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法律
❶ 侵權行為需要承擔的什麼法律責任
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具體要看何種侵權行為,根據不同的侵權類型,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也不同,一般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賠償損失這四類責任。
❷ 侵權責任法,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侵權責任法》是為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明確侵權責任,預防並制裁侵權行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而制定的法律。它標志著在民事侵權專門法的最終誕生,有利於更好維護公民合法權益。該法於2009年12月26日審議並通過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自2010年7月1日起實施。《侵權責任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該法規定: 1、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2、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3、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❸ 一般侵權和特殊侵權的法律後果有什麼不同
根據歸責原則的不同,可以將侵權行為劃分為一般侵權和特殊侵權,一般侵權是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的侵權行為;特殊侵權是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及過錯推定責任的侵權行為,特殊侵權行為必須有法律作出特別規定。概括起來,兩者主要有如下區別:第一,構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權必須同時具備過錯、加害行為、加害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而特殊侵權不需要以過錯要件為要件或者法律直接推定侵權人存在過錯由其證明自己不存在過錯。第二,是否以法律的特別規定為前提不同。一般侵權不需要法律進行單獨特別規定,而後者必須有法律單獨特別規定為前提。第三,適用的歸責原則不同。這也是劃分兩者的標准。一般侵權適用過錯歸責原則。特殊侵權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條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