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簽名
A. 合同簽名直接打字按手印可以嗎
個人的話可以簽字並按手印,企業的話一定要有合同章或者公章來搞定。
B. 關於合同簽字的合法性
必須本人親自依法規范簽署,涉及單位組織的,應該加蓋公章,出具身份證明情況
C. 簽訂合同的簽名是不是必須要一筆一劃的寫有沒有法律規定
沒有具來體規定簽名需要怎麼簽的,自怎麼簽是個人自由,只要是當事人簽名合同都有效,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條 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 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3)合同簽名擴展閱讀:
合同無效和免責條款無效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D. 合同簽名是本人簽的但手印不是本人的,請問有效嗎
「簽字」「畫手印」只要具有其一,都體現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即合同則具有法律效力。
但這兩者不一致的情況,按照你自己對於這份合同的合意有兩種情形:
1、是當事人達成了合意即簽了字,後對方當事人認為確認不全面要求按手印,而相對人本人不在場或在場情況下沒有當回讓他人代按了,這樣情形屬實有效;
2、涉嫌合同造假,當事人達成合意時,沒有完全體現當事人的意思,而受到某種外因的誘導而不得以簽了字,後當事人有後悔心態不願再按手印了,而是別人假冒按手印,這存在了造假與欺詐行為,當事人不認可了,這樣合同行為不能視為有效合同。
(4)合同簽名擴展閱讀:
《合同法》是2009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隋彭生。本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依據,系統、全面地介紹、闡釋了合同法基本原理、基本規則。
參考鏈接:
合同法 (隋彭生著圖書)-網路
E. 合同上我 簽名了怎麼辦
你這是簽上名後悔了嗎?你可以現場把它作廢呀。這樣你就不用擔心他以後會給你帶來的麻煩。
F. 微信簽名合同簽名怎麼做啊
微信簽名合同簽名的步驟
簽名,即自己寫自己的名字,尤其為表示同意、認可、承擔責任或義務。目前的簽名有更多的詮釋,如數字簽名,藝術簽名等。或是明星有意義的簽名,也叫做簽名。
簽名是落款的一種,因為簽名用得最多,所以落款經常被訛誤成簽名。傳統上,署名並不與簽名同義。署名應該是能讓人讀出其名的,簽名則不必要讓人讀出其名。人們對簽名是有一定要求的,簽名代表著同意,並產生法律效力,在法律上賦予了文件以真實性。
電子簽名是以身份認證與信息加密技術為核心的技術,經可靠的電子簽名簽署的電子合同與手寫簽字或蓋章的紙質合同具備同等的法律有效性。
G. 電子合同怎樣才有效一定要有電子簽名嗎
一份有效的電子合同是必須採用電子簽名的。
我們結合《電子簽名法》以及《合同法》,可簡單的理解滿足以下條件的電子合同,為「有效的電子合同」:
1、 數據電文原件,能夠可靠地保持內容完整、防篡改,滿足法律規定的原件形式及文件保存要求;
2、 電子簽名,能夠標識簽署人、簽署時間,防篡改,滿足法律規定的有效電子簽名要求;
3、 身份經過第三方有效認證,滿足法律規定的認證要求;
作為保障電子合同有效性的重要標准之一,《電子簽名法》第二條對電子簽名法做出明確定義:本法所指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
但是,由於普通個人或企業用戶實現上述條件過程繁瑣且成本高,與電子化簽署提速降本的初衷相悖,因此,普通用戶只需選擇可靠的第三方電子合同訂立系統即可簽署有效的電子合同。這也符合商務部在《電子合同在線訂立流程規范》的規定:「通過第三方(電子合同服務提供商)的電子合同訂立系統中訂立電子合同,才能保證其過程的公正性和結果的有效性」。
H. 合同上的簽名是印上去的
可以起訴主張合同無效,主張對合同內容不知曉,簽字非本人簽署,要求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