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律師
Ⅰ 房屋買賣合同可以請律師嗎,需要多少費用
可以請律師,律師費按你需要律師待處理的事項來確定,
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託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訴訟律師費用收費按照合同涉及標的累積計算:
爭議標的(計算基數) 計算比例
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於¥5000元
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6%
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 0.5%
Ⅱ 房屋贈與合同是否必須要請律師寫
財產贈與書,可以請律師代寫,也可以自己寫。律師因為掌握法律知識比較專業,專書寫得體。如果,請律師屬代寫,他願意給你簽名更好,但不是必須簽名,律師寫的不一定具法律效力,只是將來如遇法律糾紛,他可以作證,可以幫你打官司。財產贈與書,經公證機關公證,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的贈與與其它財產贈與不同。房屋的贈與(或買賣),關鍵是房屋產權證的過戶。房產過戶手續,由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過戶後,房產證換了,原房屋產權人(贈與人)的名字沒有了,新房產證上寫的是現產權人的名字。
房屋產權證,才是最有法律效力的證書。
Ⅲ 房屋買賣合同律師見證是怎麼收費的
你好,目前我們提供律師見證的大部分是各類合同,律師收費標准一般按照合同的種類及標的額等在2000元至5000元之間協商確定。
律師見證的目標有二:
一是當事人行為要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誤解等情形,為此律師要同當事人面談並查閱、核實各類材料原件;二是當事人行為要合法,不存在違法或規避法律之情形,為此律師要認真查閱全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各類規范性文件。只有當事人的行為既真實又合法的,律師才會出具律師見證書。
律師見證,不同於其他的人員見證,專指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作為見證人,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進行的見證,屬於「私證」,但有很強的證明力。律師見證一般可以參照律師協會編制的操作指引進行,有很強的法律規范性和原則性。
目的作用
一、見證某一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真實性;
二、見證某一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合法性。
從法律屬性上看,在我國律師見證仍屬於「私證」,依法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不同於公證的證明力,公證書一般可直接作為證據使用。
法律原則
第一、律師見證應首先嚴格審查核實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見證律師在對合同各方當事人的主體身份進行調查和認證時,應主動去查明當事人的真實身份,僅以當事人自行提供的材料作為認定主體資格的依據遠遠不夠,還要查明自然人或法人的真實身份,其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代理人的代理資格、代理許可權;當事人的資信狀況、履約能力以及合同履行的可行性。對企業來說,應當調查企業的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外貿許可、特許經營、產品標准、專利商標等等,對相關的證據和材料,還應當到有關部門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
第二、律師見證還應勤勉盡責、嚴格審查核實見證事項的真實性;
從律師見證的目的看,見證不僅僅是對行為的見證,如,律師只對合同簽字及蓋章行為的真實性做見證,並不對雙方合同的內容做見證,這樣,律師做為法律服務職業的專有屬性就不能得到體現,律師見證也就失去了應有的法律意義!律師見證之所以不同於普通公民的作證,主要體現在見證律師負有對見證事項合法性審查的義務。
第三、律師見證的法律文書既要符合法定的實質要件;也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如,進行合同見證要查明當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確定意思表示要真實、明確,無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和重大誤解的情形。
第四、律師見證應堅持迴避原則,不宜以律師執業身份為自己的親友作見證;
第五、律師見證應堅持自願、公平、直接和客觀的原則;
第六、律師對法定的強制公證事項不得見證;
第七、律師見證業務程序要完備,見證書內容要符合要求。
第八、律師見證必須堅持在法律事實或法律行為發生時親眼所見的原則。對於已經發生或者將要發生的事情,律師都不能見證,這是律師見證在時間上和空間上區別於公證的限制。
希望可以幫您解決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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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北京房產買賣合同律師費用是多少
律師費用是用購房的總房款計算的。大約在千分之十左右。
律師的作用在哪律師在購房過程中的作用,主要有三點:
一、在簽訂合同前,請律師審查開發商的資信。因為一般購房者憑自身的條件很難對開發商的情況做全面了解,通過律師所具備的專業知識和特殊身份的優勢,到工商管理部門和房屋管理部門等相應的政府管理機構對開發商的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分析購房風險的大小,然後向購房者出具法律意見書,建議其購買或不買。這樣做的益處就是能防止購房者買那些沒有實力和信譽的開發商開發出的房屋。
二、在簽訂合同時,由律師提出增加補充條款。現在所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約定的條款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購房者必須要提出一定的補充條款才能有效維護自身的權益。同樣開發商也會提出補充條款來維護其利益,一般都會請專業的律師來制訂這些補充條款,這樣購房者就會處於弱勢地位,顯然是不利的。通過請律師審查,能及時發現開發商的補充條款中違法或不合理的地方,然後由律師和開發商進行交涉,要求刪除或修改,同時由律師提出一些對購房者有利的補充條款,通過談判,讓開發商接受全部或部分內容,以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三、在辦理入住時,請律師審查房屋是否達到交房和入住條件。在實踐中,很多購房者對開發商提交的房屋是否達到交房條件是不清楚的,有些時候購房者對不具備入住條件的房屋因辦理了入住手續而無法追究開發商的逾期交房責任;有些時候對已具備入住條件的房屋因主觀上認為不具備入住條件拒絕辦理入住而使自己承擔逾期收房責任,出現這些情況就是因為購房者沒有從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去分析房屋的具體情況。如果請律師審查就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