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協議蓋哪個人社局
Ⅰ 三方協議必須蓋學校,單位,和單位當地人事局的章嗎
是蓋學校和用人單位的章,然後你簽字。學校、單位和你就是「三方」
Ⅱ 去人社局蓋就業協議的章一定要本人去嗎
去人社局蓋就業協議的章不一定要本人去,可以代理。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將根據協議書的內容開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同時轉遞學生檔案,如有特殊情況無法到校可由人代簽。
如果畢業生未簽定就業協議書,學校將把其關系和檔案轉遞回原籍。每位畢業生各擁有唯一編號協議書(一式三份),實行編號管理。
就業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1、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學制、畢業時間、學歷、聯系方式等。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名稱、組織組織代碼、單位性質、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檔案接收地等。
3、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商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職位;戶口遷入地;違約職責;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兩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背協議,應承受違約職責。
5、其他增加協議。 協議包括 由甲方(用人單位)和乙方(高校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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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的作用
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就業關系的正式憑證,也是畢業生畢業後到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的必備材料之一,因此,畢業生必須妥善保管。
就業協議書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訂立的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實質上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求職最終簽署的合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簽約一定要慎重,同時協議書的填寫更加不可忽視。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Ⅲ 三方協議人社局的章一定要蓋嗎
常識性的問題。
Ⅳ 三方協議需要蓋用人單位上級人才交流中心的章,如果蓋了這個章是不是
是的。分析如下:
1、如果你的就業單位是國有企業,你的檔案、黨團關系和三方協議都開到這個單位就可以,報到證也開到這個單位;如果是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就到這個企業注冊地人才市場辦理,前提是這個企業要辦理人事委託手續。
2、報到證千萬不要丟失,報到證的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也簡稱「派遣證」),是列入國家計劃內招生的大中專畢業生一種重要標志,由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單獨簽發,列入國家就業計劃的畢業生才能持有有效報到證件。
3、用人單位以報到證為依據,接轉畢業生的人事檔案、接收安排畢業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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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簽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
1、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畢業生主動辭職,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2、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復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其實這招已經不用再防了,根據2008年1月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3、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准,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
4、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二、簽三方協議要留心六個細節:
1、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2、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3、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種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學生要力爭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
4、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5、當下許多高校為了提高自身就業率,就強迫學生找熟人親屬簽訂「虛假」協議,這對於畢業生來說是不利的,畢業生不應當屈服。
6、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
Ⅳ 三方協議人事和社會保障局蓋章問題
1.三方協議最重要復的作用,是你的制學校為你辦理畢業時的派遣證(也稱報到證)所必須要用的。
2.有了「派遣證」,你的戶籍與檔案才能進入你三方協議里「簽約企業」所在的城市——也就是說,你憑「派遣證」到你三方協議中「簽約企業」城市的所屬派出所去辦理「准遷證」,然後憑「准遷證」到學校所屬派出所辦理戶籍「遷出手續」後,再到「簽約企業」城市的派出所落入你的戶籍。你就成了這個「簽約企業」所在城市的常住戶籍人口了。
3.至於社保局在你的三方協議上蓋章,是指該城市已經准予你被聘入這個城市的企業了。如你今後不去這個單位,也就是你的三方協議失效了。——只要你重新簽訂了三方協議,並將這個新三方協議到上級單位蓋章(就像你第一份三方協議一樣在人事社保局蓋章)後,再交給學校辦理派遣證就行了。
4.至於你之前的第一份三方協議,你注意,千萬不要交到學校、也不要裝入你的檔案里。也就是說讓他徹底消失,就當沒這回事就行了。
Ⅵ 三方協議中 所屬地人事局的章怎麼蓋
貌似人才中心現在不給單獨蓋章了。這三方協議應該是你給單位,然後單位拿著去人才中心給你蓋章啊。。。怎麼他們把單位公章蓋完了就不管你了。。
Ⅶ 大學生三方協議蓋人事局的章和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章效果一樣嗎
現在已經不存在人事局了,原人事局和勞動局已經合並成為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Ⅷ 三方協議上的「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社局簽章」可以不蓋嘛
從法律角度看,用人單位(具有法人地位的)蓋章確認後即合同成立,其它機關是否蓋具印章或確認不影響合同效力。但從社會管理角度看,既然在協議中設定了「用人單位上級或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社局簽章「程序,則要蓋後才能屬於合同完備。
因為對於人才的使用、引進、管理是一個社會系統工程,其中除法律保障外還有行政規定或政策進行規范與指導,」上級或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社局蓋章「則承載了政府行為與政府確認效力,是有利於畢業生入職後的涉及社會管理問題政府保障的。
Ⅸ 學校畢業生三方協議要蓋人社局的章,要用人單位網上審核報批是怎麼操作
三方協議學校會讓簽,不簽也會發畢業證。
Ⅹ 關於本科畢業生三方協議中的人社局蓋章的問題
1、三方協議不需要人社局蓋章,三方協議只是學校顯示就業率的方式。換句話說,你只要隨便哪裡找個章蓋都可以。
2、三方協議對於你在協議以外的公司或者單位(不論事業編制還是公務員還是參公)上班都沒有影響。
3、如果你的就業單位是國有企業,你的檔案、黨團關系和三方協議都開到這個單位就可以,報到證也開到這個單位;如果是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就到這個企業注冊地人才市場辦理,前提是這個企業要辦理人事委託手續,報到證千萬不要丟失。
報到證的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也簡稱「派遣證」),是列入國家計劃內招生的大中專畢業生一種重要標志,由教育部直接印刷,
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單獨簽發,列入國家就業計劃的畢業生才能持有有效報到證件。用人單位以報到證為依據,接轉畢業生的人事檔案、接收安排畢業生工作。
4、畢業後檔案轉回原籍的,就直接到原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去查。各地情況也不太一樣,有的地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有檔案管理中心,直接管理各類檔案;
有的市縣則設置下屬人力資源中心(人才市場),所有接收回來的檔案都歸到人才市場管理。因而,可以先到人社局查詢,再根據情況去原籍地人才市場查。
(10)三方協議蓋哪個人社局擴展閱讀: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
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
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註: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
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