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貸款合同嗎
❶ 借款合同與貸款合同的區別
借款合同一般沒有利息,只有有約定的才有利息;貸款合同當然有利息。
借款合同可在所有有民事權利能力的人(含法人)間發生,貸款合同是金融機構與貸款人間的協議。
❷ 銀行貸款合同有幾份
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貸款銀行一份、擔保人各持一份。
拓展資料:
信貸合同,是指以銀行作為貸與人與公民或法人締結的金錢貸款協議。在中國,中國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依法在職權范圍內辦理信貸業務。信貸合同應訂明貸款數額、用途、期限、利率、結算辦法和違約責任等條款。依下列原則辦理:
(1)按國家批準的信貸計劃進行。
(2)有物資保證(指用於購買計劃規定的原料、材料和其他適用適銷的物資)。
(3)按期歸還並付法定利息。
參考資料:網路-信貸合同
❸ 貸款買房借款合同是否在銀行
1、借款合同在放款後,銀行貸後管理部門統一列印。並補充當時簽訂空白合同內的部分內容。
2、借款人在放款後一個月左右,持有效身份證證件到貸款發放銀行個貸部門領取借款合同。
❹ 住房貸款成功後 銀行會給我個人住房貸款合同嗎
購房合同一般是一式四份,銀行一份做貸款使用,開發商一份,房產管理局一份作為注內冊備案,最容後就是你自己一份。在簽訂的時候就能拿到。
貸款合同是在銀行貸款審批通過後,才開始簽訂貸款合同。抵押貸款合同一般銀行交給開發商,由開發商再下發到你手中。根據開發商提交的進度和你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及時有關系。貸款合同的領取是需要申請的房貸已經由銀行發放了,打到了買家的賬戶中,表明開始正常開始還貸時,才能去銀行領取的。
(4)借款合同是貸款合同嗎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貸款程序
第七條借款人應直接向貸款人提出借款申請。貸款人自收到貸款申請及符合要求的資料之日起,應在三周內向借款人正式答復。貸款人審查同意後,按照《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向借款人發放住房貸款。
第八條貸款人發放貸款的數額,不得大於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的擬購買住房的價值。
第九條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在借款申請批准後,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由貸款人以轉帳方式將資金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帳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借款家庭成員退休年齡內所交納住房公積金數額的2倍。
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借款合同怎樣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章的相關規定,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
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稱借貸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為定期借貸合同、不定期借貸合同、短期借貸合同、中期借貸合同、長期借貸合同。按合同的行業對象不同,可以分為工業借貸合同、商業借貸合同、農業借貸合同。
(5)借款合同是貸款合同嗎擴展閱讀:
借款人的權利義務
1.提供真實情況。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2.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對借款有約定用途的,借款人須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實施的監督檢查。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當借款為無償時,借款人須按期歸還借款本金;當借款為有償時,借款人除須歸還借款本金外,還必須按約定支付利息。
❻ 去銀行貸款是簽訂《借款合同》還是《貸款合同》
關於這個問題復,其實只是同一事物制的兩個方面而已。銀行放了一筆款給客戶,銀行是貸款人,客戶是借款人,同樣一筆款,從銀行的角度來看,那叫貸款,從客戶這個角度來看,就叫借款。因此,客戶到銀行辦理貸款,不管是簽《貸款合同》還是簽《借款合同》都是可以的。如果某個銀行把合同文本印成《貸款合同》,說明銀行當初是站在貸款人這個角度起草文本的;如果銀行把合同文本印成《借款合同》,則說明銀行當初是站在借款人的角度起草文本的,其實貸款和借款都是一個意思,無論從什麼角度來起草合同,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都是平等的。
❼ 借款合同和借條有何差別
一、借條與借款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書面)的成立,一般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雙方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合同成立。借條多用於民間借貸,根據民間借貸習慣,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後,在即時履行的情況下,貸款義務方向對方支付借款,則對方立即向貸款方出示(成立)借據。二、 借條與借款合同「持有」文書的法律意義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借條,一般只由借款人寫就一份,並在支付貸款時向貸款人交付,所以,貸款人(債權人)「持有」借條,可以證明貸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貸款,證明借款人收到了該借款。三、借據與借款合同對是否已經還款的證明作用不同按照民間使用借條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發生(交付)時,由債務人寫就、出具借條,並將借據交付給債權人持有。在債務人償還借款時,債權人將借據退還給債務人。 債權人持有借條可證明債務人尚沒有償還該借款。 借款合同,由於該合同的「持有」同合同義務履行不發生必然聯系,因此,持有借款合同,不能夠用來證明債務人沒有償還借款,即使「持有」的時間已經在合同的約定還款時間之後,意圖憑該「持有」合同去證明債務人沒有償還債務而構成違約事實,也是站不住腳的。
❽ 貸款合同是不是就是按揭合同,也叫借款合同
那不一定。只有你在買房的時候做了按揭,你那個借款合同可能才叫按揭合同,有單獨的借款的,那就只能叫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