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糾紛
Ⅰ 兩個村村民為水資源發生糾紛如何處理
請當地水務(水利)部門下屬的水政執法大隊,根據實際情況,依法處理。
Ⅱ 石油資源、水資源對中東戰亂和沖突產生的影響
石油是中東地區蘊藏的巨大財富,是上帝對其的恩賜。該地區佔全世界67%的石油資源,即為該專地區發展提供了豐富屬的石油財富,同時成為該地區戰亂和沖突產生的一個深層的原因。1973年的10月戰爭,阿拉伯人也聰明地利用了手中的石油武器,對戰爭的發展和沖突的發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2003年的伊拉克戰爭,背後也存在很多的石油利益爭奪的因素。
中東地區受地緣的因素影響,水資源極為匱乏,一些沖突就是圍繞著「水比油貴」的水資源而展開的。見敘利亞和以色列的戰亂和沖突。
綜上來看,石油資源、水資源,因為世界經濟發展的需要、大國的覬覦和地區國家維護和爭奪各自利益等因素的驅動,歷史證據和現實事實都將佐證,其將在很長時間內繼續成為造成了現在該地區動盪起伏、盤根錯節的矛盾和沖突的深層原因之一。
Ⅲ 還有哪些地區沖突是由爭奪水資源引起的大神們幫幫忙
中東地區多次沖突均與水資源的爭奪有關; 在流經10個國家的非洲第一大河尼羅河沿岸,蘇丹、衣索比亞和埃及等國為得到更多的水資源而爭吵不休; 在歐洲,德法曾因上游瑞士污染水源流入萊茵河而提出巨額索賠…… 一位中國專家表示,「在全球化的今天,共享國際河流的許多國家已經成為一個共生區域。各國如果立足於爭,有可能得到更多水資源,但也可能失去整個區域的安全信任,破壞自己的安全發展空間。實際上,面對水資源短缺危機,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獨自面對。」 水·紛爭 在過去50年間,因水資源爭奪發生過20多起局部沖突 美國前農業部長約翰·布洛克在《水的戰爭》一書中寫道:「世界上有214條國際河流和湖泊流域,其中155條是兩國家共有的,36條是3個國家共有的,23條河是數個或十幾個國家共有的。」在國際法中,對國際河流水量分配及其利用並沒有明確規定。在過去50年間,因水資源爭奪就發生過20多起局部沖突。世界銀行前副行長伊斯梅爾·薩拉傑丁甚至預言,「21世紀水爭議將成為引發沖突的根源。」 卡達半島電視台3月30日報道,伊拉克一位高級官員對土耳其「在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上游過多使用水資源表示強烈不滿。」在中東,類似的水爭議甚至沖突近年來越演越烈。 南亞是世界上水爭議最激烈的地區之一。1999年起,水糾紛一直成為印巴高層會晤的重要議題,已與克什米爾爭端並駕齊驅,成為印巴關系的兩大核心問題。 在一些西方發達國家,水資源的爭議也經常發生。1986年,瑞士一家公司因倉庫火災,使數千噸劇毒農葯排入萊茵河,造成下游德國、法國、荷蘭沿岸城市自來水廠全部關閉。法國和德國的一些報道將這將這次事件與前蘇聯的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爆炸事件相提並論,並要求瑞士賠償3800萬美元。 而去年11月,俄羅斯國家杜馬主席格雷慈洛夫透露,俄已開始討論向鄰國出口水資源的可能性。
Ⅳ 請問:水資源保護法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水資源保護法抄的法律規襲定有以下九條:
一、水資源保護的基本原則
二、水資源保護的主要管理制度
三、關於保護水資源的綜合措施的規定
四、禁止一些嚴重破壞、浪費、污染水資源的行為
五、水資源保護管理體系的規定
六、各級人民政府在水資源保護方面的職責
七、水資源開發利用者在保護水資源方面應盡的義務
八、關於水事糾紛的處理規定
九、關於違法責任的規定
Ⅳ 中國與那些國家在水資源上有矛盾
中國長江和黃河這2大母親河的水源均主要來自喜馬拉雅山脈。 而喜馬拉雅是和印內度的分界線。
據我知道的就容是印度, 鬧的比較凶的就是雅魯藏布江了。。 中國在上游,印度在下游.. 因此這是個比較敏感的問題.. 據傳中國或將截流雅魯藏布江,
Ⅵ 水資源分配上的矛盾,是中東局勢緊張的原因之一,請舉例說明.
巴以沖突,有部分宗教原因(耶路撒冷),還有水源因素(死海及經過的河流)
Ⅶ 還有哪些地區沖突是由爭奪水資源引起的
中東地區多次沖突均與水資源的爭奪有關; 在流經個國家的非洲第一大河尼羅河沿岸,蘇丹、衣索比亞和埃及等國為得到更多的水資源而爭吵不休; 在歐洲,德法曾因上游瑞士污染水源流入萊茵河而提出巨額索賠…… 一位中國專家表示,「在全球化的今天,共享國際河流的許多國家已經成為一個共生區域。各國如果立足於爭,有可能得到更多水資源,但也可能失去整個區域的安全信任,破壞自己的安全發展空間。實際上,面對水資源短缺危機,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獨自面對。」 水·紛爭 在過去50年間,因水資源爭奪發生過20多起局部沖突 美國前農業部長約翰·布洛克在《水的戰爭》一書中寫道:「世界上有214條國際河流和湖泊流域,其中155條是兩國家共有的,36條是3個國家共有的,23條河是數個或十幾個國家共有的。」在國際法中,對國際河流水量分配及其利用並沒有明確規定。在過去50年間,因水資源爭奪就發生過20多起局部沖突。世界銀行前副行長伊斯梅爾·薩拉傑丁甚至預言,「21世紀水爭議將成為引發沖突的根源。」 卡達半島電視台3月30日報道,伊拉克一位高級官員對土耳其「在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上游過多使用水資源表示強烈不滿。」在中東,類似的水爭議甚至沖突近年來越演越烈。 南亞是世界上水爭議最激烈的地區之一。1999年起,水糾紛一直成為印巴高層會晤的重要議題,已與克什米爾爭端並駕齊驅,成為印巴關系的兩大核心問題。 在一些西方發達國家,水資源的爭議也經常發生。1986年,瑞士一家公司因倉庫火災,使數千噸劇毒農葯排入萊茵河,造成下游德國、法國、荷蘭沿岸城市自來水廠全部關閉。法國和德國的一些報道將這將這次事件與前蘇聯的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爆炸事件相提並論,並要求瑞士賠償3800萬美元。 而去年11月,俄羅斯國家杜馬主席格雷慈洛夫透露,俄已開始討論向鄰國出口水資源的可能性。
Ⅷ 水資源糾紛如何解決
數千年來,人類社會的水糾紛或水紛爭一直連綿不斷。水資源、水環境作為人類回的基本生活條件和答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對每個人、社會和國家的生存發展至關重要;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認為,水糾紛是推動技術進步、社會發展和法制健全的重要動力,不少社區、行政區乃至國家的形成或定型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基於處理水糾紛的需要。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水土流失、水質污染、水量減少、水資源浪費等水資源環境問題系和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在某些地區的水糾紛很可能成為民族矛盾、國家爭端的導火線和長期性基本因素。在我國個別地方,水糾紛已經發展到大規模群眾械鬥、動槍動炮等嚴重程度。因日益嚴重,各種類型的水糾紛頻繁發生且日益尖銳,有的已經成為影響社會安全團結、城鄉工農關此,研究並建立健全水糾紛處理的法律機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理論意義。
Ⅸ 中亞水資源短缺的自然原因
自然原因:深居內陸,遠離海洋,降水少;蒸發旺盛。
拓展介紹:
一 中亞水資源分布情況
中亞五國,即哈薩克、塔吉克、烏茲別克、吉爾吉斯斯坦和土庫曼共享兩條河流——阿姆河和錫爾河。阿姆河年流量為730億立方米,錫爾河年流量為370億立方米。
阿姆河由噴赤河(Pyandzh )和瓦赫什河(Vakhsh)兩大支流匯合而成。噴赤河發源於帕米爾山脈。瓦赫什河起源於吉爾吉斯斯坦境內。阿姆河向西流向,經過塔吉克、阿富汗和烏茲別克的邊境地帶,轉向西北,橫跨土庫曼沙漠區域,再經過烏茲別克卡拉卡爾帕克斯坦共和國(Karakal pakstan),最終流入鹹海(Aral sea)的南端。也就是說,阿姆河流經塔吉克、阿富汗、土庫曼和烏茲別克等四國。其中,塔吉克控制整個阿姆河水流量的80%,阿富汗為8%,烏茲別克為6%,吉爾吉斯斯坦為3%,土庫曼約為3%。
錫爾河是中亞最長的河流,總長度為2 212公里,但水流總量少於阿姆河。錫爾河發源於位於帕米爾高原北部的天山山脈。錫爾河流經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塔吉克和哈薩克等四國。吉爾吉斯斯坦控制整個錫爾河水流量的74%,烏茲別克為11%, 哈薩克為12%,塔吉克為3%[1]。
阿姆河和錫爾河流域有著十分龐雜的水壩、水庫以及灌溉水渠,成為世界上最為復雜的水資源開發區域。
綜合而言,如果不考慮阿富汗,塔吉克是阿姆河流域的上游國家,控制阿姆河的絕對流量。吉爾吉斯斯坦控制錫爾河的絕對流量。但是,烏茲別克98%的國土依靠阿姆河和錫爾河水灌溉,25%的國土面積與這兩條河流直接相連。在依靠這兩條河水資源的總人口中,烏茲別克人口就佔50%以上。
二 中亞水資源沖突和沖突升級的原因
中亞五國水資源沖突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僅有水資源分布不均造成的客觀原因,還有各國經濟發展戰略、水資源利用開發、人口快速增長和環境約束等社會經濟原因。
(一)中亞水資源自然分布、開發利用和消費水平不均衡
一是中亞水資源分布不均勻導致河流下游國家的水資源短缺。烏茲別克人均水資源擁有量為704立方米,土庫曼為232立方米。相比之下,哈薩克人均水資源擁有量為4 484立方米,塔吉克為1.117 1萬立方米,吉爾吉斯斯坦為1.039 4萬立方米[2]。二是中亞各國對水資源的開發利用量存在差異。屬於上游國家的塔吉克和吉爾吉斯斯坦水資源使用量總共佔17%,而下游國家即烏茲別克、哈薩克和土庫曼水資源使用量分別佔52%、20%和10%。三是中亞各國水資源利用效率很低。從目前情況看,中亞五國水資源利用效率都很難達到聯合國《關於非航海用國際水資源開發利用條例》所規定的公平性標准。
(二)獨立之前的農業區域差異化戰略
沙皇時代對中亞國家實施的農業政策——棉花資源戰略是中亞水資源沖突激化的開端[3]。蘇聯時期區域之間的農業分工和動力分工體系及盲目的灌溉農業擴張戰略更加劇了水資源的不均衡利用。1998年,俄羅斯學者科特爾亞科夫(Kotljakov)認為,蘇聯時期的灌溉農業開發政策是中亞農業用水大幅增加的重要原因[4]。20世紀60年代初期,烏茲別克和塔吉克的灌溉農業區均增加1.5倍,哈薩克增加1.7倍,土庫曼增加2.4倍。90年代初獨立後,這一狀況並沒有得到遏制。當前,中亞五國的灌溉土地面積在1990年的基礎上增加了250萬公頃。
(三)政治方案的缺失
長期以來,聯合國和中亞五國過度關注技術效率和灌溉面積的縮小,而沒有關注真正意義上的政治解決方案。聯合國中亞問題專家溫薩爾(Weinthal)於2006年認為,中亞水資源專家總是把簡單的技術解決方案等同於復雜的政治解決方案。因為社會經濟結構調整不僅遇到技術層面問題,還會為保守的政治家所左右 。世界銀行承認減少水稻灌溉和棉花種植面積是不可能的。也有人認為,棉花不僅保證了政治和社會的穩定性,還會帶來豐厚的外貿收入。因此,中亞各國政治家不願意支付更高的改革成本以支持社會政治變革[5]。
(四)各國繼續強調糧食安全和食物自給自足的農業政策
獨立後,吉爾吉斯斯坦農產品的結構變化非常快。例如,棉花種植面積增加近25%,小麥種植面積增加75%,水稻種植面積增加219%,蔬菜種植面積增加129%,導致水資源依賴性農業的迅速擴張。土庫曼灌溉農田面積從150萬公頃增至180萬公頃。土雖然採用穩定政策,使棉花種植面積始終保持在57萬公頃,但小麥種植面積卻從35萬公頃增加到55萬公頃。1991年,烏茲別克擁有灌溉農業土地420萬公頃,2000年擴大到450萬公頃,2005年進一步擴大到492萬公頃。在快速實現食品自給自足的政策指引下,烏茲別克棉花種植面積減少了10%(1992年為166.67萬公頃,目前為142.5萬公頃左右),但規模仍然很大;嚴重依賴水資源的小麥、水稻和蔬菜等種植面積增長過快,平均增加了30%左右。
(五)環境包容和人口增長之間的矛盾
一方面,中亞五國人口增長較快,聯合國經濟環境和社會合作組織的最低估算為1.7%[6]。按照這一估算,到2025年,中亞五國人口將達到7 000萬。另一方面,化肥和有害殺蟲劑使用量增加。目前,中亞各國,尤其是烏茲別克、土庫曼灌溉農業區化肥使用量是1992年的兩倍之多,且呈現繼續增長的態勢。過多的化肥和農葯滲透到地下,導致地下水資源的二次污染。根據荷蘭經濟學家斯普爾(Spoor)2000年的估計,每年至少總量達8 400萬噸的咸鹽流入河流。上游國家工業企業和采礦企業排放的污染物導致中下游國家灌溉水和飲用水的污染。再說,河水已經出現斷流。1960年,錫爾河有560億立方米河水流入鹹海。到1970年,錫爾河河水不再流入鹹海。而到1980年,阿姆河河水也不再流入鹹海。1980年,鹹海或分為兩個部分:北部小海和南部大海。鹹海的生態災難已經很嚴重,如鹹海鹽鹼度提高,至少24種鹹海魚種被滅絕。目前,至少200萬人口生存在惡劣的環境中,承受著由飲用水導致的腫瘤、呼吸道綜合症、偏癱和痴呆症等慢性病折磨, 鹹海區域嬰兒的死亡率達到10‰[7]。
(六)中亞各國從自身利益出發實施的一系列能源開發和灌溉區開發項目
一是塔吉克於2003年重新啟動的羅貢和桑圖達(The Rogun and Sangtuda hydroplants)水力發電項目[8]需要大量水資源。二是土庫曼於2000年啟動的金世紀湖項目對阿姆河的影響甚大,直接影響烏茲別克的利益。三是阿富汗經濟重振導致水資源利用量的增加。阿富汗2007年提出的有關水資源管理方面的新政策顯然對阿姆河產生深遠的影響。例如,新政策提出的「仙女山」(Good Hill)項目,將從阿姆河支流抽水送達阿富汗的重要農業區——馬扎里謝利普。
(七)中亞各國水資源相關設施的主權控制
一是吉爾吉斯斯坦利用其所控制的錫爾河河壩和大量的水庫水力發電,導致下游國家的水資源短缺。二是塔吉克控制卡拉庫姆(Kayrakum)水庫,直接影響烏茲別克農業用水。根據有關協議,該水庫每年只能調用60億立方米的水流量,實際年調用水流量為120億立方米(如果土庫曼的灌溉農業區開發計劃一旦實施,這一協議就得調整)。烏茲別克控制圖亞穆雲(Tuyamuyun)水庫,影響土庫曼的水資源利用。而哈薩克控制恰爾達拉(Chardara)湖,也影響烏茲別克的水資源利用。這些水庫和湖泊的主權控制導致民族之間的嚴重對抗和糾紛。世界銀行的相關報告認為,中亞國家的許多改革不是為了節約水資源,實際上正在提高農業水資源利用量[9]。
總之,在中亞地區,對水資源貢獻最大的國家水資源開發利用最少,而對水資源貢獻最少的國家水資源實際使用量卻很高。中亞水資源問題容易引發小范圍的沖突,進而演變為國際沖突的可能性增大。中亞各國獨立後實行的土地私有化催生了無數的小農場主。隨著小農場主的發展,中亞各國面臨新的水資源沖突。小農場主對設施農業的成本敏感性導致傳統灌溉技術投入不足。目前,下游國家的灌溉農業區小農場主已經對水資源的短缺和水資源質量表現出極大的不滿[10]。中亞各國雜居的民族多樣性可能使小范圍的沖突進一步變成村級,甚至是局部的區域型沖突[11]。因此,如何協調這一矛盾,將是避免沖突升級,實現區域長久穩定的關鍵。
三 中亞水資源合作開發進程
獨立初期,中亞五國就感覺到水資源開發合作將是一切合作的核心,因而簽署了框架性的合作協議,並不斷商定、不斷探索新的高效率的合作框架。這一過程探索出了一些有意義的合作模式。但是,所有合作協議或多或少存在不確定性。
(一)中亞水資源合作進程
1.中亞各國獨立初期的水資源合作。在獨立後的3個月內,中亞五國水利部部長於1992年4月19日簽署了國家之間水資源的保護、利用和管理合作協議,提出水資源是共同且整體的資源,並迅速組建了國際水利管理協調委員會(IWMCC),後改為水資源協調國際委員會(ICWC)。雖然中亞國家直接使用國際法來約定水資源的共享和開發利用,但是根據溫薩爾(Weinthal)2000年的研究,中亞國家的水資源管理體系「不存在依法治水的傳統」,中亞國家的水利工程師們「根本不請求法律咨詢就起草開發報告」,「國際法並沒有約束力」,上述委員會的作用不大[12]。
2.中亞水資源綜合開發合作機制早期探索。在國際組織的建議和幫助下,中亞各國領導人提出了新一輪的實際合作方案。談判的內容從原先的水資源問題擴展到水資源和能源問題,最後涉及水資源、能源、區域穩定性及國際穩定性等問題。雖然談判在繼續,但是「河流共享」仍無法准確區分單獨使用水資源所獲得的最大好處和每個使用者為節約使用水資源所付出的某些成本。而每一次談判都面臨許多問題:如何定義水資源共享、水資源開發使用、水資源污染和下游國家水資源短缺等。有的組織提出通過國際援助來解決水資源合作中的各方損失,但是實際援助力度並不大或效果並不佳[13]。
3.水資源聯合管理(IWRM)框架內的中亞水資源合作問題。IWRM是2000年由《全球水資源管理合作組織》(GWP)率先提出的一個概念。它是指:在不影響生態可持續性的條件下,以某種公平的方式,提高水、土地和相關資源的協調開發和管理水平,實現經濟利益和社會福利最大化。IWRM 的目標在於實現水資源的聯合管理,重點考慮人類用水狀況(包括飲用水、灌溉水、水力發電用水和工業用水等)、水資源載體的生態功能以及水資源對文化和情感方面的價值等[14]。IWRM 不僅僅是一種規劃工具,也是一種識別水資源問題來龍去脈的重要框架[15]。因此,IWRM強調全局性,而且必須在自然生態系統極限值范圍內考慮水資源利用問題。
IWRM概念提出後,中亞各國跨國河流域水資源的合作和開發利用進程加快,但實際效果仍不佳。事實表明,這一宏偉目標在中亞五國現有的經濟實力、技術能力和體制下很難得到廣泛的認可和應用。2009年以後的一段時間,烏茲別克與吉爾吉斯斯坦之間、烏茲別克與塔吉克之間、哈薩克與吉爾吉斯斯坦之間、哈薩克與烏茲別克之間、塔吉克與土庫曼之間的雙邊談判和多邊談判頻頻舉行。尤其是在2010年,因夏季水源流量減少,烏茲別克和哈薩克就吉爾吉斯斯坦和塔吉克的水電站建設項目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水資源的截留對哈薩克和烏茲別克的農業和其他經濟生產活動的影響等問題進行的雙邊和多邊談判增多。
2013年,杜尚別中亞水資源合作會議雖然發表了聯合聲明,強調政府之間的合作和政府與民間組織之間的協調,但是缺乏一個強有力的協調機制。加上中國、阿富汗、伊朗和俄羅斯等國缺席,這一合作機制在實際運行中會遇到一些困難,其效果目前還是一個未知數[16]。
(二)推進中亞水資源合作遇到的基本問題
1.中亞各國實施的灌溉農業發展戰略。吉爾吉斯斯坦75%的耕地面積、塔吉克84%的耕地面積、烏茲別克89%的耕地面積和土庫曼100%耕地面積依賴於地表水灌溉。灌溉農業產值在中亞國家GDP中所佔的比重很大。據世界銀行2005年稱,哈薩克GDP的8%、塔吉克GDP的23%、 土庫曼GDP的25%、烏茲別克GDP的35%和吉爾吉斯斯坦GDP的39%即產生於灌溉農業產值。當前,除了哈薩克,其他國家都想增加灌溉面積以應對日益增長的人口壓力[17]。在阿姆河流域,塔吉克和土庫曼想以截流或擴建水庫水渠引水方式滿足擴大的灌溉面積用水需求,烏茲別克卡拉卡爾帕克斯坦(Karakalpakstan)地區想獲得更多的水資源用於生產。在錫爾河流域,吉爾吉斯斯坦試圖通過外資方式解決水力發電站,以便輸出更多的電力能源來支持經濟發展。
2003年達成的歐亞經濟共同體委員會的決議確定向吉爾吉斯斯坦的康柏爾阿塔發電站二期項目和塔吉克的桑圖達發電站一期項目提供資金支持。這樣一來,吉爾吉斯斯坦和塔吉克在水力發電和灌溉工程方面的任何變動,都將對下游國家產生致命的影響。
2.兩大河流的綜合開發利用問題。其一,錫爾河流域無法解決的水資源利用沖突。其主要表現為:位於吉爾吉斯斯坦境內的托克托古爾(Toktogul)水庫能否繼續調整好錫爾河下游的水資源供應問題。作為最大的人工湖泊,托克托古爾水庫決定到底多少水資源放到其他水庫,最終決定到底多少水流入鹹海。獨立後,吉爾吉斯斯坦想利用這一水庫改造成最大發電站,實現用途的多元化。其二,阿姆河流域的水資源開發沖突。塔吉克控制阿姆河80%的水資源。由於獨立後忙於內戰和內部秩序重建,塔吉克一直沒有制定其與吉爾吉斯斯坦、土庫曼、烏茲別克和阿富汗之間的阿姆河水資源管理協議。到目前為止,塔吉克始終遵守蘇聯時期的約定和1992年的多國約定,每年向阿姆河注水90億立方米。但是,阿富汗的重建和塔吉克經濟發展的壓力將會進一步惡化阿姆河水資源合作方面的各種問題。目前,塔吉克只生產本國所需糧食的40%。而塔吉克一旦截留水源用於高原地區耕地資源開發,就可以實現糧食自給自足。無疑,這會給利用阿姆河95%水資源的烏茲別克和土庫曼帶來致命影響。
3.以能源和水資源交易為基礎的合作能否繼續問題。中亞國家獨立不久後簽署的水資源共享機制,因上下游國家的化石能源需求結構不一致性而出現破裂。作為蘇聯時期非獨立的國家,水資源豐富的上游地區和化石能源豐富的下游區域之間的能源和水資源交換模式在新形勢下無法持續發揮作用。中亞各國發展步伐不一致,塔吉克和吉爾吉斯斯坦面臨的能源(水電發展)壓力,已成為上游和下游國家水資源沖突的導火線。
阿姆河流域的合作相對於錫爾河流域更加復雜,還很難實現。一是阿姆河上下游國家的能源和水資源並不均衡。烏茲別克和土庫曼豐產石油和天然氣。而塔吉克則享有豐裕的水資源和潛在的水力發電能力,且90%的能源消費依靠水力發電。二是同樣處於下游的烏茲別克和土庫曼之間的合作很難實現。目前,烏茲別克和土庫曼只能利用阿姆河總流量的40%。但是,土庫曼卡拉庫姆水渠灌溉項目的擴建將會打破這一平衡。同時,土庫曼正在卡拉庫姆沙漠建設龐大的人工湖——金世紀湖,將進一步為能源換水資源的合作模式帶來嚴重沖擊。
4.阿姆河流域開發過程中阿富汗與中亞國家水資源利益的協調問題。蘇聯入侵阿富汗之前,由阿富汗流入到阿姆河的年水流量為25億立方米。長達幾十年的內戰和其他戰爭使阿富汗的灌溉農業受到極大損失,到1992年水年流入量超過50億立方米。但不可否認,目前阿富汗農業產值占其GDP總量的50%。阿姆河雖然僅流經阿富汗12%的國土面積,但25%的阿富汗人依賴於這一河流。阿富汗北部120萬公頃耕地面積中,38.5萬公頃土地直接處在阿姆河支流周圍和河床地帶[18]。農業產出率最高的阿富汗北部地區的農業發展對阿姆河產生深遠影響。換句話說,阿富汗的經濟重建需要大量的水資源,由此不得不依靠阿姆河流域水資源的區域性合作開發。但是,到目前為止,中亞國家之間有關阿姆河流域開發方面的任何一種制度安排都沒有把阿富汗境內形成並構成阿姆河8%流量的水資源考慮進去。阿富汗與中亞國家水資源利益的協調迫在眉睫。
Ⅹ 在兩河流域,經常因為水資源發生沖突的國家有哪些
第一,國家和地區范圍內缺水的程度。盡管全球面臨淡水資源缺乏的潛在危機,但由於水資源的分布不同,一些國家和地區已經陷入嚴重的水資源危機,一些國家的水資可能不很寬余或剛剛夠用,另一些國家則屬於水資源豐富的國家。在水資源豐富的國家,年人均淡水量有的達到10 萬立方米以上,如美國年人均淡水佔有量為9900 立方米,加拿大為12 萬立方米。有關專家將1000 立方米定為一個國家人均年淡水佔有量的警戒線,年人均淡水擁有量在1000-1600 立方米以下的為淡水緊張國家,說明這些國家面臨嚴重缺水,其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都將受到威脅。而實際上,許多國家的人均淡水佔有量遠遠低於這一警界線。阿爾及利亞、蒲隆地、坦尚尼亞、肯亞等國的人均淡水量在600-700 立方米之間,以色列、突尼西亞等國為400-500 左右,而像敘利亞、沙烏地阿拉伯、約旦、葉門等國家年人均淡水量僅有200-100 立方米左右。對這些國家來說,水是國家的戰略資源,與國家安全息息相關,這些國家也容易因水資源問題與他國發生爭端,或爆發因水資源糾紛引起的戰爭。以色列前總理佩雷斯曾說,如果公路通向文明,那麼,水就通向和平。反映了缺水地區和平受到的威脅以及水與安全的關系③。
第二,大量水沖突發生在共同擁有同一水資源的國家之間,擁有同一水資源的國家越多,越容易發生水沖突。世界上大約有200 多條河流是流經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如非洲的尼羅河流經蒲隆地、盧安達、扎伊爾、烏干達、肯亞、衣索比亞、蘇丹、埃及等10 個國家;約旦河流經黎巴嫩、敘利亞、以色列和約旦四國;幼發拉底河是土耳其、敘利亞、伊拉克三國的重要水資源。在這些流域地區,國家間的沖突和糾紛長期存在。鹹海問題在蘇聯解體之前屬於一個國家內部問題,現在鹹海以及阿姆河、錫爾河都變成了國際共有的水資源,涉及5 個獨立的國家,因此中亞國家如何解決面臨的水資源匱乏問題已經引起有關水資源專家的關注。中亞地區人口多,水資源又不足,過度用水已經使世界第四大淡水湖鹹海的面積縮小40%,水容量減少67%。此外,南亞的恆河、美洲的亞馬遜河等,都是國際性的河流。如前所說,並不是所有國際河流都會引起沖突,但由於流域內國家多,且政治、經濟利益不同,在水資源的分配、利用、管理等方面容易發生糾紛和沖突。
第三,擁有共同水資源國家的差異愈大,越容易發生水沖突。一些河流雖為若干國家共有,但如果這些國家在歷史、政治、宗教、文化等背景方面差異不大,可能不會因共同擁有的水資源而發生嚴重沖突。如果擁有共同水資源的國家在政治、種族、宗教等方面原本就存在尖銳的沖突,那麼,各種沖突將相互影響,水資源必然成為沖突的一個方面,中東地區就是最典型的例子。這一地區存在尖銳的民族沖突、宗教沖突,同時又是嚴重的缺水地區,因此水資源一直是阿拉伯國家和以色列之間,阿拉伯國家與非阿拉伯國家之間爭奪的一個重要方面。另外,經濟發展水平、經濟結構以及人口等方面的差異都會引起同一流域內國家在水資源上的沖突。
第四,對水資源的依賴程度和國內水分布特徵也是影響水沖突的一個因素。有的河流雖然流經多個國家,但它的流量不大,對沿岸國家水資源沒有生產重大影響,圍繞這類水資源的爭奪可能不很激烈。但有些河流同是若干國家賴以生存的水資源,這種分布使沖突的可能性增大。一些國家所需要的水資源主要來自境外,也就是說這些國家的水資源在其他國家的控制之下,有的是在被認為有敵意的國家控制之下,對這類國家來說,水資源問題是個與國家安全密切相關的敏感問題,它們可能擔心其他國家因種種原因而切斷自己的水資源供應,擔心水資源被用作戰爭的工具。埃及依賴尼羅河水,可97%的尼羅河水來自境外,以色列55%的水資源來自阿拉伯國家。據水資源專家分析,三分之一的水資源來源於境外的國家,發生水糾紛的可能性更大。他們預計像亞洲的柬埔寨、孟加拉國、巴基斯坦以及歐洲的匈牙利、德國、比利時、捷克和斯洛伐克等國家有可能因此發生水沖突,因為這些國家50%以上的水資源來自境外④。
第五,人口發展速度對水的影響。水資源沖突與人口的增加密切相關。當一個國家或地區,其人口尚未發展到一定程度時,水資源危機也許並不急迫,此時國家往往沒有將水問題提到日程。一旦人口迅速發展,與之相應的農業、工業發展起來,對水的需求量將大幅度增加,水則變得越來越缺乏,這時水資源問題將日益突出。在一個國家范圍可能發生地區間的水糾紛,在國家間則可能導致爭奪水資源的沖突。到2025 年,中東北非地區的人均水消費量將從60 年代的3500 立方米下降到600 立方米,而人口已經從60 年代的1.07 億上升到1995 年的2 億。20 世紀以來,埃及人口增加了9 倍,而尼羅河水卻日益減少和惡化,這使埃及和尼羅河沿岸國家面臨水資源危機。尼羅河下游國家人口的迅速增長,導致它們對已有的尼羅河水分配不滿,這將影響它們同埃及、蘇丹的關系。1948 年以色列建國之初人口為不到200萬,到隨著大量猶太移民的湧入,僅前4 年人口就增加了120%倍,到90 年代已經增加到500 多萬人。人口的急劇增長對水資源造成極大的壓力,這也是以色列一直將水資源的保護、利用和爭奪作為國家最重大政治目標的主要原因,也是它佔領阿拉伯國家領土不願撤出的一個主要原因⑤。
第六,在政局動盪、對抗嚴重的國家和地區,水對國家安全和國際關系的影響更大。在相對和平的政治氣氛和環境下,水資源糾紛比較容易通過和平的方式解決。但在沖突嚴重的地區,即便沖突不是水資源引起的,水資源也往往成為沖突的一個方面, 而且以水自願作為威脅對方的手段或戰爭工具的可能性也更大。例如在動盪不安的中東和非洲大湖地區,如果不先實現地區和平,圍繞水資源的沖突也將愈演愈烈。
三,水資源沖突的主要類型
水資源的缺乏可能引起不同程度、不同類型的沖突,這些沖突可能是非暴力、非軍事性的,但如果受其他因素影響,則可能擴大、升級,演變為軍事沖突。以下列舉的屬於最有可能發生的幾種沖突類型,在很多情況下,這幾種情況可能相互聯系、同時存在的。
第一,歷史遺留的水糾紛。在缺水的國家和地區,對水資源的爭奪從歷史上就已開始。盡管有關國家和當局就水爭端達成過一些協議,但隨著地理、政治版圖的變化,隨著有關國家國內的發展,這些協議不但不能為有關國家接受,還成為引起糾紛的歷史原因。一些國家邊界的劃分沒有考慮到水資源的分配和管理,形成國界與水界不相一致的情況,埋下後來水糾紛的種子。這在非洲、中東地區最為明顯。例如英國統治時期,為確保埃及的用水,與上游各國簽訂協議,確定了埃及使用尼羅河水的優先地位。60 年代以來,尼羅河上游國家紛紛獨立,新獨立的國家以及衣索比亞表示不承認過去有關尼羅河的協議,它們稱埃及得到了更多的尼羅河水資源,應該對其他國家給予補償。它們堅持保留充分利用尼羅河水資源的權力。敘利亞、以色列的國界至今未定,很大程度是因為英、法統治時期劃定的界線涉及到水資源的分配,兩國都不滿足已有的幾種劃分。
第二,水資源缺乏國家與其他國家爭奪水資源導致的沖突。以色列是個缺水的國家,水是這個國家最關注的戰略資源,為了得到更多的水資源,以色列採用擴張的軍事手段,佔領大片了阿拉伯國家領土,使阿以沖突更為復雜。50-60 年代,以色列單方實施「國家輸水工程」分引約旦河水,阿拉伯國家為了與之對抗,實施自己的河水改道工程,雙方互不相讓,導致多次破壞工程的軍事沖突,最後成為爆發第三次中東戰爭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得到被占阿拉伯領土後,以色列水資源狀況大為改進,並在制水權方面占據了優勢。敘利亞、伊拉克同土耳其之間圍繞兩河流域水資源的沖突也非常激烈。因此許多人預言,下個世紀發生戰爭將不是因為爭奪石油而是因為爭奪水資源。
第三,以水資源作為威脅手段或戰爭工具。從古至今,以水為戰爭手段的例子很多,如以水淹沒敵方大軍隊,或摧毀敵方供水系統,污染水源等。第二次世界大戰、朝鮮戰爭、越南戰爭中都發生過摧毀對方水利系統、灌溉系統的軍事行動。在海灣戰爭中,伊拉克、科威特兩國的水壩、海水淡化廠、水利系統等同樣成為雙方的軍事目標,在戰爭中遭到破壞。有關水資源專家認為,越是在缺乏水資源的國家,水的價值就越大,其被作為軍事目標的價值也就越大。以水資源作為軍事目標和武器的例子雖然有,但這畢竟是水沖突中最激烈、也最危險也是最少的一種。由於存在這種可能,一些沖突國家在涉及水資源和制水權的問題上非常敏感。1986朝鮮計劃在漢江支流上修建水壩,引起韓國的不安,擔心一旦發生沖突,水壩被當做戰爭的工具,漢城有被淹沒的危險。因此韓國不得不採取相應的防禦措施。
第四,水資源的開發、管理以及有關水利工程引發的沖突。在若干國家共有水資源的情況下,一個國家的水利工程或工農業發展計劃往往會對鄰國的水資源或其他方面生產影響,由此而引起的沖突是經常發生的。利比亞通過人工河開采地下水,這一工程引起蘇丹、埃及的不滿,因為地下水層是三國共有的,利比亞的行為被認為會導致這一地區地下水的減少。土耳其在幼發拉底和底格里斯河修建水利工程,導致流入伊拉克和敘利亞的河水減少。引起土耳其與伊、敘兩國關系的緊張,為此伊拉克曾中斷對土的石油供應。美國在科羅拉多河修建水利工程,影響了流入墨西哥的河水質量,導致兩國在這一問題上的爭吵,最後通過外交談判才得以解決。以色列在國內實施人工降雨,引起約旦的抱怨,約旦認為如果以色列不搞人工降雨,雨水可能會降到約旦,而不是以色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