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勞動合同
⑴ 關於廣東省東莞市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
你的同事沒說復清楚,勞動局的合同制1.5元一個人(二份),合同鑒定費5元/人,流動人口管理費好像是9元/人/月,(看你公司交幾個月的,可以一個月交一次,也可以提前交幾個月的。反正是要繳費)具體的我記不太清楚了。不是1份100元!!
公司和員工自願簽訂了合同,雖然沒有到勞動局鑒定,也不影響勞動關系的存在。但是你不去鑒定違反了勞動局的行政規定,勞動局是要處罰的。
⑵ 廣東省東莞勞動局官網哪裡可以列印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都是制式的,去當地的勞動保障局買就可以了,好像是一塊錢一本
⑶ 東莞勞動合同法工資規定
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工資」是勞動者勞動收入的主要組成部分。
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按規定未介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國家根據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⑷ 這里是廣東省東莞市,99%的工廠與勞動者簽定的勞動合同都是按東莞市最底工資1510元/月簽的勞動合同
不可能都是最低工資。
勞動合同可以自擬格式,我國法律沒有強調勞動合同的統一格式。但是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因此,勞動合同應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以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協商約定的事項制定。
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是指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的內容。在法律規定了必備條款的情況下,如果勞動合同缺少此類條款,勞動合同就不能成立。我國勞動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本條在勞動法的基礎上,刪去了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同時增加了工作時間、工作地點、職業病危害防護等內容。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⑸ 東莞市的勞動合同都要去備案嗎去哪裡備案呢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沒有簽勞動合同那更好,你可以讓單位賠償你雙倍工資。
1、勞動合同一般沒有強性規定都一定要去勞動局備案;
2、東莞常平鎮去東莞常平鎮勞動局,具體在哪打東莞114電話查詢;
3、勞動合同備案制度從1994年第一部《勞動法》開始就實施;
4、相關法律上對勞動合同並沒有特別硬性的明確法規。
⑹ 請問東莞的勞動合同跟別的地方都不同嘛。
這個明顯是違法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⑺ 東莞勞動合同書是不是統一一樣的如果是那在哪裡買的到
東莞勞動合同書,是有統一的格式的。
在東莞社保局可以買的到
⑻ 東莞勞動者不續簽勞動合同有賠償嗎
可以獲得經濟補償(不是賠償)的:具體待遇,應根據我國《勞動版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執行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⑼ 東莞的個體戶如何給員工辦理社保,勞動合同之類的
首先,購買社保要具備的條件:第一、要有營業執照第二、國稅、地稅你都要有證的、第三、要有組織機構代碼證、第四、要有社會保險登記證、第五、要有公章。你都具備這些條件以後就可以辦了,你還要到勞動局購買勞動合同。希望你能採納,給個好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