊分贓的部分不得超過奢侈稅總收入的一半。 剩餘的部分由聯盟自己決定怎麼拿著去腐敗。 付稅球隊的額外限制2005 勞資協議:木有2011 勞資協議:付稅球隊的中產特例會比其他球隊小。 他們無法使用雙年特例。 從13/14賽季開始, 工資超過稅線400萬以上的球隊無法進行簽換。 「不平等」條例2005 勞資協議: 如果雙方同意, 球隊可以在遣散球員的時候, 把球員的工資放在一段更長的時間來慢慢付款。2011 勞資協議:在遣散球員的時候, 球隊可以單方面決定延長付款期限。 延長的最高期限是 「球員合同剩餘年數×2+1」。 自由球員和受限自由球員2005 勞資協議: 自由球員在簽訂合同或者被母隊宣布放棄鳥權之前, 占據母隊薪資空間的額度是本身工資150% 到300%。 受限球員在簽訂合同以後, 母隊有7天時間來決定是否匹配。 母隊的報價合同金額由受限球員的選秀位置來決定。2011 勞資協議: 自由球員占據母隊薪資空間額度普遍減少。 受限球員的匹配時間從7天減少為3天。 報價合同金額現在除了看具體的選秀位置外, 還將受他「是否成為球隊主力」的影響。 [註:根據yahoo的Woj的說法, 「主力球員」的定義是過去2年中平均首發41場, 或者平均賽季上場時間2000分鍾。] 新合同2005 勞資協議: 對於鳥權球員來說, 最多6年,每年升額最多10.5%。其他球員是5年8%。 頂薪球員按照進入聯盟的年數, 分為工資帽的25%, 30% 和35%。2011 勞資協議: 鳥權球員 5年7.5%, 其他球員(包括簽換球員) 4年4.5%。 頂薪球員收入不變, 但是如果一個新秀球員在新秀合同期間拿到2次全NBA陣容或者2次全明星或者1次MVP, 他可以直接簽署30%的頂薪合同(而不是25%)。 新勞資協議下底薪合同和新秀合同的基礎金額不會向2005年那樣每年按百分比提高, 直到聯盟總收入提高超過現在總收入的12%為止。 續約2005 勞資協議: 新秀可以續約增加5年。 老將可以續約5年(如果老將在簽續約的時候還有1年合同, 那麼實際上就是續約增加4年)2011 勞資協議: 新秀可以續約增加4年。 每隊最多可以對一名新秀續約增加5年。 老將可以續約4年。 甜瓜的續約/交換模式最多隻能3年。 中產特例2005 勞資協議: 最多五年, 起薪是聯盟平均薪水(10/11 賽季是576.5 萬), 增長幅度最高8%2011 勞資協議: 付稅球隊最多3年, 300萬起, 3%增長。 非稅球隊最多4年, 500萬起, 3% 增長。 有空間的球隊(因為有空間, 所以根據定義, 沒有中產特例)獲得一個新特例: 最高2年, 250萬起, 3% 增長。 傷病特例2005 勞資協議: 最多5年, 啟薪是中產, 或者原球員薪水的一半(取小的那個), 每年8% 增長2011 勞資協議: 最多一年。 其他一樣。 交易規則2005 勞資協議: 工資帽以上的球隊可以吃進送出球員工資的125%+10萬薪水。 每次交易可以最多收入300萬現金。2011 勞資協議: 付稅球隊的交易規則不變。 非稅球隊(要求是在交易完成後球隊不超過奢侈線)可以吃進送出球員的150%+10萬, 或者是送出球員的100%+500萬。 [註:按常理上來說似乎是應該這兩個中較小的數據, 但是現在猴子還沒確認]。 球隊每賽季最多付出或者收入300萬現金。 BYC2005 勞資協議: 一個球員如果用鳥權簽約或者被續約新秀合同, 同時工資增加超過20% 的話, 在接下來的6個月里, 他被稱為BYC球員。 BYC球員在計算交易配平的時候極其麻煩。2011 勞資協議: 除了簽換以外, BYC 球員在每個賽季的1月15日之前不得交易。 簽回交易出去的球員2005 勞資協議: 球員交易出去並被裁了以後, 他需要等30天才可以回原隊2011 勞資協議: 球員在本賽季不得回原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