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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偽造勞動合同

發布時間: 2020-12-01 04:30:58

『壹』 派遣公司偽造勞動合同怎麼辦

首先公司從1月到6月都沒有與你訂立合同,你可以要求從2月起支付雙倍工資,而專且要求屬解除你要求勞動關系也是正當的。公司負責人所謂的不跟他們講根本是逃避責任,訂立書面合同是用人單位的責任,用工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合同就是單位方面的失職,你作為勞動者是無過錯的。

現在單位手上的合同,只要你能確定不是你本人簽的(實際上你有權要求單位給你一份副本,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必須雙方各執一份),你大可以堅持自己的立場和要求,如果到法院上公司方還出示這份合同你可以要求作法律鑒定,如合同上不是你本人簽名,單位等於是在作偽證,要負法律責任的。你問問看他們有沒有這個膽子。

補充一下,他人代簽合同不是不可以,但一要有你本人的授權書,二簽字的應該你的授權人的名字,所以說單位所舉的所謂他人為你代簽的合同根本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貳』 公司偽造假的勞動合同,我該怎麼辦

你這種情況肯定需要到企業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勞動仲裁,企業不得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在社保局勞動仲裁科的調解下,你可以爭取一筆補償和社保。

『叄』 公司偽造勞動合同

1、如果是偽造勞動合同,你要弄明白是什麼原因公司要偽造,如果構成版對你的利益損害,建議權勞動仲裁。
2、如果公司無法提供你親自簽名的勞動合同,公司就是與你沒有履行簽定勞動,公司要賠雙倍工資給你。
3、帶好勞動關系方面的證據,到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所書面投訴,要求提供所簽的那份合同,如果存在欠發你工資、加班費,及沒繳社保等問題的,要求公司補發工資、加班費、補繳社保(勞動糾紛投訴電話:12333)

『肆』 用人單位偽造勞動合同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1。 勞動合同無效
2 。上面約定事項無效,員工不受其約束
3。 用人單位違法將受勞動行政部門責罰。
嚴重的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

『伍』 偽造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可以說是所有勞動爭議案件中的關鍵證據,偽造勞動合同,會直版接權把審判引入誤區,這也是勞動仲裁和法院針對勞動合同訴訟中的關鍵,為了震懾和打擊不誠信訴訟行為,捍衛司法尊嚴,彰顯法律權威,情節嚴重可以參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執行。
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陸』 公司偽造勞動合同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1.因為沒有當事人的簽名,在勞動仲裁時,當事人可以對其真實性不予認可,並申請鑒定;

2.對偽造證據的,可以另案起訴,人民法院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勞動合同是一種很嚴肅的具備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用人單位偽造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出現這種情況,當事人要通過取得相關證據,通過相關法律程序,通過勞動仲裁、通過法院訴訟等有效手段,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6)公司偽造勞動合同擴展閱讀

依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三十七條 仲裁庭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可以交由當事人約定的鑒定機構鑒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無法達成約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鑒定機構鑒定。

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鑒定機構應當派鑒定人參加開庭。當事人經仲裁庭許可,可以向鑒定人提問。

勞動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基於雙方自願的「合意」行為,而該「合意」在勞動關系中的突出表現為: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前,對各自的另一方能夠符合本方所需的條件和要求。

這些條件和要求必須是客觀的,一旦有一方虛構自身條件,必然會給另一方產生誤導,這樣,另一方的意思表示就不能體現其自願的本意。

所以以欺詐的手段蒙騙用人單位,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當然是無效的。在具體的處理上,用人單位不應當按「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處理。因為,勞動合同的「解除」是基於勞動合同的「成立」。在確認雙方合同「成立」的基礎上,才能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來處理。

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第七十七條鑒定人有權了解進行鑒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時可以詢問當事人、證人。

鑒定人應當提出書面鑒定意見,在鑒定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勞動合同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柒』 用人單位偽造勞動合同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必須真實,偽造合同屬於違法。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捌』 公司勞動合同造假怎麼辦

你好!公司作假勞動合同違法,職工搜集證據,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版障局投訴或者 到 公司 所在權地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玖』 公司偽造勞動合同和簽字,應該追究什麼責任

  1. 勞動合同可以說是所有勞動爭議案件中的關鍵證據,偽造勞動合同簽名會直接把審判引入專誤區,這也是勞屬動仲裁和法院針對勞動合同訴訟中的關鍵;

2. 為了震懾和打擊不誠信訴訟行為,捍衛司法尊嚴,彰顯法律權威,情節嚴重可以參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執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未簽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

3.《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5.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拾』 公司偽造勞動合同,我應如何處理

勞動案件比較簡單,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並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為用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支付加班工資等;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前提是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並不是全部需要,有部分就可以);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寫勞動仲裁申請書、復印下身份證、准備好證據、去工商局調取下該用人單位的工商注冊信息,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提供全程幫助可以HI我。

主要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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