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委託協議
⑴ 委託律師合同範本
在確定了你需要的律師之後,按照法律的規定,你應該與該律師所在的律專師屬事務所簽訂一份聘請合同,也就是委託代理協議,這份協議將確定你與律師事務所以及某位律師之間的代理關系,並規定你們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律師事務所一般都會向你提供一份固定格式的委託代理協議,你需要做的只是審定其中的內容,並將你的具體情況填寫在協議的空白部分就行了。當然,這件事絕不是說上去那麼簡單,律師事務所提供的空白合同中往往會忽略一些對你來說非常重要的問題,而糟糕的是,在簽訂合同時,你可能也會忽略它們。 一份正式的委託代理協議一般都包含有很多條款,而以下一些實質性內容,你可以參考一下: 除此之外,任何你認為重要的問題你都可以提出來,並與律師事務所進行協商,把它寫進合同中去。 事實上,在很多情況下,律師事務所向你出具的空白合同中應該已經包括了以上所有重要內容,這時候,你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條款的表述是否准確、具體和完整。首先, 在實質問題上,任何含糊的措詞都可能最終導致你的損失,因此,諸如「原則上」、「盡可能」之類的語言是應當避免的,除非你真的並不看重它們所涉及到的某項具體權利。
⑵ 律師委託合同可以無效嗎
如果律師預計會立案,並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為將來的案件提供法律服務而版收費的。最終案子確權實立起來了,律師也可以為案子提供法律服務。這說明律師的判斷是對的,沒有理由認定委託代理合同無效。反過來說,如果律師預計會立案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准備為案子提供法律服務。案子卻沒有成立,沒有可以提供法律服務的項目。那個時候,律師的委託代理應當要終止,收取的律師費應當酌情退還。
⑶ 與律師簽訂委託代理合同應該注意什麼呢
1、委託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一項合同,為了保障委託人的合法、合理利益,對於相關條款應明確約定,所以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注意條款的約定。
2、在委託合同中,應對委託事務的基本信息進行准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託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託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託事務,同時受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授權范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託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
沒有經委託人指示,受託人不得擅自改變委託事務,更不能將辦理委託事務所產生的利益據為己有。
3、在委託合同中,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的約定,受託人應按約定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委託事務。如果受託人因自己的過失不能按時完成,則構成違約,因此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損失。
4、委託合同若是有償的,因受託人的過錯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託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託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委託合同若是無償的,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5、委託合同如果是有償的,應在合同中對於報酬的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進行明確的約定。
(1)明確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以現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
(2)明確約定報酬支付時間,在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後,委託人應支付約定的報酬給受託人。同時,委託人還應支付給受託人在處理委託事務中墊付的相關必要費用。
(3)明確約定委託事務因受託人的過失而未能完成,委託人可以不支付報酬或是就已經完成的部分支付相應的報酬。
(3)律師委託協議擴展閱讀:
在訂立合同,建議根據實際具體委託事項對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的方式、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並盡可能保障作為承租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委託合同與代理關系委託合同與代理關系有密切的聯系,但兩者又有明顯的不同:
1、適用范圍不同。就代理關系而言,代理包括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多種類型,而委託合同僅僅是產生委託代理關系的基礎,與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無關。同時,委託合同還適用於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經濟行為和單純的事務行為。
2、效力范圍不同。代理關系是存在於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其法律效力涉及這三方面的當事人,代理人必須有代理權,基於代理行為而產生的法律後果——法律關系的建立、變更或消滅則對被代理人與第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而委託合同則與此不同,其法律約束力僅及於委託人和受託人,即使在委託代理中,委託合同也只是為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予代理權提供了法律前提,但其本身對第三人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⑷ 委託律師合同是代理合同還是委託合同
委託律師合同是代理合同。
委託合同是指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委託事務,委託人支回付約定報酬或不支答付報酬的合同。其特徵有:委託合同是典型的勞務合同;受託人以委託人的費用辦理委託事務;委託合同具有人身性質,以當事人之間相互信任為前提;委託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委託合同是諾成的、雙務的合同。委託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合同。
代理合同,法律術語,委託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的委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效力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委託代理的形式主要有兩種,即書面和口頭形式,當事人在實際運用中,可以用口頭形式,也可以用書面形式,但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按法律規定,採用書面形式,如訴訟代理,代簽經濟合同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⑸ 與律師委託協議還沒書面簽訂,律師就讓我們按照委託協議里支付律師費
當然不合理!既然已經有了委託協議,為何不簽字?也不差簽字這點時間吧。內這不符合法律程序,容個人覺得這個律師有些不靠譜,這么基本的法律常識都不遵守和履行,那麼是否能將委託工作做好是很值得懷疑的。
再說,撰寫代理詞是律師最基本的操作,網上一搜一大批,個人提醒一下:是否要了解一下此律師的資格以及背景,謹防受騙。
⑹ 委託律師合同範本
在確定了你需要的律師之後,按照法律的規定,你應該與該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內所簽訂一份聘請合同,容也就是委託代理協議,這份協議將確定你與律師事務所以及某位律師之間的代理關系,並規定你們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律師事務所一般都會向你提供一份固定格式的委託代理協議,你需要做的只是審定其中的內容,並將你的具體情況填寫在協議的空白部分就行了。當然,這件事絕不是說上去那麼簡單,律師事務所提供的空白合同中往往會忽略一些對你來說非常重要的問題,而糟糕的是,在簽訂合同時,你可能也會忽略它們。
一份正式的委託代理協議一般都包含有很多條款,而以下一些實質性內容,你可以參考一下:
除此之外,任何你認為重要的問題你都可以提出來,並與律師事務所進行協商,把它寫進合同中去。
事實上,在很多情況下,律師事務所向你出具的空白合同中應該已經包括了以上所有重要內容,這時候,你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條款的表述是否准確、具體和完整。
首先,
在實質問題上,任何含糊的措詞都可能最終導致你的損失,因此,諸如「原則上」、「盡可能」之類的語言是應當避免的,除非你真的並不看重它們所涉及到的某項具體權利。
⑺ 如何終止與律師的委託合同
你好:
1、委託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權利終止合同。
2、你關心的應該是:是否需要支付相關費用的問專題。而這屬要看你們之間的風險代理合同如何約定。除此之外,《合同法》相關條款也對委託合同作了規定:
第四百零五條 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因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事由,委託合同解除或者委託事務不能完成的,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支付相應的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四百一十條 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該當事人的事由以外,應當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