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攬合同
A. 承攬與承包有什麼不同
1、約定合同形式不同。承攬合同是諾成、不要式合同,當事人可任意選擇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和其他形式;承包合同一般以書面形式確定發包與承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受法律保護的契約性文件。
2、訂立合同方式不同。一般承攬合同在訂立時經合同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即可成立;而承包合同的簽訂,一般依法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
3、合同解除方式不同。承攬合同因當事人雙方的合意而成立,也可以因雙方的合意而解除。在當事人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承攬合同也即因解除而終止。而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非依法律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擴張資料
1、承攬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質。承攬人一般必須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勞力等完成工作並對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擔風險。承攬人不得擅自將承攬的工作交給第三人完成,且對完成工作過程中遭受的意外風險負責。
但是如果經過定做人的同意,承攬人可以將承攬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注意的是工程成果承攬人還是要負責的人。
承攬合同具有多種多樣的具體形式。按照合同法第251條[2]的規定,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因而也就有相應類型的合同。
2、承攬合同是諾成合同、有償合同、雙務合同。
3、承攬合同強調履行的協作性。
4、承攬合同的雙方是相互獨立的責任主體。
承包特徵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目的。
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應按照與定作人約定的標准和要求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目的是取得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獨立性
定作人與承包人之間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對承包人的能力、條件行人的基礎上。只有承包人自己完成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3)定做物的特定性
承包合同多屬個別商訂的合同,定做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為諾成合同。
5)承包合同為有償合同。
B. 我只與總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關系,但是還要包攬分公司的事情,需要與分公司也簽訂勞動合同關系嗎
1、勞動合同在抄一個時間襲點上按照法律規定只存在一個。
2、不需要同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3、您已經和總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不和分公司簽訂是正常的,不算違法。如果您想和分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可以先和總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然後再和分公司簽。
希望對您有幫助。 、
回答補充:辭退的原因?如果沒有合法原因,那麼公司應當支付給您經濟補償金。如果有合法理由您就得不到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沒有給您交納社會保險,那麼您可以去勞動仲裁去申請仲裁,那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多要一些補償。
C. 沒有合同的口頭包攬,出了事故官司好打么
口頭協議也是合同的一種合法形式。官司是否好打,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D. 工資包攬一切待遇的霸王條款勞動合同有效嗎
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的必備條件。
單位應當給勞內動者繳社保,容沒有繳納,可向勞動部門投訴,主張補繳。
職工生病,職工患癌症醫療期滿應申請延長醫療期。單位沒繳醫保,由單位按醫保規定報銷醫療費,病休期間發病假工資,病假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80%。
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合同法執行。
E. 包攬責任的意思,具體定義或例子
侵權法上的嚴格責任指損害結果發生之後,行為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行為人內可以通過舉證證明存在法定的容事項以證明其沒有主觀過錯而免責。如路面施工之刃損害責任。
合同法上的嚴格責任,除非有不可抗力存在違約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F. 與甲方簽訂的建築施工合同中一口價包攬工程不含發票稅金 但是合同協議中雙方都沒有註明發票稅金該由誰承擔
這要看合同怎麼樣約定的,大多數情況下是含商品稅的。
G. 我簽了包攬合同!發生了意外傷害!責任誰來承擔
責任主體是你承擔,如果有保險向保險公司索賠!
H. 包攬工程協議如何書寫
我們是北京專業房地產、建築工程律師,您可以詳細電話咨詢律師,讓律師幫助您草擬一個協議範本,由您使用。希望我的答復能夠幫助您,您也可以和我電話聯系,或者到我的博客空間查閱有關法律資料。
I. 我是包攬合同但我的工人出了工傷我有承擔嗎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版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勞務派權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第三十五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J. 臨時請搬運工搬貨是僱傭關系還是包攬合同關系
僱傭,合同是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