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借據
1. 只有借款合同和收條而沒有借款借據,借貸關系是否成立
借款合同依法成立之後借貸關系即成立。
簽訂借款合同,作為合同的雙方即形成法專律上的借貸關屬系,自合同成立時即生效。
《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九十六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2. 合同和借據有什麼區別
借據是合同的一個子目錄
3. 簽了借款合同,還要寫收條和借條嗎
借款合同是雙方的約定合同關系,除了合同栽明給付完畢了,還不能視為給付完畢。但收條、借條則是給付的憑證了,視為完成了交付給與了。
你這個合同與收條沒問題,但又出了一張借據,這就有了風險了,可能會出現混淆情況,而且沒有寫明貸方的固定人,這樣如有第三人或他們憑據討要時則是證據了。
你這事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收回原手續,重新履行規范的借貸手續,規避風險。
4. 借條合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
保證人:
身份證號: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的情況下,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小寫 元人民幣(注意這里要頂格寫金額數)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 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 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四、借款期限:為 年,即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借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乙方應在 日內將借款放出,轉入甲方賬戶 甲方銀行賬戶為: 開戶銀行為:
六、還款方式:甲方應在合同約定期限內還款,將欠款打入乙方銀行賬戶 乙方銀行賬戶為: 開戶銀行為:
如雙方銀行賬戶有變動應及時通知對方。甲方可一次性還款,也可分期還清。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合同份數及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5. 銀行借款合同和借據什麼關系,借款借據合同書
借據,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回欠答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借款,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借款又稱借貸。按的期限不同,可以分為定期借貸、不定期借貸、短期借貸、中期借貸、長期借貸。按的行業對象不同,可以分為工業借貸、商業借貸、農業借貸合 借款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
二者的區別在於借據僅是表明一種債務關系的存在。而借款貸款方必須是國家批準的專門金融,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和專業銀行。借款方一般是指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借款必須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要求。訂立借款必須提供保證或擔保。借款的貸款利率由國家統一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
6. 借款合同中有借據還需要借據嗎
一、借條與借款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書面)的成立,一般由雙方當事內人協商一致後容,雙方在合同上簽字(蓋章),合同成立。借條多用於民間借貸,根據民間借貸習慣,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後,在即時履行的情況下,貸款義務方向對方支付借款,則對方立即向貸款方出示(成立)借據。二、 借條與借款合同「持有」文書的法律意義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借條,一般只由借款人寫就一份,並在支付貸款時向貸款人交付,所以,貸款人(債權人)「持有」借條,可以證明貸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貸款,證明借款人收到了該借款。三、借據與借款合同對是否已經還款的證明作用不同按照民間使用借條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發生(交付)時,由債務人寫就、出具借條,並將借據交付給債權人持有。在債務人償還借款時,債權人將借據退還給債務人。 債權人持有借條可證明債務人尚沒有償還該借款。 借款合同,由於該合同的「持有」同合同義務履行不發生必然聯系,因此,持有借款合同,不能夠用來證明債務人沒有償還借款,即使「持有」的時間已經在合同的約定還款時間之後,意圖憑該「持有」合同去證明債務人沒有償還債務而構成違約事實,也是站不住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