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效力
㈠ 民間借款合同怎樣寫才能具備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1、民間借貸合同的訂立應當以當事人雙方意思自治為主,內容不違反現行法律法規,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2、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3、借貸雙方約定的利息應當不超過年利率的24%,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㈡ 高利貸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我國利率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就屬於高利貸。民間借貸屬於民事行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約束和保護。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對方的高利貸利息過高,超出同檔次貸款利率的四倍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㈢ 民間借款合同怎樣寫才能具備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1、民間借貸合同的訂立應當以當事人雙方意思自治為主,內容不違反現行法律回法規,不得擾亂社會經答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2、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3、借貸雙方約定的利息應當不超過年利率的24%,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㈣ 關於民間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民間借條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回法》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答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㈤ 借貸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借貸合同無效如何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抄院關襲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4條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5)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