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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糾紛

發布時間: 2020-12-01 14:23:41

『壹』 病人住院期間仍然在病房裡做原來的工作,稱之為 A病人角色沖突 B病人角色缺如 C病人角色強化 D

A,健康評估老師講的。

『貳』 患者康復後霸佔病房6年不走,此事涉嫌醫療糾紛

患者康復後霸佔病房6年不走,此事不涉嫌醫療糾紛,但是該患者佔用了醫院的資源,這種做法就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值得提倡的,醫院是一個公共場所,它是大家共用的地方,不是屬於個人的私人領域,無論是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佔用公用資源,但是這名患者卻這樣做了,並且非常的有底氣,一副理所應當的樣子,覺得霸佔別人的地方是合情合理的,我覺得這樣的人真的很過分,也沒有什麼道德准則,做事情沒有底線。

病房也終於恢復了清靜,醫院本來是一個治病救人的地方,也是一個非常神聖的地方,但是卻被她弄得烏煙瘴氣,這種人實在是太可恨了,而她的行為也是我們所不恥的,我覺得不管到了什麼時候,做人還是應該有底線的。

『叄』 我在陪做手術的孩子,病房地滑我在醫院摔傷對方不想承擔責任屬於什麼糾紛

屬於侵權糾抄紛

若是醫院存在過錯,未盡管理提醒義務的,可以承擔責任。醫院作為對外開放從事醫療活動的機構,也屬於公共場所,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受害人對於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減輕侵權人的賠償責任。

『肆』 ICU需要哪些規章制度

重症監護室(ICU)規章制度

一、探視、陪伴制度
(一) 探視病員要按規定時間,每次兩人。學齡前兒童不得帶入病房,傳染病員一般不得探視和陪伴。
(二) 探視危重病員,可持病危通知單,由醫護人員特別安排。
(三) 探陪人員必須遵守院規,聽從醫務人員的指導,不得擅自翻閱病歷和其他醫療記錄,不得私自將病員帶出院外,不要談論有礙病員健康和治療的事宜,不在病員床上睡覺。要保持病房整潔安靜,不準吸煙、飲酒。要愛護公物,節約水電。
(四) 凡探視、陪伴人員損壞、丟失醫院物品,應負責陪償。

二、 病房小葯櫃管理制度
(一) 病房小葯櫃所有葯品,只能供應住院病員按醫囑使用,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取用。
(二) 病房小葯櫃,應指定專人管理,負責領葯和保管工作。
(三) 定期清點、檢查葯品,防止積壓、變質,如發現有沉澱變色、過期、標簽模糊等葯品時,停止使用並報葯劑科處理。
(四) 毒、麻、限劇葯品,應設專用抽屜存放,嚴格加鎖,並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數,動用後嚴格按《毒、麻、限劇葯品管理規定》執行。
(五) 葯劑科對病房小葯櫃,要定期檢查核對葯品種類、數量是否相符,有無過期變質現象,毒、麻、限劇葯品管理是否符合規定。

三、ICU收治原則及疾病范圍
ICU是收治危重病人的地方,凡生命體征不穩定且有搶救希望者,可入ICU。原則上待血液動力學穩定及呼吸通道建立後轉入ICU,以免在轉運途中發生危險。
具體疾病:
(一)各種嚴重休克:(二)嚴重心力衰竭;(三)嚴重心肌梗塞;(四)嚴重心律失常;(五)急性肺損傷,ARDS:(六)嚴重呼吸衰竭:(七)嚴重急性腎功能不全;(八)嚴重肝功能不全; (九)MODS(MOF);(+)DIC;(十一)嚴重代謝功能障礙;(十二)昏迷;(十三)嚴重體液失衡;(十四)各種嚴重中毒;(十五)嚴重中暑;(十六)嚴重創傷及多發傷;(十七)擠壓綜合征;(十八)脂肪栓塞綜合征;(十九)嚴重產科並發征;(二十)心肺腦復甦術後;(二十一)重大手術、操作、全麻等術後。
下列情況原則上不得轉入ICU
1.傳染病。
2.各種慢性疾病的終末狀態,如惡性腫瘤晚期。
3.經濟條件不許可者。

四、ICU病人的管理
(一) ICU職責:維護重要臟器功能、生命體征穩定、糾正水電解質平衡失調、營養支持、感染防治、各種檢測、監護等。
(二) 臨床科室ICU之間須相互理解通力協作。嚴重復合傷、跨科病人、重大治療方案的更改、實施、病人進出ICU適應證的選擇等問題,原則上由ICU與各科共同協商,ICU須充分尊重專科處理意見。當治療方案出現分歧時,可通過院內會診。當適應證及轉出方向發生分歧無法解決時,由ICU主任決定,權力與責任同在。
(三) ICU須根據病情的輕重緩急,加快周轉,提高使用率。
(四) 與醫療管理有關的各項制度,如:疑難病人討論,死亡討論等按統一規定執行,必要時ICU與相關科室共同參與。
(五) ICU與臨床科室實施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分配原則

五、病房管理制度
(一) 病房由護士長負責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醫師積極協助。
(二) 為保證重症監護良好的工作環境,防止交叉感染,本室不留陪侍人,家屬可留電話,保持聯系。
(三) 各級醫師各司其職,按崗位責任嚴格要求。主任醫師每周查房至少一次,主治醫師每周查房至少兩次,危重病人隨時查房、巡視。
(四) 涉及重大搶救事宜,需立即報請科主任,並報醫務處及有關院領導,親臨參加指揮救治。涉及各種糾紛的病員救治要及時向醫務處及有關部門報告。
(五) 保持病房整潔、舒適、肅靜、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輕、關門輕、操作輕、說話輕。
(六) 醫務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著裝整潔,必要時戴口罩、病房內不準吸煙。
(七) 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交接班制度,嚴格執行各項技術操作規程,並應逐步建立各種危重病員的搶救程序及重症監護規范。
(八) 護士長全面負責保管病房財產、設備,並分別指派專人管理,建立帳目,定期清點。如有遺失,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處理。管理人員調動時,要辦好交接手續。
(九) 本室各類搶救器材及葯品要准備完善,保證專人管理、放置固定、隨時可用,並有專人檢查,及時補充、更新、維修和消毒。

六、醫療糾紛的接待與處理制度
(一) 接待人員責任心要強,對來訪者要耐心聽,認真記,對任何問題不可輕意表態,多做疏導工作。
(二) 接待人員要沉著、冷靜,不立即作肯定或否定的回答。經調查分析後,耐心地向來訪者作解釋工作。在醫療糾紛未經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討論和作出明確結論前,任何科室和個人不能對糾紛擅自作肯定性答復。
(三) 凡有糾紛的病歷由醫務科通知病案室進行封存,病歷封存後除主管醫療糾紛的有關人員審閱外任何個人無權借閱。如科室進行病例討論應由科主任或指定專人負責保管並及時歸還病案室,不可分散遺失。
(四) 如因輸血、輸液引起的糾紛,一定要立即查清領取過程的憑證,殘留液及時送檢並將原包裝葯液妥善封存至糾紛解決。如因葯物引起糾紛,一定要保存好空安瓿或實物:如各種儀器引起的糾紛,一定要有證人經過現場檢查後,方可撤離現場。
(五) 對死亡的糾紛,要動員家屬在48小時內進行屍體解剖,以查明死因,如家屬不同意屍檢則無法追究責任,其後果由不同意屍檢者負責。
(六) 對於在住院期間有自傷、自殺傾向的病員要通知家屬和單位做好防範措施,一旦發現後,如病員有搶救的可能應迅速進行就地搶救並立即上報醫務科和保衛部門。如需到搶救室搶救而移動並非破壞現場,是合法的,如病員無救治之可能,病員暫時不應移動,通過保衛部門、公安機關備案後方可移動。對在住院期間失蹤的病員要及時設計尋找並上報保衛科、醫務科、護理部。
(七) 糾紛一經調查核實後要給病人家屬答復,對糾紛的處理要做到分析有依據,定性有原則,處理有政策。
(八) 一般的醫療糾紛,醫務科管理人員調查清楚後可及時解決。重大醫療事件,糾紛不能及時解決的需有申訴材料,並提請進行事故鑒定。

七、查房制度
(一) 住院醫師每個工作日參加查房,觀察病情變化,進行診斷、治療,了解傷病員的思想、生活情況:上級醫師查房時,經治醫師要做好准備,報告病情。
(二) 住院總醫師或值班醫師要帶領住院、進修、實習醫師進行晚間查房。
(三) 主治醫師每周要對本組(病區)病員進行普遍查房和每天重點查房各1次。檢查醫療護理工作,重點解決疑難病例的診治和進行臨床教學。
(四) 科主任、正(副)主任醫師每周對本科病員查房1次或副主任醫師每周查房二次,檢查醫療護理質量,解決疑難問題,有計劃地組織臨床教學。主治醫師、總住院醫師、護士長及有關人員應隨同查房。
(五) 各級醫師對危重及大手術前後及特殊檢查、治療後的病員,應加強巡視,掌握病情變化,遇有情況及時處理,疑難問題,及時報告上級醫師或申請會診。
(六) 護士長組織護理人員每周進行1次護理查房,必要時請科主任、正(副)主任醫師或主治醫師指導,檢查護理質量,研究解決疑難問題,結合實際進行臨床教學。

八、醫師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設值班醫師,根據情況可增設二線、三線,並建立值班日誌簿。
(二)值班醫師每日在下班前到崗,接受各級醫師交辦的醫療工作,巡視病房。危重病人必須做床頭交接,值班醫師未到位時,病床主管醫師不得離開。
(三)病床主管住院醫師下班前應將重點病人的病情及處理意見記入交班簿,值班醫師應做好病程記錄,並扼要記入值班日誌。
(四)值班醫師負責病人的臨時情況的及時處理,遇有疑難問題應請示上級醫師。
(五)值班醫師負責急診入院病人的初步診斷治療,應完成急診入院病歷。
(六)值班醫師負責院內的急診會診任務。
(七)值班醫師必須在指定位置,因工作必須離開時向值班護士說明去向。
(八)次日晨值班醫師應將急症和重點病人的病情及處理情況交班。

九、轉院、轉科制度
(一) 醫院因限於技術和設備條件,對不能診治的病員,由科內討論或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報請院長或主管業務副院長批准,提前與轉入醫院聯系,徵得同意後方可轉院。
(二)需轉外地醫院治療時,應由科主任提出,經醫務科審核,院長或業務副院長同意,報請省、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公室批准辦理手續。
(三)病員轉院,如估計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應留院處置,待病情穩定或危險過後,再行轉院。危重病人轉院時應派醫護人員護送。

『伍』 護理執業風險防範指南的目錄

第1章護理糾紛與護理事故
第一節醫療糾紛概述
一、糾紛形式的多樣性
二、糾紛發生覆蓋面具有廣泛性
三、維權手段的多樣性
四、法律規制的艱難性
第二節護理糾紛
一、護理糾紛的概念
二、護理糾紛的特點
第三節護理事故
一、護理事故的概念
二、護理事故的特點
三、護理事故的構成
第2章護理執業法律風險概述
第一節護理風險概述
一、護理風險及相關概念
二、護理風險特點
第二節護理風險管理體系
一、護理風險管理體系的概念
二、護理風險管理的組織體系
三、護理風險管理的程序
第三節護理風險評估
一、護理風險管理
二、護理風險產生的原因
三、護理風險的正確評估
第3章護理執業風險法律制度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相關法律法規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
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
三、衛生部制定的部門規章
四、衛生部、中華醫學會、中華護理學會制定的技術規范
第三節《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的護理風險法律制度
一、依法行醫制度
二、醫療告知制度
三、減輕醫療事件損害制度
四、醫療事故防範和處理預案制度
五、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六、證據保全制度
第4章護理執業風險規章制度
第一節概述
第二節護理交接班制度
一、概述
二、護理交接班制度
第三節查對制度
一、概述
二、醫囑查對制度
三、臨床給葯查對制度
四、輸血查對制度
五、手術查對制度
第四節執行醫囑制度
第五節搶救制度
一、概述
二、搶救制度
第六節科室葯品、設備保管使用制度
一、概述
二、病房葯品管理制度
三、設備儀器管理制度
第七節護理會診制度
一、相5E述
二、護理會診制度
第八節病房安全制度
一、概述
二、病房安全制度
三、突發事件處置制度
第5章護理執業告知
第一節護理告知的概念、特點、分類及意義
一、護理告知的概念
二、護理告知的特點
三、護理告知的分類
四、護理告知的意義
第二節護理告知所涉及的相關學科
一、護理倫理學
二、護理心理學
第三節護理告知的內容
一、入、出院護理告知內容
二、護理操作的告知內容
第四節護理告知技巧
一、護士語言交流策略
二、非語言交流技巧
三、護理告知應注意的問題
第五節護理書面告知書
一、入院告知書(協議)
二、家屬陪護告知書
三、嬰幼兒患者輸液風險告知書
四、難免壓瘡風險告知書
五、應用保護性約束的告知書
第6章護理文書寫作與舉證
第一節護理文書書寫基本要求
一、護理文書的概念和特徵
二、護理記錄與醫師記錄的區別與聯系
三、護理文書書寫基本要求
第二節各種護理文書書寫要求
一、體溫單
二、護理記錄
三、醫囑單
四、手術護理記錄
第三節護理文書舉證
一、病歷在訴訟中的作用
二、護理文書記錄注意事項
第7章醫院突發事件護理應急預案
第一節概述
一、概念
二、分類
第二節醫院突發事件護理應急預案舉例
一、病房發現疑似或確診SARS患者應急處理預案
二、發生火災應急處理預案
三、發生患者誤吸應急處理預案
四、過敏性休克應急處理預案
五、患者自殺應急處理預案
六、醫療糾紛滋事應急處理預案
七、突遇歹徒襲擊應急處理預案
八、停電應急處理預案
第8章門診急診護理風險
第一節門診、急診護理風險概論
一、門診、急診的基本特點
二、門診、急診的護理風險及其防範概述
第二節門診護理風險概覽
一、注射室、輸液室風險
二、抽血室風險
三、換葯室風險
四、計劃接種風險
第三節急診護理風險概覽
一、分診室風險
二、搶救室風險
三、急診手術室風險
四、門診護理記錄
五、醫護人員
六、護理言語
第四節門診、急診護理風險案例評析
【案例1、2】避免、化解糾紛的兩個成功案例
【案例3】門診患者隱私權保護
【案例4】急診分診不當案例
第9章基礎護理與病房管理風險
第一節基礎護理與病房管理風險概述
第二節基礎護理風險概覽
一、深靜脈或者動靜脈穿刺失敗
二、動靜脈穿刺針孔滲血
三、導尿失敗
四、尿量不準確
五、誤吸、窒息
六、醫務人員技術因素
七、醫務人員職業素質和規章制度因素
八、評估患者護理風險
九、保護性措施不到位引發的風險
十、胃腸減壓護理風險
十一、留置導尿管護理風險
第三節病房管理風險概述
一、停電和突然停電
二、火災
三、葯品櫃管理不當致葯物過期的風險
四、摔傷
五、墜床
六、知識缺乏和不健康的生活習慣
七、護患溝通因素
八、醫務人員法律意識淡薄
九、侵犯患者隱私權的風險
十、出院指導中的護理風險
第四節基礎護理與病房管理風險案例
【案例1】高某訴某集團有限公司第二醫院因輸入變質葯物致殘案
【案例2】違反護理常規造成一級醫療事故
第10章內科護理風險
第一節內科護理風險概述
一、內科護理風險的特點
二、內科護理風險的防範方法
第二節呼吸內科護理風險
一、氧療護理風險
二、吸痰護理風險
三、動脈血氣分析護理風險
四、胸腔閉式引流護理風險
第三節心內科護理風險
一、中心靜脈穿刺置管護理風險
二、心肺復甦護理風險
三、電復律(除顫)護理風險
四、溶栓治療護理風險
第四節消化內科護理風險
一、鼻飼術護理風險
二、雙氣囊三腔管壓迫術護理風險
三、腹腔穿刺護理風險
四、灌腸護理風險
第五節內科其他護理風險
一、膀胱穿刺護理風險
二、留置導尿管護理風險
三、尿標本採集護理風險
四、膀胱沖洗護理風險
五、骨髓穿刺護理風險
六、腦脊液引流術護理風險
第11章外科護理風險
第一節外科護理風險概述
第二節術前護理風險
一、術前指導不確切
二、心理護理不到位
三、術前准備不充分
四、備皮的護理風險
五、暴露性操作的護理風險
六、留置胃管的護理風險
七、留置尿管的護理風險
第三節術後護理風險
一、尿瀦留患者導尿的護理風險
二、術後強制卧床患者的護理風險
三、術後留置引流管的護理風險
四、術後協助咳痰的護理風險
五、術後飲食指導的護理風險
六、腫瘤患者保護性措施不到位引發的護理風險
七、術後早期失血性休克
八、下肢靜脈血栓
九、氣管切開護理風險
第四節普通外科的護理風險
一、乳腺癌術後患者皮瓣的護理風險
二、腸瘺患者留置負壓引流的護理風險
第五節神經外科護理風險
一、腦室引流管阻塞或滑脫
二、顱腦損傷患者吸痰
三、躁動患者的護理風險
四、保護性約束的護理風險
五、精神失常患者的護理風險
六、吞咽功能受損患者的護理風險
第六節心胸外科的護理風險
一、全肺切除術後補液的護理風險
二、全肺切除術後留置胸腔引流管的護理風險
三、心包、縱隔引流管的護理風險
第七節泌尿外科的護理風險
一、各種引流管的護理風險
二、腎上腺疾病患者的護理風險
第八節外科重症監護室的護理風險
一、為危重患者翻身時的護理風險
二、物理降溫的護理風險
三、大量輸血輸液的護理風險
四、躁動患者重新固定重要管路時的護理風險
五、拔除氣管插管的護理風險
六、腸內營養的護理風險
七、腸外營養的護理風險
八、經大靜脈置管輸液的護理風險
九、危重患者轉運、外出檢查時潛在的護理風險
十、危重患者疾病的嚴重性及病情的復雜性潛在的護理風險
第九節功能鍛煉護理風險
一、體位性低血壓護理風險
二、傷口裂開護理風險
三、病理性骨折護理風險
四、關節攣縮護理風險
第12章手術室護理風險
第一節手術室護理風險概述
一、來自患者的護理風險
二、手術治療措施風險
三、職業性因素的護理風險
第二節手術室護理缺陷的風險
一、接錯患者
二、切錯手術部位
三、異物遺留體腔
四、輸錯血
五、用錯葯
六、患者墜床、摔傷
七、燙傷、凍傷或者化學物品灼傷患者
八、電刀灼傷
九、標本保存不當或丟失
十、手術體位安置不當致損傷
十一、誤用未消毒的或未達到消毒滅菌的手術器械和物品
十二、氣囊止血帶損傷的風險
十三、切口感染
第三節手術室職業危害風險
一、空氣污染
二、身體疲勞與心理危害
三、頸椎病和腰背損傷
四、下肢靜脈曲張
五、激光輻射污染
六、X射線污染
七、雜訊干擾
第四節手術與麻醉並發症風險
一、休克
二、心跳驟停
第五節手術護理風險案例分析
【案例1】手術室管理不到位,不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范,導致9名患者眼球被摘除
【案例2】手術護士清點制度不落實,造成止血鉗遺留患者腹腔長達6年
【案例3】護士未查對,造成患者右腿骨折而左腿做鋼釘手術
【案例4】護理不當,電刀火花引燃揮發的乙醇氣體,燒灼手術台上患者
第13章婦科護理風險
第一節婦科護理風險概述
一、婦科手術護理風險
二、婦科化療護理風險
第二節婦科手術前護理風險
一、術前准備的護理風險
二、溫水坐浴時發生燙傷的風險
三、護理人員服務態度生硬的風險
第三節婦科手術後護理風險
一、護理文件書寫不規范的風險
二、引流管發生異常的風險
三、腹部及陰道切口異常的風險
四、急腹症患者的護理風險
五、腹腔鏡手術圍手術期的護理風險
六、多功能監護儀報警處置的風險
第四節婦科腫瘤化學治療的護理風險
一、深靜脈置管失敗的風險
二、淺靜脈穿刺失敗的風險
三、化療葯物外滲的風險
四、上皮腫瘤患者化療的護理風險
五、絨毛膜癌患者的化療護理風險
第五節婦科護理風險案例分析
【案例1】未婚女患者術前准備時被護士捅破處女膜
【案例2】護士言語不當引發的醫療糾紛
第14章產科護理風險
第一節產科護理風險概述
第二節產前護理風險
一、胎兒窘迫的風險
二、臍帶脫垂的護理風險
三、妊娠晚期出血的護理風險
第三節分娩期的護理風險
一、不消毒產生的護理風險
二、強直宮縮的護理風險
三、羊水栓塞的護理風險
四、產後出血的護理風險
五、會陰Ⅲ度裂傷的護理風險
第四節產後新生兒護理管理風險
一、早產新生兒吸氧致視網膜病變風險
二、新生兒窒息護理風險
三、抱錯嬰兒的護理風險
四、新生兒被盜風險
五、家長喂養不當風險
第五節產科護理風險案例分析
【案例1】新生嬰兒腦癱,助產醫院是否擔責
【案例2】醫院擅自做主處置死胎,家屬憤怒起訴
【案例3】嬰兒出生肩難產,致臂叢神經損害
第15章兒科護理風險
第一節兒科診療護理風險概述
一、兒科患者因素
二、兒科治療措施因素
三、指導陪護家長因素
第二節一般兒科護理操作風險
一、新生兒疾病的一般護理
二、新生兒黃疸的護理
三、新生兒腹瀉的護理
四、新生兒顱內出血的護理
五、新生兒嘔吐的護理
六、新生兒敗血症的護理
七、新生兒肺炎的護理
八、新生兒硬腫症的護理
九、新生兒臍部感染的風險
十、兒科意外事件的風險
第三節新生兒重症監護護理風險
一、常規監護護理風險
二、體溫監測護理風險
三、心肺監測護理風險
四、氧氣療法及血氣監護護理風險
五、新生兒呼吸管理風險
六、危重兒輸液及應用輸液泵
第四節兒科護理風險案例分析
【案例1】醫院內嬰兒被盜案件的法律責任
【案例2】早產雙胞胎視網膜病變,醫院存在不當賠償17萬
第16章傳染科護理風險
第一節傳染科護理風險概述
第二節傳染科常見護理風險概覽
一、傳染病房環境、設施風險
二、傳染病房院內感染的風險
三、護士應急能力風險
四、傳染病報告制度未有效執行
第三節傳染病護理風險案例
【案例1】孕婦陶女士訴某中醫院誤診損害賠償案
【案例2】楊某訴某大學附屬醫院對其無根據診斷為艾滋病病毒感染侵犯名譽權案
第17章ICU護理風險
第一節ICU的護理風險概述
第二節ICU護理風險概覽
一、護理操作風險
二、呼吸機等儀器設備運轉或操作中的風險
三、各類診療過程中發生並發症
四、醫療費用
第三節ICU綜合征
一、ICU綜合征的概念
二、ICU綜合征產生原因
三、ICU綜合征防範與護理
第四節特殊風險案例分析
【案例】一患者住院55天,花費38萬;呼吸機一天用了「143小時」
第18章血液透析護理風險
第一節血液透析室護理風險概述
第二節血液透析室護理風險概覽
一、護理操作風險
二、透析器運轉及操作中的風險
三、透析過程中發生並發症
四、透析後風險
五、血液透析記次計費
第三節特殊風險案例分析
【案例1】血液透析後感染丙型肝炎,兩家醫院舉證不同,訴訟結果迥異
【案例2】哈爾濱天價醫療費案
【案例3】透析技術掌握不熟練而致患者死亡
【案例4】透析過程中護士使用胰島素不當致患者死亡案
第19章壓瘡護理風險
第一節壓瘡護理風險概述
一、壓瘡發生的原因
二、壓瘡的護理風險
第二節壓瘡護理風險概覽
一、壓瘡管理的風險
二、壓瘡預防治療護理中的風險
第三節特殊風險案例分析
【案例1】入院3個月,老人長壓瘡
【案例2】骨折病人並發壓瘡,不是事故但醫院有責
第20章護理人員遭受職業傷害風險
第一節護理人員遭受職業傷害風險概述
一、生物因素傷害
二、物理因素傷害
三、化學因素傷害
四、生理和心理因素傷害
五、意外和侵襲因素傷害
六、綜合因素傷害
第二節生物因素職業傷害風險
一、生物因素職業傷害概述
二、發生呼吸道傳播疾病感染
三、發生血源性傳播疾病感染
四、發生消化道傳播疾病感染
五、發生皮膚接觸傳播疾病感染
六、預防生物因素職業傷害的共同策略
七、病原體職業暴露後的監控管理工作
第三節化學因素職業傷害風險
一、接觸抗腫瘤化療葯物的不良反應
二、長期吸入麻醉劑的不良反應
三、接觸化學消毒劑的不良反應
四、化學因素職業傷害的共同防範策略
第四節物理因素職業傷害風險
一、放射線輻射損傷
二、紫外線輻照損傷
三、銳器損傷
第五節生理和心理因素職業傷害風險
一、姿勢損傷
二、慢性疲勞綜合征
三、心理負擔過重
第六節意外和侵襲因素職業傷害風險
一、意外事故傷害
二、暴力攻擊傷害
第七節醫院工作人員職業衛生安全管理方案示例
某醫院《醫院工作人員職業衛生安全管理方案》
第八節典型風險案例分析
【案例1】護理操作發生意外針刺傷後護士感染艾滋病丙型肝炎案
【案例2】深圳婦兒醫院消毒液感染案
下篇護士條例解讀篇
第21章護士條例概況及特點
第一節《護士條例》概況
一、一般情況
二、條文內容及分布
三、《條例》簡化記憶表
第二節《條例》特點
一、提出了政府和醫療機構在護理管理上的職責
二、凸顯保護護士的合法權益
三、強化了護士的權利和義務
四、調整了護理執業規則
五、明確了法律責任
第22章護士的概念與護士注冊制度
第一節護士的概念及特點
一、護士的概念
二、護士概念的特點
第二節護士的歷史淵源
一、護士職業的來源
二、護理立法情況
第三節護士注冊制度
一、規范了護士執業資格的取得途徑
二、規范護士執業證書的稱謂
三、對注冊的主管機關和注冊程序做了規定
四、注冊期限
五、注冊有效期規定
六、對於再注冊的規定
七、注冊事項變更
八、護士執業資格注銷
九、前已經取得護士執業資格的認可
第四節護士注冊制度流程及關鍵點比較
一、護士注冊制度流程
二、新舊護士注冊制度變化之關鍵點比較
第23章護士的法律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護士法律權利概述
一、護士法律權利的概念
二、護士法律權利的內容
第二節護士的一般法律權利
一、護士作為勞動者所依法享有的勞動者權利
二、護士作為醫療衛生工作者所依法享有的醫療衛生工作者權利
第三節護士的職業權利
一、保障護士的職業權利是《條例》的首要立法目的
二、護士的職業權利
第四節護士的職業義務
一、護士法律義務的概念
二、護士的法律職業義務
第24章政府及醫療機構職責與法律責任
第一節強化了政府和醫療機構的責任
一、對政府的要求
二、對醫療機構的要求
第二節明確了違規責任
一、衛生行政機關的責任
二、醫療機構的責任
三、護士的責任
四、他人侵犯護士權益的責任
第25章《護士管理辦法》與《護士條例》比較
參考文獻
附錄
後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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