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合同上有什麼標志
(一)民間借貸合同的形式不規范,手續簡單引發糾紛
民間借貸的*優勢在於其方式簡便、靈活。當事人可以採用口頭形式訂立合同,民間借貸即使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也比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靈活。由於民間借貸大多發生在親戚或朋友之間,所以當民間借貸發生時,民間借貸的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大多採用的是口頭形式,即使採用書面形式,也大多採用的是借條、欠條、收條、甚至是出借人單方記賬等其他形式,形式非常隨意和零亂。部分借條上僅註明借款金額、借款人姓名和借款日期,而沒有寫明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借款利息、還款方式等相關要素,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不規范性。一旦出現信用風險引起經濟糾紛,就因手續不完備而無法得到法律救濟,給社會帶來不安定因素,極大影響社會的穩定發展。
(二)高利貸充斥民間容易引起糾紛
風險代理律師分析:*初的民間借貸主要是親朋好友間的借款,但近年來由於中小企業融資存在困難,銀行貸款不便,為了解決生意上的困難,中小企業主多傾向於選擇民間借貸。目前市場上的民間借貸利率一般在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間,一些短期的借貸年利率可以達到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個別的更高。高利貸的發生率高達百分之六十三。根據《*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過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但實踐中對於高利貸,貸款人仍有規避的方法,如將借期內的利息一並記入本金,讓借款者寫借條;借款利息在給付貸款時即已扣除,但借條仍寫原數額等。高利貸嚴重干擾金融秩序,阻礙民營經濟的發展,給人民的生命財產帶來巨大損失,社會矛盾叢生,屢屢成為引發社會治安問題和刑事案件的病灶,嚴重影響社會穩定。
(三)民間借貸合同法律法規不完善引發糾紛
目前,我國的法律體系中,還沒有關於民間借貸糾紛專門性的法律法規,對於現實中大量的民間借貸合同糾紛的出現,現有的法律規定實難適應現實的需要,且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何謂民間借貸、民間借貸合同包括那些主體、合同可以採用哪些形式簽訂、民間借貸與非法金融活動中的合法與非法如何界定等諸多問題都無法可依,民間借貸合同糾紛缺乏有效救濟。
二、常見的借貸糾紛在合同中有哪些
簽訂以下借貸合同不但是引發糾紛,還是違法的。
(一)借貸進行非法活動。
(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三)非金融企業以合法借貸掩蓋的非法金融活動。
(四)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
(五)明為聯營實為借貸的合同。
(六)違背真實意圖的借貸關系。
② 融資合同書的格式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 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 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第三條 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 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簽收蓋章後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 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 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 租賃期限
第五條 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條 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 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規定為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 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經濟合同法》第15條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即確定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
第八條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二條 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為憑,副本 份分送 部門備案。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③ 哪些融資需要簽訂合同
投融資是謹慎的商事行為,需要預防風險,降低損失,取得法律上的認可,最好都以書面合同形式呈現,這樣避免以後發生紛爭後無據可查。
④ 您好,借款或融資合同上只有財務章合法嗎
不合法,財來務專用章用源於單位或集團內部的現金、銀行收付業務(內部借款、往來結算),以及單位對外的現金、銀行收付業務(預留銀行印鑒、支票、匯票、業務委託書等)和其他外部業務(如工商部門備案等用途)等。而類似於借款或融資合同之類的簽訂,必須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才具備法律效力。
⑤ 融資融券合同有哪些主要內容
融資融券合同中需明確約定下列事項:
1.融資、融券的額度、期限、利率(費率)、利息(費用)的計算方式
2.保證金比例、維持擔保比例、可沖抵保證金的證券的種類及折算率、擔保債權范圍
3.追加保證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證金的期限
4.客戶清償債務的方式及證券公司對擔保物的處分權利
5.融資買入證券和融券賣出證券的權利處理
6.其他有關事項
⑥ 關於融資合同!
融資合同書
⑦ 融資融券合同條款中必須明確哪些事項
融資融券合同條款中必須明確的事項:融資、融券的額度、期限、利率(費內率)、利息(費用容)的計算方式;初始保證金比例、維持擔保比例、可充抵保證金的有價證券的種類及折扣率、擔保債權范圍;追加保證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證金的期限;客戶清償債務的方式及證券公司對擔保物的處分權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