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糾紛咨詢
A. 家庭財產糾紛咨詢
家庭親屬來間的糾紛,建自議還是協商解決。以下是從法律層面給你作的解答:
1、房產證是你的,則房屋推定歸你所有,不能作為你父親的遺產繼承。除非你弟弟有證據證明你父親是房屋實際所有權人。
2、如果你弟弟有證據證明你父親是房屋實際所有權人,同時又有證據證明你父親曾經口頭允諾將2樓給他,則2樓應歸你弟弟所有,其餘2層每人分得一層。
3、如果你弟弟有證據證明你父親是房屋實際所有權人,但無法證明你父親曾經口頭允諾將2樓給他,則全部3層按照法定繼承由你倆兄弟平分。
4、法律上,你弟弟有權起訴你,但並不一定會勝訴。
B. 離婚財產糾紛咨詢
不算,你無權要求分割。你公公95年通過遺囑明確房屋歸你前夫所有。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房屋屬於你前夫的個人財產。如果你前夫在你們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去世,你可以法定繼承人的身份繼承房屋遺產。但你與前夫十年前離婚時,喪失繼承人身份,房屋仍然是你前夫的個人財產。今年的前夫去世又立遺囑房屋歸現在妻子,你完全沒有權利要求分割房屋的。
C. 關於婚姻以及財產糾紛,急切咨詢
你好朋友,你的心情我很理解。首先那套房子在你父親去世的時候,這套房子的一半作為你父親的遺產由你和你母親來繼承,也就是說你父親去世時,房子的一半分割給你母親,另一半由你母親和你來繼承。也就是說在你母親再婚前這套房子是由你和你母親共同共有的,在你母親在婚後,如果你母親和那個男的沒有特別約定,這套房子的三分之二由你母親和那個男的共同共有,總的來說現在這套房子由你和你母親還有那個男人共同共有。當然,那個男的想處分這套房子要經過你和你母親的同意,否則處分就是無效的,但為了保護善意第三人,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此房(前提是房本戶名是那個男的名字的情況下,房產部門才能給他辦過戶,否則是不能過戶的)並去房產部門過了戶,這個善意第三可以取得房屋的產權。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你們只能找那個男的也就是找你母親後來結婚的那個男人來追償。(可以採取訴訟方式)
如果不是上面的情況,或者如果第三人是惡意的,那第三人不能取得所有權,還有就是現在這個房子有沒有過戶給那個第三人,如果沒有到房產部門過戶的話,這個房子還屬於你們的,你和你母親可以主張原物返還請求權(如果那個住房的人不搬離,你們可以向法院起訴),讓現在住房的人搬離,並且你們不用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住房的人只能找賣給他房的人,也就是那個男的來承擔賠償責任。
至於離婚問題,你母親可以直接讓法院提起訴訟,雖然那個男的不知去向,但法院可以採用公告送達,不影響你母親的離婚判決。
總之,希望你們一切順利。
你好朋友,根據你的問題的修改,結論也有變化了,如果那個房子是他母親婚後和那個男的一起購買的,那就屬於他母親和那個男的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房子是共同共有,男的不經過女方同意處分房產的合同是無效合同,但如果第三方是善意的,並且房子也已經過戶,那法律是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如果第三人不是善意的,那第三人就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並且要和那個男的一起承擔賠償責任。至於離婚的問題和我上面的回答是一致的。
D. 您好,我有一個財產糾紛想向您咨詢
這個福利房屬於你父母的,至於你的錢可以做借款處理。房子按照繼承法來處理
E. 法律咨詢,關於財產糾紛
你爺爺自願辦理過戶,可以算是爺爺贈與給爸爸。已經是爸爸的財產了,其他子女無權分割
F. 有關財產糾紛的法律咨詢
1,房產屬於你爸所有,她不能分得.
2,你爸和她同居期間的財產視為共同財產,可協商分割.但你爸與其同居前的財產不能視為共同財產.
3,當初買房,其付的首付,她若能證明,可單獨退還於她.
G. 咨詢一個關於財產糾紛的問題
你大伯已經明確放棄了他的繼承權,已經不再享有。
其他的姑姑都還是有繼承權的。
H. 法律咨詢,財產糾紛
這不是財產糾紛抄,屬於弟兄們分襲家不徹底,分家的最終結果需要把父母建立的家庭完全一分為幾,父母可以保留一些東西自己掌控,以後合適的時候再分給兒子們或者說兒子家,父母去世後就不能掌控了,弟兄們應該及時的分完,注意有的東西只能分給一家,房子就是如此。如果想成為個人東西,需要相關子孫後代一致同意並且空口無憑立字為據才能保留個人東西,否則採取默認方式即屬於家庭,不是遺產,與繼承沒有關系
I. 我想咨詢下財產糾紛問題
有證據就能贏,如果自己取不到證據,可以申請法院向銀行調取你男友取款的錄像
J. 咨詢家庭財產糾紛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家庭其他成員,滿18歲屬於獨立民事主體,皆為個人財產,只在家庭成員死亡的前提下發生繼承關系,分割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