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停止侵權請求

停止侵權請求

發布時間: 2020-12-01 01:45:40

『壹』 侵權責任法如何規定停止侵害請求權

侵權責任法,要求停止侵害請求權就是:
被侵權的一方,可以要求侵權一方,停止侵權,並要求恢復原狀。

『貳』 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礙並承擔違約金該請求符合法律規定嗎

不符合法律規定,這是侵權之訴與合同之訴的競合,二者選其一。但是,你可以寫排除妨害並賠償損失是可以的。

『叄』 要求停止侵害的情況是什麼,侵害專利權的條件

一、侵害專利權的概念和構成

專利對科技與經濟發展乃至一國綜合國力的提高都有著不容低估的地位,因此各國無不重視對專利權的保護,嚴厲打擊專利侵權。我國一直重視包括專利保護在內的知識產權保護,並為此逐步作出不懈的努力。[4]我國《專利法》及有規定也逐步完善專利侵權行為的也規定,現行法律從傳統的「損害填補」原則發展為採取懲罰性的補救手段加以制裁專利侵權,以充分保障專利權人的權益,預防專利侵權行為的發生。

然而,何為侵害專利權?我們認為,侵害專利權又稱為專利侵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專利侵權是指在專利權有效地域和有效期內,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行為;廣義的專利侵權,還包括假冒專利的行為。簡單地說,侵害專利權,就是以專利權為對象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

侵害專利權的構成要件包括侵害專利的違法行為、專利權受到侵害的事實、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侵權行為人的主觀過錯。茲簡要分析如下:

(一)侵害專利權的違法行為

侵害專利權的違法行為,必須違反《專利法》關於專利權保護的法律規定,即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行為。[5]應注意者,我國《專利法》第63條規定了「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包括:(1)專利權人製造、進口或者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進口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售出後,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該產品的行為;(2)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製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作好製造、使用的必要准備,並且僅在原有范圍內繼續製造、使用的行為;(3)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行為;(4)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行為;(5)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並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上述五種情形是專利侵權責任的例外規定,如果行為人不能此作為抗辯理由,則應當認定行為人的侵害行為具有違法性。

(二)侵害專利權的損害事實

專利權受到侵害的客觀事實,就是專利權人所獨占享有的專利被他人以營利為目的而生產、使用、銷售,或者專利發明方法被使用,或者專利產品被假冒的事實。專利侵權行為所侵害的范圍,應當與專利權的保護范圍相同。所謂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是專利權的法律效力所及的發明成果的技術范圍,即專利權所覆蓋的發明的技術特徵和技術幅度。[6]另一方面,就侵害專利權的損害事實來說,包括直接損失(積極的損失)和間接損失(消極的損失)兩部分。前者表現為受到的直接經濟上損失和精神權利遭到損害,還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出的直接費用;後者表現為權利人預期合理收入的減少,即通常所說的可得利益。

(三)侵權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侵害專利權的違法行為與專利權受到實際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是構成專利侵權進而確定賠償責任的必要要件。並非所有的違反專利保護法律的行為都構成專利侵權責任,也並非所有的專利權損害都應當賠償,只有專利權損害事實是由違反專利權保護法律的行為所引起的時候,才構成專利侵權賠償責任。如果專利權損害事實不是由違反專利權保護法律的行為所引起的,或者違反專利權保護法律的行為沒有造成專利權損害事實的發生,那麼都可以予以其他法律制裁,而構不成專利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專利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中的因果關系,只限於直接因果關系,只有當違反專利權保護法律的行為是專利損害事實發生的唯一或者必要的原因時,才是構成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的因果關系要件。[7]

(四)侵權行為人在主觀上有過錯

專利侵權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所謂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侵害他人專利權的行為而實施該行為;所謂過失是指行為人因疏忽或過於自信而實施了侵害他人專利權的行為。我們認為,在專利侵權與專利侵權賠償責任之判斷中,承擔侵權責任以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為原則,但也有例外。例如根據《專利法》第63條第2款的規定,即使行為人主觀無過錯,也構成專利侵權,只是不承擔賠償責任而已。[8]

二、侵害專利權的表現形式

專利侵權的表現形式即專利侵權行為形態,是按照一定的標准對專利侵權行為作出的分類規范,這對明確專利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責任構成等專利侵權責任問題具有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意義。應當說,專利侵權是一種非常復雜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專利侵權的內涵和外延在不同國家以及同一國家不同時期,都會存在立法規制上的差異。根據我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專利法理論與實務,我們認為,侵害專利權的表現形式可以大致劃分為下列類別:

(一)實施他人專利行為

實施他人專利的侵害專利權行為,即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擅自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可見,這類專利侵權行為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未經權利人許可;二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根據《專利法》第11條的規定,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包括三種具體形式:(1)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他人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2)使用他人發明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依照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3)製造、銷售或進口他人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

(二)假冒他人專利行為

假冒他人專利的侵害專利權行為,是發明假冒他人專利權的行為,主要是侵害專利權人的標記權。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84條規定,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包括四種具體形式:(1)未經許可,在其製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2)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3)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4)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三)冒充他人專利行為

冒充他人專利行為,是對沒有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冒充已經取得專利權的專利。與前兩種專利侵權行為相比,這種侵權行為侵害的是專利管理權和冒充專利產品使用人的權利,這與假冒專利有顯著區別,因為冒充的專利根本不存在,假冒他人專利,專利權是客觀存在的。[9]因此,冒充專利行為一般不作為專利侵權對待,[10]但我們認為,當冒充行為人冒充了他人已經取得專利權的專利時,也屬於專利侵權行為。我國《專利法》第59條對此作出了規定,「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的,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以公告,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85條規定,冒充他人專利的行為包括五種具體形式:(1)製造或者銷售標有專利標記的非專利產品;(2)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後,繼續在製造或者銷售的產品上標注專利標記;(3)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將非專利技術稱為專利技術;(4)在合同中將非專利技術稱為專利技術;(5)偽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四)其他侵害專利權的行為

除了上述三種表現形式之外,在理論上和實務中還存在這樣幾種專利侵權行為。一是「反向假冒」,即行為人將合法取得的他人專利產品,標注自己的專利號予以出售,這種行為顯然不夠成「假冒他人專利」,但事實上侵害了合法專利權人的標記權,仍是一種侵權行為,應向被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二是間接侵權,即行為人實施的行為並不構成直接侵犯他人專利權,但卻故意誘導、慫恿、教唆別人實施他人專利,發生直接的侵權行為,行為人在主觀上有誘導或唆使別人侵犯他人專利的故意,客觀上為別人直接侵權行為的發生提供了必要的條件。[11]

三、侵害專利權的民事責任

侵害專利權行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根據《民法通則》、《專利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侵害專利權的行為應當根據情況承擔下列民事責任:

(一)停止侵害

即責令侵權行為人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侵害他人專利權的行為。停止侵害是最有效、最直接的防止繼續侵權的方法。根據法律規定,任何人未經許可,為了生產經營目的,實施了侵犯專利的行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停止侵權。侵權行為人無論主觀上有無過錯,都必須停止侵權,防止侵害擴大,以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為了充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還可以請求採取預防措施,如處置已經生產出來的侵權產品等,人民法院可以做出訴訟保全的裁定,責令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並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責令提供擔保等訴訟保全措施等。

(二)賠償損失

即專利侵權行為人以自己的財產補償因其行為給專利權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專利侵權的損害賠償,應當貫徹公開原則,使專利權人因侵權行為受到的實際損失能夠得到合理的補償。具體計算方法,我國《專利法》第60條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20條和第21條對專利侵權賠償數額作了如下規定:(1)按權利人受到損失確定,其計算基準是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2)按侵權人所獲得的利益確定,其計算基準是每件侵權產品的營業利潤或銷利潤售;(3)上述二項都不能確定時,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1至3倍確定;(4)無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的,法院可以在5000元至30萬元之間加以確定,最多不超過50萬元。[12]

(三)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我國《專利法》並非明確規定專利侵權行為人的消除影響和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但我國《民法通則》第118條規定:「公民、法人的著作權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發明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受到剽竊、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據此,侵害專利權行為給權利人造成人身權利損害時,可以單獨適用消除影響或賠禮道歉責任形式,也可以與其他責任方式一並適用。

『肆』 訴訟期間可以請求法院停止侵害嗎

訴訟期間,對於情況緊急,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的,原告可以申請法院裁定立即停止侵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六條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第一百零七條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六十九條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先予執行,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後終審判決作出前採取。先予執行應當限於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范圍,並以當事人的生活、生產經營的急需為限。
第一百七十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緊急,包括:
(一)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的;
(二)需要立即制止某項行為的;
(三)追索恢復生產、經營急需的保險理賠費的;
(四)需要立即返還社會保險金、社會救助資金的;
(五)不立即返還款項,將嚴重影響權利人生活和生產經營的。

『伍』 撤銷和停止侵害的法律區別

撤銷和停止侵害的法律區別:最直接的區別就是撤銷就是直接取消,停止侵害就是侵害受到阻止。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決議的內容違反章程的或者決議的程序違反法律的,系可撤銷事由。因此,在決議的程序違反法律時,如果股東或者董事正在開會,可以請求停止。如果開會作出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則可以請求撤銷該決議。
另外,如果決議的內容有待會議以後執行,則停止是指停止執行決議的行為。撤銷是指撤銷決議。即一個針對會議決議,一個針對執行行為。

《民法通則》在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中將停止侵害作為一種獨立的責任方式,並且在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我國民法理論通常認為,停止侵害這種責任形式以侵權行為正在進行或仍在延續中為適用條件,所謂停止,僅指對於已經發生、正在造成損害時令行為人停止其侵害行為,以縮小損害范圍,減少損失;而在侵害人的行為尚未實施前,權利人如欲事先阻止其不法行為,則無法適用。(1)故此,有學者指出,停止侵害還應當包括防止侵害,也就是說如果某些誹謗性的作品即將發表或傳播,為對此予以阻止,受害人有權要求法院禁止該作品的發表和傳播。他們認為,「此種請求權的行使對防止損害的發生十分必要」。 [6]在實務中,停止侵害請求權的適用范圍也不斷擴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之十關於「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承擔形式」的解答是: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的精神,在訴訟過程中,如果遇到有需要責令侵權行為人立即停止侵害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人民法院的職權,先行作出停止侵害的裁定。

『陸』 已構成專利侵權但停止侵權的請求可能不被法院支持的情形有哪些

這個問題是這樣的,已構成專利侵權的行為也屬於一種犯罪。因為專利不管是個人與集體發明創造的,只要是國家認同的,它填補了國家的空白。這就是專利。有發明有創造就有獎勵。專利是與經濟之間有必要的聯系,有個別人拿別人的專利當做自己的專利去兜售。這就是侵權的行為。但現在的侵權已經停止了。你的請求可能不被法院支持。為什麼現在我來給你解答?有那麼兩點,第一點你的專利沒有受到太大的損失,所以你的請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與採納。第二點如果你的專利沒有上報的話,得不到國家的認可。所以你的請求更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除非你的專利得到國家的認可。你可以再次的申請或者咨詢一下有資質的律師。讓他們幫你解答你的疑難問題。

『柒』 如果作品被侵權,起訴前可以請求法院停止侵權嗎

是可以的。復
起訴前請求法院停止其制繼續侵權的行為在法律程序上叫訴前禁令。
商標、專利侵權中也有類似程序。除此之外,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
根據規定,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人有關的權利人如果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權行為,且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捌』 要求停止商標侵權,對方不服怎麼辦

可以找工商管理局 工商管理局的職責: (十)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商標法》 第六十二條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違法嫌疑證據或者舉報,對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有關的情況; (二)查閱、復制當事人與侵權活動有關的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對當事人涉嫌從事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活動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四)檢查與侵權活動有關的物品;對有證據證明是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在查處商標侵權案件過程中,對商標權屬存在爭議或者權利人同時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中止案件的查處。中止原因消除後,應當恢復或者終結案件查處程序。首先,我們要明白,什麼才是商標侵權不是所有使用「同名同姓」或相貌相仿的商標的行為都是商標侵權行為。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其次,我們要知道如何判斷一個行為是否屬於商標侵權行為?(一)是否客觀存在損害事實;(二)該行為是否存在違法性;(三)存在的損害事實是否是由違法行為造成的;(四)該行為是否是故意的;最後,已經確定商標被侵權了,那麼,你可以通過以下三種途徑維權。第一,與侵權方自行協商解決;第二,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第三,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來說,協商解決,或者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都有協商不成、未達成協議的可能,這種情況下,就不得不選擇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途徑。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