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168
❶ 住房公積金每月繳納168元可貸款多少錢,
您好,請問您是准備在哪個城市申請貸款呢?
如您是在深圳辦理的公積金住房貸款,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為參與額度計算的所有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2倍,並應當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1.每月還貸額度(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過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50%。有共同申請人且共同申請人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繳存基數之和.<
2.貸款金額不高於購房總價款與首付款的差額。所購住房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應由申請人委託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價值評估,取購房合同價與評估價的低值作為購房總價款。評估費用由申請人承擔。職工購買首套房的,房屋面積在90平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20%;房屋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的30%。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60%。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購房總價款的30%。
3.貸款金額不高於單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職工個人申請的,單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一並申請,且共同申請人共同參與額度計算的,單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90萬。
4.申請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計算的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可以提高10%,但應符合前款規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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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關於民法的條例有哪些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6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8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9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1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1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14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15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1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1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18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1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2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
2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參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審理醫療糾紛民事案件的通知[廢止]
2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2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5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26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損失日評定準則
27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英文版)
28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英文版)
29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30中國銀行業櫃面服務規范
3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32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指導意見(二)
33貸款通則
3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3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36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37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38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3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40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41《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文版
4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4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中的分項限額能否突破的答復
4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45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46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
47個體工商戶條例
48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4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50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5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
5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5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5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的決定
5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廢止]
56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
57票據管理實施辦法
58最低工資規定
59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60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6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62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
63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64現金管理暫行條例
6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葯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66關於審理海上貨運代理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67公務員迴避規定(試行)
68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6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70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71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72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7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74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
75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7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出口信用保險合同糾紛案件適用相關法律問題的批復
77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78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
7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80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決定
8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個人獨資企業清算是否可以參照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破產清算程序的批復
8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8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軍事法院管轄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84關於審理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8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86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
87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
88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8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
90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糾紛案件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廢止]
9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船舶碰撞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9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93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
9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95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96工傷認定辦法
97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98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99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00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10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
102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10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國有土地開荒後用於農耕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件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批復
10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105國際商會托收統一規則
106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
107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
108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江蘇省公安廳關於處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
109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
110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行政處罰案件證據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
111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
112網路交易管理辦法
113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
114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11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1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船舶油污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117工業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指南
118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
119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120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12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12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124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
125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
126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127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128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
12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稅務機關就破產企業欠繳稅款產生的滯納金提起的債權確認之訴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130病歷書寫基本規范
13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32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條例
133企業債券管理條例
13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
135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13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137在中國境內就業的外國人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
138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139ICC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UCP600)
140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
141關於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見
14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43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144專利代理管理辦法
145總會計師條例
146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147中國邊民與毗鄰國邊民婚姻登記辦法
148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
149關於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150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51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
152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15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154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155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
156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15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錯誤造成案外人損失應否承擔賠償責任問題的解釋
158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債權人對人員下落不明或者財產狀況不清的債務人申請破產清算案件如何處理的批復
159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60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161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
16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163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
164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
165物業管理條例
166軍隊銀行帳戶和存款管理規定
16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1993)
168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條例
16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利用外資處置不良債權案件涉及對外擔保合同效力問題的通知
170GENERAL PRINCIPLES OF THE CIVIL LAW OF
PRC
17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172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
17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
174旅遊投訴處理辦法
175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176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177國家版權局關於對影樓拍攝的照片有無著作權的答復
178婚姻登記條例
179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
180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通知
18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
18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18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84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期限暫行規定
18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186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
187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188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
189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
190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19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
19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
19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194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補充規定
195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
19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被終止的民辦學校如何組織清算問題的批復
19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業務活動中民事侵權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
198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199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辦法
200金融企業財務規則
201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20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203期貨公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試行辦法
20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5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206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
20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8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209保險公司管理規定
210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
211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
212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21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214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
21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注冊商標、企業名稱與在先權利沖突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16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
217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218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
21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20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221信息產業部《關於規范移動信息服務業務資費和收費行為的通知》
222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223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224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225進出口許可證證書管理規定
22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27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
228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22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外商投資企業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230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
23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害信息網路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232期貨公司管理辦法
233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
234高等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
235著作權質權登記辦法
236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廠長工作條例
237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
238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涉及汶川地震相關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意見(一)》
239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
240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
241儲蓄管理條例
24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海事賠償責任限制相關糾紛案件的若干規定
243企業會計准則——基本准則
24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
245信託公司管理辦法
246房屋登記簿管理試行辦法
247馳名商標認定工作細則
248拍賣管理辦法
249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
250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
251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鑒定辦法
252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253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254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
25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25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57關於外商參與打撈中國沿海水域沉船沉物管理辦法
258關於規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證和標志管理的通知
259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
260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
261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廢止]
26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26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
26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265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266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267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條例
268典當管理辦法
269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
270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271企業財務通則
272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273保險公司管理規定
27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存單糾紛案件的若干規定
275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
276失業保險條例
277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
278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
279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280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
281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定
28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廢止]
28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84技術進出口合同登記管理辦法
285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286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
287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
288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289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290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91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權招標投標辦法
292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
293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
294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限制證券買賣實施辦法
29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96基金會管理條例
297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錄音製品支付報酬暫行辦法
298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299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300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
30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302糧食流通管理條例
303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
304商業助學貸款管理辦法
305二手車交易規范
306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標投標管理辦法
307PROTOCOL ON THE ACCESSION OF PRC
308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
309外商投資礦產勘查企業管理辦法
310農村資金互助社管理暫行規定
31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障措施條例
312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313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合夥企業管理辦法
314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
315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
316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
317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
318對外承包工程資格管理辦法
319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320彩票管理條例
321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322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
323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
324關於查詢、凍結、扣劃證券和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325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
326金融機構撤銷條例
327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
328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
329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
330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
33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33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333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334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335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管理辦法
336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
337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338最高人民法院轉發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執行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應注意的幾個問題》的通知
339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340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
341國內船舶管理業規定
342證券結算風險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343健康保險管理辦法
344郵政普遍服務監督管理辦法
345關於解決各國和其他國家的國民之間的投資爭端的公約
346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
347證券市場禁入規定
348馳名商標認定工作細則
349航道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辦法
350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製品條約
351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
352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353救災捐贈管理辦法
354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
35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海上保險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356導遊人員管理條例
……
❸ 物權法第168條 求解啊!!!SOS
這個問題在民法上叫流押。
我國物權法是禁止流押的。意思就是在抵版押合同中不能直接權簽訂不還債務就直接轉移所有權的合同。因為有時候抵押物上還有其他抵押權或質押權等物權。抵押權的行使必須是把抵押物變賣、拍賣、折價後才能行使。
比如甲把汽車抵押給乙,不能訂立如果不還錢,車就歸乙的約定。
如果是過後折價可以
比如甲抵押給乙汽車借15萬,而後甲還不了,可以協商把汽車折價15萬給乙抵消債務。注意必須是債務到期後才行,如果是債務到期前就訂立這樣的約定,無效。
❹ 應用文寫作:合同
坐坐參考吧!
應用文寫作期末復習指導(2008,12)參考答案
一、填充題
1、應用文的主要特徵有:實用性、時效性、規范性和 真實性 。(p5)
2、應用文的規范性主要是指應用文中的各類文章,各自有比較固定的體例 。(p5)
3、應用文最重要和最本質的性質特徵是 真實性 。(p5)
4、就應用文作者而言,對應用文寫作起著決定性的影響的是其思想素質、文化修養以及 政策水平 。(p9)
5、應用文內部要素分為材料、主題、結構、語言和 表達 。(p9)
6、應用文對主題的要求是 正確、鮮明、集中 。(p14)
7、對應用文而言,材料的基本要求是真實、確鑿、典型和新鮮。其中,最根本的標準是 真實 。(p15)
8、按照時間的發展順序或思維的邏輯順序來組織材料的一種結構方法稱為 縱式布局 。(p18)
9、應用文寫作的開頭包括:目的式、引述式和 概述式 。(p19)
10,大多的應用文的結尾有固定的格式,即總結式、號召式、請求式和 要求式 。(p20)
11、應用文大部分文種涉及到的主要有敘述、議論和 說明 。(p21)
12、任何方法的說明都要求客觀、科學,強調的是文字包括數字的 正確性 。(p26)
13、應用文的語言的特點和要求是准確得體和 簡潔平易 。(p27)
14、公文的主要受理對象,一般稱 主送機關 。(p34)
15、要素全部具備的公文標題是發文機關、事由和公文文種 公文文種 。(p34)
16、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包括發文機關代字、年份和 序號 。(p34)
17、公文標題中唯一不可省略的部分是 文種 。(34)
18、公文最後生效的標志是 加蓋印章 。(p36)
19、通知按其內容和功用的不同,可分為指示性通知、頒布、批轉或轉發性通知、告知性通知、會議通知和 任免通知 。(p38)
20、用以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通報有關情況的公文,用 通報 。(p50)
21、請示的開頭主要交代請求事項的 緣由 。(p60)
22、在黨政公文主要文種中,唯一的一種平行文是 函 。(p71)
23、為答復受文機關所提出的問題或回復批准事項而被動制發的函是指 復函。(p72)
24、復函的寫作要注意答復事項的針對性和 明確性 。(p72)
25、會議紀要的主體內容,主要記載會議情況和會議 結果 。(p78)
26、總結的內容主要包括基本情況、成績和做法、經驗和教訓、 今後打算 。(p105)
27、簡報報頭由四個必備要素構成:名稱、期數、編印日期、 編印機關 。(p112)
28、調查報告常見的導語有簡介式、概括式、交代式 。(p117)
29、會議記錄的特徵:真實性、原始性、 完整性 。(p127)
30、講話稿的主要組成部分是標題、簽署、稱呼和 正文 等。(p134)
31、求職信的主要特徵是針對性、自薦性和 競爭性 。(p141)
32、由各政黨、社會團體制定的規定本組織宗旨、性質、任務、機構、成員的權力和義務等內部原則和事務的文書是 章程 。(p144)
33、章條式即「總則一分則一附則」式,其中總則相當於正文的 前言。(p147)
34、章條式即「總則一分則一附則」式,其中附則相當於 結尾 。(p147)
35、簽訂日期、合同編號和當事人名稱等內容是合同的 約首 。(p167)
36、對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一方的制裁措施是經濟合同的 違約責任 。(168)
37、營銷策劃書的正文大致分為三部分:一是產品的市場狀況分析;二是主體內容;三是 效果預測 。(p181)
38、產品說明書正文的寫作形式主要有條款式、短文式和 復合式 。(p187)
39、投標書亦稱 標函 。(p196)
40、投標書的尾部包括附件名稱、落款、成文日期和 附件原文 。(p197)
二、簡答
1、對於應用文概念,可以從哪三個方面來理解?(p3—4)
應用文是指人們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為處理公私事務經常應用的、具有規范體式的工具性文體。
一是應用文寫作的用途、作用;
二是應用文寫作具有的規范性;
三是應用文寫作以書面語言為工具。
2.應用文的結構,涉及到哪兩個方面?(p17;p251第20題)
第一個就是格式層面,從標題開頭,包括像公文的發文字型大小、主送機關、正文、落款、附件等等每一個方面,都要以注意,不能無故殘缺。另一個是正文層面,通常分為開頭、主體、結尾三大部分。
3、應用文寫作的結構和敘述的總體要求分別有哪幾點?(p251第19題p253第28題)
結構的要求:其一是完整性;其二是連貫性;其三是規范性。
敘述的總體要求:其一是交代明白,如時間、地點和事件;其次是線索貫通,把事情的原因—發展—結果交代清楚;再次是詳略得當,處理好詳敘和略敘的問題。
4、應用文中的議論有哪些特點?(p22)
應用文中議論常與說明、敘述等方式結合使用,夾敘夾議、說議結合,是應用文中的議論特點。應用文寫作的特點是強調實際的「用」,所以,文章往往不單獨進行完整的議論,議論依賴於所敘述的事實和說明的現象,是在事實和現象的基礎上進行議論。
5、應用文語言的習慣用語主要有哪些?(p252第22題)
應用文語言的習慣用語主要有以下幾種:
開端用語,如:根椐,依照,由於,為了。。。。。。。
引敘用語,如:已悉,收悉;
稱謂用語,如:第一人稱:我、我們、本,第二人稱:你、你們、貴,
第三人稱:他、他們、該;
經辦用語,如:業經,責成,參照執行;
過渡用語,如:據此,凡此,總之;
結尾用語,如:為盼,此復;特此通告,特此函達,特此函復等。
6、公文的眉首部分包括哪些成分?(p33-34)
公文的眉首部分通常是由公份數序號、秘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型大小、簽發人諸要素構成。
7、對公文的主送機關有何格式書寫要求?(p257第51題)
主送機關應該頂格書寫,寫全稱或者規范的簡稱,可以寫同類機關的統稱。上行文尤其是請示,只寫一個關送機關,不得多頭請示,也不能越級請示。如需要其他機關了解或批準的,可以用抄送的辦法予以解決。下行文中,如果要寫幾個主送機關,則這些機關應該是平級單位,名稱該書寫統一,不能有的用全稱,有的用簡稱。
8、批轉性通知和轉發性通知的寫作有何聯系和區別?(p259第61題)
不論是批轉還是轉發,其內容的關鍵是要轉另一份公文,所以在該通知的標題和正文中,都需要把所轉的公文的名稱放在核心位置,所轉的公文作為附件附錄於後,並在正文後、落款前的附件說明位置,寫上所轉公文的名稱。
批轉通知一般要由發文機關表明自己對所轉公文的態度,即所謂「批」,比如「同意」或者「原則同意」,然後再予以下發,而轉發通知則一般不需要發文機關的表態,下接下發,讓下級單位學習或者參照執行即可。至於對下發的公文是不是需要另外提出補充意見,則視具體情況而靈活掌握。
9、請示和報告主要有哪些區別?(p260第63題)
請示和報告雖都屬於上行文,但其差別也是明顯的,主要表現在:
其一,內容要求不同。 其二,行文目的不同。
其三,行文時間不同。 其四,報送要求不同。
其五,篇幅不同。 其六,標題寫作不同。
其七,處理結果不同。 另外,在結尾用語等方面也有差異。
10、被動答復的函相比於主動發出的函在寫作上有何區別?(p260第65題)
被動答復的函是為了回應主動發出的函而寫作的,所以在開頭一般都要引述主動發出函的發文字型大小和函件名稱,再加以「收悉」字樣,然後提出答復意見。
商洽性的復函,通常的寫法是:如果同意對方的要求,則會提出一些相應的要求;而如果委婉拒絕時,則會說明拒絕的理由。其結構語與主動發出的函也有區別。如果說主動發出的函是用「盼予復函」作結,則復函是以「特此函復」或者「此復」來做結。
11、通報的正文需包括哪些內容?(P50)
正文是通報的主體部分,一般先講述事實,說明情況;其次是分析事實,或表彰先進,或批評錯誤,或通報情況;最後作出處理,表明態度。
12、總結的內容包括哪幾個方面?(P105)
總結的內容包括四個方面:基本情況;成績和做法;經驗和教訓;今後打算。
13、簡歷一般包括哪些內容?(p138-139)
簡歷一般包括,個人基本資料、學歷、工作經歷、特長、能力、興趣愛好等。
14、計劃的正文一般包括哪些內容?(p99-100)
計劃的內容一般包括四個部分:目的和依據、目標和任務、措施和步驟、提出希望。
15、商務應用文的寫作要求有哪些?(p163)
把握方針政策,注重市場調查,凸顯「應」「用」特徵,熟悉專業知識,嚴謹的寫作態度。
16、商品廣告詞和商品說明書有怎樣的區別?(p269第92題)
商品說明書用於售後服務,重在介紹說明商品的規格、質量、性能、使用等方面的知識,客觀、真實地介紹說明,方便消費者對商品性能的理解和實際的使用。而廣告則是一種促銷手段,用於激發消費者的購買慾望,達到出售商品的目的。
此外,商品說明書一般是附屬於每一件具體商品的,而廣告詞則一般脫離於商品出現在各種宣傳媒體上。
在表達手法上,商品說明書基本用說明的方法,而廣告詞則不受約束,往往會用到描寫,抒情表達方式以及其他一些文學表現性很強的手段。
三、小作文
1、楊浦區教育局收到上海市教委《關於奉賢中學「10•10」人身傷亡事故的通報》,通報的是奉賢中學高三年級張同學用水果刀刺殺同班李同學致死的嚴重事件。此事引起楊浦區教育局領導的高度重視,欲將其下發給下屬各單位,請你擬寫一份轉發通知。
參考範文:
楊浦區教育局關於轉發上海市教委《關於
奉賢中學「10•10」人身傷亡事故的通報》的通知
各中小學校長室:
現將上海市教委《關於奉賢中學「10•10」人身傷亡事故的通報》轉發給各單位,請根據《通報》精神,立即組織師生認真學習,舉一反三,對照各部門自身工作,查找安全隱患和漏洞,提出整改措施,杜絕發生類似事故。
附件:《關於奉賢中學「10•10」人身傷亡事故的通報》一份
楊 浦 區 教 育 局
二OO八年十二月十日
2,某小區新建了一座室內游泳館—××游泳館,一年四季均對外開放,請你為其擬寫一篇廣告。
參考範文:
××游泳館
××游泳館位於上海市區繁華地段的××小區會所內。交通便捷,環境優美;館內設3套大型水處理設備,並實施了全封閉完善的送氣排風系統,全年室內保持恆溫28度。室內場地夏季防曬,「活水」泳池干凈,熱水淋浴超值,可讓你忘卻風雨,四季皆宜!本館一年四季開放!
「開放、活力、激情」的××游泳館,歡迎熱愛游泳的你的到來!
××游泳館館址:上海市長壽路1005號秋水雲露XX號
聯系電話:62310732
聯系人:王先生、章小姐
3、上海電視大學將於2009年3月5日召開部門負責人會議,目的是為了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並匯報學校的財政狀況。請你根據上述內容擬寫一份通知。
參考範文:
上海電視大學關於召開財務工作會議的通知
各部門:
為貫徹市教委關於加強財政紀律檢查的精神,進一步加強學校的財務管理,現決定召開財務工作會議。
一、會議時間:2009年3月5日(周五)下午1:30
二、會議地點:校總部會議室
三、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市教委關於開展財政紀律檢查工作精神;
2.匯報學校當前財政紀律狀況;
3.關於貫徹落實市教委加強財政紀律的具體措施。
四、出席對象:各部門負責人
請安排好工作,准時出席。
上海電視大學校長辦公室
2009年2月25日
4、××大學婦聯准備舉辦「女教授聯誼會」,但資金尚缺1萬元,擬向學校工會請示撥款,請代擬寫這份請示。
參考範文:
關於舉辦「女教授聯誼會」經費問題的請示
校工會:
為充分發揮知識婦女對社會事務的決策力量,根據市婦聯的相關文件精神,我校準備舉辦「女教授聯誼會」,但尚缺1萬元資金,特請撥款。妥否
請批示
××大學婦聯
2008年12月20日
5、××省人民政府接到《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業發展的通知》(國發〔2008〕×號)後,擬將此文轉發給各市人民政府及省直屬各單位,請代××省人民政府撰寫這份公文。
參考範文
××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業發展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屬單位:
現將《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業發展的通知》(國發〔2008〕×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我省旅遊資源豐富。充分利用豐富旅遊資源,加快旅遊業發展,對促進我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各級人民政府對旅遊業要予以重視,並給予必要的支持,應確定發展戰略,認真制訂措施,以促進我省旅遊業的加速發展。
附件:《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業發展的通知》一份。
××省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十月三日
6、明年是上海電大建校五十周年,學校準備舉行校慶,並邀請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的葛校長參加學校的慶典儀式。請你根據上述內容寫一份邀請書。
參考範文
邀請書
尊敬的中央電大葛校長:
2009年的春天,上海電視大學將迎來五十華誕。值此,我們謹向您長期以來對我校建設與發展給予的關心和支持,致以最誠摯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50年來,上海電大人積極實踐著「為了一切學習者,一切為了學習者」的辦學宗旨,培養了幾十萬名畢業生,在各個舞台上展露才華,為國家的建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為進一步傳承和弘揚學校的優良傳統,促進學校的發展,決定開展50周年校慶系列活動。
上海電視大學50周年慶典大會將於2009年3月30日上午10時在上海國際會議中心大廳隆重舉行。恭請您屆時撥冗蒞臨。
上海電視大學校慶籌備委員會
二OO九年二月一日
7、××縣根據該縣氣候條件和特點,決定推廣烤煙種植項目。為解決烤煙種植過程中的技術問題,縣農科所決定請省農科所派技術專家來縣里進行專業培訓。共舉辦5期培訓班,每期100人。參訓學員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農業技術骨幹。請代為寫一份請求函。
關於商請烤煙種植培訓師資的函
省農科所:
根據我縣氣候條件和特點,決定推廣烤煙種植項目。為解決烤煙種植過程中的技術問題,亟需對烤煙種植戶進行專業培訓,擬舉辦5期培訓班,每期受訓100人,參訓學員均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農業技術骨幹。鑒於我所沒有這方面的師資,特請貴所委派技術專家承擔師資工作。課酬等費用將有專人與貴所面洽。
可否,盼函復。
××縣農科所
二00八年九月十日
8、請你為polo汽車(或其它汽車)擬寫一則廣告。
全情全力,志在進取
一個時代的主導力量,並非高高在上——時代中堅者,於腳踏實地中卓顯實力。「全情全力,志在進取」是他們共同的語言:事業全力以赴,生活全情投入;更憑借領先優勢,遠見規劃未來!——如高爾夫,繼承高爾夫品牌品質精髓,以前瞻性標准融匯當代汽車科技,帶來更高效動力,更舒適駕乘感受,更可信賴的周全保護,從而贏在起點,領先長遠!高爾夫,天生風格沉穩而實力卓著,正可與時代中堅者並駕齊驅,前途無可限量!
經銷商:上海大眾汽車銷售公司
地 址:馬當路300號
電 話:66167788
聯系人:秦先生、林小姐
四、大作文
1、請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內容,寫一份年度學習計劃。
作文思路及範文:
2009年度個人學習計劃
為了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層次,與時俱進,努力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更好地服務社會,並根據電大教務處的要求,現制訂本人2009年度學習計劃如下:
一、學習目標
在一學年裡,認真學好電大XXXX專業的六門課程,爭取每門課程成績達80分以上。
二、學習形式
1.面授輔導:
按時參加雙休日的面授學習活動,在學習過程中遵守學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學習中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情。勤於思考,踴躍發言。認真作好筆記,參加課堂小組討論。
2.網上學習 :
積極參加網上實時BBS和非實時BBS討論,定時收視網上課堂上的教學資源,按時完成網上記分作業。
3.小組互動:
通過學習小組,解決學習困難,了解學校教育教學信息,加強師生、學生之間溝通,提高社交能力。
三、學習措施
1.每周堅持上網學習8個小時,並通過學習小組的互動,及時解決學習中遇到的困難。
2.制訂學習時間表,張貼在辦公室和家中,讓同事和家人督促自己的學習。
3.定時完成老師布置的書面作業、網上作業及各類模擬實訓作業。
4.提高面授課的出勤率。
5.善於學習,掌握先進的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
四、學習原則
1.循序漸進,持之以恆,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2.統籌兼顧,科學安排。處理好學習與工作的關系,做到學習與工作有機統一,努力使學習工作化,工作學習化。
3.融會貫通,學以致用。 通過不斷學習專業知識來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通過不斷實踐來豐富自己的工作經驗,把知識和經驗的積累升華並轉化為工作創新的源泉和動力。通過學習,有效解決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真正使思想有明顯提高,作風有明顯轉變,工作有明顯推進。
總之,要通過學習提高實踐能力,通過實踐驗證學習的效果。
XX分校07級XX專業XXX
2008年9月1日
2、請以《我與世博》為題,寫一篇演講稿。
《我與世博》的演講稿,字數不少於600字,格式與寫作要求請參照教材P134 「講話稿」這一節以及P264第78題「撰寫演講辭有何基本技巧」。另外,還需要收集一些2010年上海世博會的背景資料,將上海世博會的重要意義,與身為上海市民,如何通過塑造自身形象(文明、禮貌、知識型等),如何通過自己的努力工作,如何努力在電大學習更多的專業知識,為上海世博盛會作出自己的貢獻。
我與世博
2010年世博會的腳步離我們越來越近了!
2010年在上海舉行世博會,其意義非比尋常。這個世界充滿著動盪和聚變,仇恨、沖突、爭端,在全球各地時有發生。世博會是推動和平、友誼的盛會。世博會把人們團結在一起,不分種族,不分宗教信仰,不分國籍,尋求平等,彼此尊重,互不排斥。上海世博會以「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為主題,將與世界各國人民共同探索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真諦,它的成功舉辦將有利於整個世界。
上海世博會預計參觀人數會突破7000萬人次,這樣規模的世博會在中國是第一次,在發展中國家也是第一次。世博會對中國人來說是百年不遇的機遇,是上海新一輪發展千載難逢的大好機遇,同時,上海世博會不僅是中國的,還是亞洲的,更是全世界的。2010年上海世博會將是世界的盛會。
世界博覽會是一項具有巨大影響和悠久歷史的國際性活動。人們從世界各地匯聚一處,展示各自的產品與技藝,誇耀各自的故鄉和祖國。世博會集人類文明之大成,因而具備了無與倫比的感染力,使人心情激盪。世博會為我們搭起了平台,讓世界了解我們;它為我們建造了橋梁,讓我們與世界更好地溝通。這個平台可以讓我們盡情展現自己。
作為一個生活在浦東這塊熱土上的浦東人,我倍感驕傲與自豪。在憧憬美好明天的同時,我也要為世博會的精彩盡自己的一份力,我也要通過我的雙手、至誠至熱的心和實際行動,來實現上海對全世界的承諾:「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作為這里的主人,我要盡地主之誼,讓來賓感受到熱情與歡樂。2010年世博會時,我將力爭做一名光榮的志願者,向外國朋友介紹我們日新月異的上海和歷史悠久的中國,為世博會貢獻自己的力量。
當前我正在浦東電大學習,我要努力學習各門課程,掌握更多的專業知識,提升自己各方面的素養,因為,每一個上海人,每一個浦東人,都將是我們這個城市的一張名片。我還將在我的外語弱項上多下功夫,以在2010年世博會時可以友好從容地向遇到的每一位參觀世博的外國朋友表達友好的感情及服務。
我將把期盼世博的巨大熱情轉化為迎接世博的實際行動,我將與世博共成長,與城市共發展,為上海的發展奉獻自己的努力,與上海攜手共前進。
3、請你根據自己學習《應用文寫作》課程的情況寫一篇總結。
(要求:文中不得出現學員、教師、分校名等,不少於600字)
應用文的課程學習小結
(文種是「總結」)
(開頭)
本學期我們學習了《應用文寫作》這門課程,《應用文寫作》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課程,我在學習這門課程的過程中,根據老師的講解分析,通過多看、多寫、多練,一學期下來,我對各類常用實用文體的寫作格式已有了基本的了解。現將學習情況小結如下:
(主體)
1、在應用文學習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你是如何克服的。(包括工學矛盾,家庭和學習的矛盾,學習的方法,學習過程中的故事) (做法和經驗)
2、在應用文學習過程中自己的寫作能力、工作職務,實踐動手能力有什麼提高,工作有無變動。 (成績)
3、你認為在應用文學習中最大的收獲是什麼(自主學習能力,多種媒體使用能力,創新能力等等) (體會))
(結尾)
雖然我在應用文寫作學習的過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在今後的學習中,我將………………………………,以期真正掌握各類文體的寫作方法。(不足和今後打算)
×××
×年×月×日
❺ 合同法案例分析
樣品來買賣是在買賣源合同關系中附加了一項「須按照樣品品質標准交付標的物」的義務。因此:
(1)樣品買賣不僅要受一般買賣合同約束,還要符合樣品質量;——《合同法》168條
(2)當樣品本身存在隱蔽瑕疵,且樣品買賣的買受人不知道有隱蔽瑕疵時,無論交付的標的物是否與樣品相同,出賣人都負有交付符合同種貨物通常標准之質量的標的物的義務。——《合同法》169條
❻ 你們有沒有被浙江網商銀行有限公司騙了 開始說交168的合同費 後來又說交2000的還款能力費
這是一群騙子!建議立即報警,報警後可以根據警方要求,設法穩住他們以利警方抓捕。至於法院、起訴等等,都是騙你的!如果他們再說起訴,就說歡迎他們起訴!看他們哪個敢走進法院大門!自投羅網!
❼ 不定工時制的合同,每月超過168小時!多餘的工時應該是加班,加班工時又該怎麼算才合法
按每周工作時間小時計算整個周期的工時,超過的時間按照延長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報酬,即按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勞動部
《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
勞部發[1997]271號
五、經批准實施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用人單位,在計算周期內若日(或周)的平均工作時間沒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但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工作超過8小時(或40小時),『超過』部分是否視為加點(或加班)且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依據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五條的規定,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採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准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也就是說,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准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❽ 新勞動合同法辭退員工賠償
「案例」:小趙和小李於2005年4月15日一起入職天津某公司,月薪人民幣4000元。勞動合同每年一簽,年4月15日,公司與小趙又簽訂了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2007年4月15日至2008年4月14日。而小李則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被公司強行解除勞動合同。現在他們有一些疑惑,自己能不能得到經濟補償?
問題1:2008年4月14日,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決定不再續訂勞動合同,公司是否需向小趙支付經濟補償金?如何支付?
問題2:2008年3月30日,即勞動合同期滿前,公司違法強行與小李解除勞動合同,該如何支付經濟補償?
「律師分析」:對於問題1,勞動部1995年8月4日發布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八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用人單位可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但《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需支付經濟補償是《勞動合同法》的最新規定,根據法不溯及既往原則,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案中公司與小趙的勞動合同於2008年4月14日終止,公司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從2008年1月1日開始計算,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因此公司應當向小趙支付經濟補償2000元(月薪4000元×0.5個月),小趙2005年至2008年1月1日前的工作年限,公司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對於問題2,用人單位解除與小李的勞動合同,按照新法和舊法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但對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即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本案中公司在2008年3月30日強行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小李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則2005年4月15日至2007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2年零8個半月)公司應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為3個月×4000元=12000元。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30日工作年限(不滿6個月)公司應當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注意支付的是賠償金而非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賠償金標准為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即4000元×0.5個月×2倍=4000元,總計16000元。
❾ 中國國內有幾種法律有沒有分類請詳細說明,謝謝~!
一.關於你所說的規范性法律文件(應有數以萬計),根據法律效力來源不同,分為:
1.人大及其常委會頒布的法律及法律解釋,如: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主席令第六號) (2008-10-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主席令第五號) (2008-10-28)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主席令第四號) (2008-08-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十七號) (2008-02-28)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主席令第八十五號) (2007-12-29)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決定(主席令第八十四號) (2007-12-29)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的決定(主席令第八十三號) (2007-12-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主席令第八十二號) (2007-12-29)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主席令第八十一號) (2007-12-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主席令第八十號) (2007-12-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主席令第七十九號) (2007-12-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主席令第七十七號) (2007-10-28)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主席令第七十六號) (2007-10-28)
·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主席令第七十五號) (2007-10-28)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主席令第七十四號) (2007-10-28)
·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主席令第七十二號) (2007-08-3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主席令第七十一號) (2007-08-3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主席令第七十號) (2007-08-31)
·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主席令第六十九號) (2007-08-3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主席令第六十八號) (2007-08-30)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主席令第六十六號) (2007-06-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主席令第六十五號) (2007-06-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主席令第六十二號) (2007-03-19)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主席令第六十三號) (2007-03-19)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主席令第六十號) (2006-12-29)
·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決定(主席令第五十九號) (2006-10-31)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決定(主席令第五十八號) (2006-10-31)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主席令第五十七號) (2006-10-3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主席令第五十六號) (2006-10-3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主席令第五十五號) (2006-08-28)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主席令第五十四號) (2006-08-28)
·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主席令第五十三號) (2006-08-28)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主席令第五十二號) (2006-06-3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主席令第五十一號) (2006-06-30)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主席令第五十號) (2006-04-30)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十九號) (2006-04-30)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主席令第四十八號) (2006-03-01)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的決定(主席令第四十六號) (2005-12-30)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主席令第四十五號) (2005-12-29)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主席令第四十四號) (2005-10-28) 等等。
2.國務院及其各部委頒布的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及其解釋,如:
· 草原防火條例(國務院令第542號) (2008-12-05)
· 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令第541號) (2008-12-05)
·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40號) (2008-11-14)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9號) (2008-11-1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 (2008-11-1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采訪條例(國務院令第537號) (2008-10-17)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6號) (2008-10-1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35號) (2008-09-19)
· 國務院關於修改《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34號) (2008-09-12)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禽遺傳資源進出境和對外合作研究利用審批辦法(國務院令第533號) (2008-09-04)
· 公共機構節能條例(國務院令第531號) (2008-08-11)
· 民用建築節能條例(國務院令第530號) (2008-08-07)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 (2008-08-06)
· 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國務院令第529號) (2008-08-04)
· 國務院關於修改《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28號) (2008-07-29)
· 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7號) (2008-07-28)
· 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國務院令第526號) (2008-06-09)
·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5號) (2008-05-30)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24號) (2008-04-29)
· 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2號) (2008-04-24)
· 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國務院令第523號) (2008-04-24)
·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1號) (2008-03-13)
· 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0號) (2008-03-10)
·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19號) (2008-02-22)
· 土地調查條例(國務院令第518號) (2008-02-14)
· 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16號) (2008-01-23)
· 國務院關於修改《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15號) (2008-01-13)
·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令第514號) (2007-12-16)
· 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13號) (2007-12-16)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 (2007-12-11)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11號) (2007-12-06)
· 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申領發放辦法(國務院令第510號) (2007-10-30)
·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09號) (2007-10-29)
· 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國務院令第508號) (2007-10-15)
·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07號) (2007-09-30)
·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采陸上石油資源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06號) (2007-09-24)
·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5號) (2007-09-21)
· 國務院關於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04號) (2007-08-31)
· 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503號) (2007-07-27)
· 國務院關於修改《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02號) (2007-07-20)
· 財政部印發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規定 (2008-12-09)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2號) (2008-12-0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08年第3號令 (2008-12-03)
· 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三批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新聞出版總署令第39號) (2008-11-28)
· 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36號) (2008-11-25)
· 三峽水庫調度和庫區水資源與河道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35號) (2008-11-24)
· 生鮮乳生產收購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15號) (2008-11-21)
· 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號) (2008-11-18)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亞太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7號) (2008-11-05)
· 國土資源部立法工作程序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41號) (2008-10-28)
· 對外援助標識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08年第16號) (2008-10-27)
· 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民航局令第193號) (2008-10-23)
· 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發展改革委令第2號) (2008-10-22)
· 證券期貨規章制定程序規定(證監會令第59號) (2008-10-22)
· 外商投資礦產勘查企業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8年第4號) (2008-10-22)
· 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考務規則(知識產權局令第48號) (2008-10-21)
· 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知識產權局令第47號) (2008-10-20)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化驗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6號) (2008-10-16)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紐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進出口貨物原產地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5號) (2008-10-06)
·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號) (2008-09-28)
· 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修訂後)(商務部令2008年第12號) (2008-09-25)
·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廢止《產品免於質量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的決定(質檢總局令第109號) (2008-09-22)
· 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7號) (2008-09-12)
· 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20號) (2008-09-11)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2號) (2008-09-05)
·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04號) (2008-08-27)
· 價格鑒證師注冊管理辦法(2008年修訂)(發展改革委令第1號) (2008-08-19)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6號) (2008-08-15)
· 遊艇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7號) (2008-08-13)
· 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權招標投標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8號) (2008-08-05)
·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商務部令2008年第13號) (2008-08-04)
·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4號) (2008-07-30)
· 郵政普遍服務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3號) (2008-07-30)
· 公路、水路交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5號) (2008-07-23)
· 出入境檢驗檢疫查封、扣押管理規定(質檢總局令第108號) (2008-07-14)
· 外國航空運輸企業航線經營許可規定(民航局令第192號) (2008-07-04)
· 娛樂場所治安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03號) (2008-07-02)
· 計量比對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107號) (2008-06-27)
·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1號) (2008-06-17)
· 國家旅遊局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旅遊局令第28號) (2008-06-10)
等等。(可以說行政性的法律文件最多的)
3.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頒布的司法解釋,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8-11-26)
· 關於內地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相互認可和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2008-01-10)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電力設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7-08-21)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2007-08-09)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6-09-08)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 (2006-07-27)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6-01-24)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林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5-12-30)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 (2005-12-27)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信用證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05-12-09)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著作權刑事案件中涉及錄音錄像製品有關問題的批復 (2005-10-18)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錯誤造成案外人損失應否承擔賠償責任問題的解釋 (2005-08-29)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申請承認澳大利亞法院出具的離婚證明書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 (2005-09-04)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5-08-29)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2005-08-29)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法院案件管轄權問題的若干規定 (2005-08-29)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5-08-29) 等等。
4.地方人大及其人民政府頒布的地方性法規及政府規章(當然不包括較小的市及區一級),如:
· 福建省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權益保護條例 (2008-12-11)
· 海南省城鎮園林綠化條例 (2008-11-11)
· 陝西省封山禁牧條例 (2007-12-26)
· 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 (2007-12-26)
· 北京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檢查法律法規實施情況辦法 (2007-12-19)
· 北京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專項工作報告辦法 (2007-12-18)
· 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 (2007-12-10)
· 安徽省發展新型牆體材料條例 (2007-12-05)
· 海南省沿海防護林建設與保護規定 (2007-12-03)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視察辦法 (2007-11-14)
· 北京市信息化促進條例 (2007-11-12)
· 安徽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2007-10-23)
· 湖南省長株潭城市群區域規劃條例 (2007-10-09)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 (2007-10-08)
· 安徽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條例 (2007-09-24)
· 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牆體材料促進條例 (2007-08-31)
·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監督條例 (2007-08-27)
· 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 (2007-01-17)
· 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2006-10-30)
·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 (2006-10-23)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安徽省農村能源建設與管理條例》的決定 (2006-10-20)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的決定 (2006-10-20)
·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 (2005-12-22)
· 陝西省漢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 (2005-12-16)
· 陝西省農村村莊規劃建設條例 (2005-12-15)
· 湖北省企業負擔監督條例 (2005-12-13)
· 江西省企業負擔監督管理條例 (2005-12-10)
· 吉林省志願服務條例 (2005-12-10)
· 浙江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 (2005-12-10)
· 黑龍江省科學技術普及條例 (2005-11-07)
· 安徽省專利保護和促進條例 (2005-11-04)
· 浙江省專利保護條例 (2005-10-27)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 (2005-10-24)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的決定 (2005-10-24)
· 天津市信訪工作若干規定 (2005-10-24)
· 福建省森林資源流轉條例 (2005-10-17)
· 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2005-10-13)
· 福建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 (2005-10-13)
· 海南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規定 (2005-10-08)
· 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 (2005-10-06)
·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雲南省物業管理規定》的決定(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1號) (2008-12-11)
· 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號) (2008-11-28)
· 浙江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53號) (2008-11-26)
· 海南省海洋漁船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8號) (2008-11-24)
· 遼寧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23號) (2008-11-21)
· 天津市促進實驗室發展辦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4號) (2008-11-19)
· 廣東省擁軍優屬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26號) (2008-11-17)
· 江西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8號) (2008-11-12)
· 四川省促進社會力量參與艾滋病防治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29號) (2008-11-11)
· 內蒙古自治區優秀運動隊自主擇業退役運動員經濟補償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60號) (2008-11-10)
· 甘肅省建設項目規劃許可辦法(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50號) (2008-11-04)
· 雲南省軍人撫恤優待規定(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8號) (2008-10-14)
· 中新天津生態城管理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3號) (2008-10-13)
· 天津市價格監測管理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2號) (2008-10-10)
· 天津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1號) (2008-10-10)
· 天津市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辦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0號) (2008-10-09)
· 天津市土地開發整理管理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9號) (2008-10-09)
· 天津市土地整理儲備管理辦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8號) (2008-10-09)
· 天津站地區綜合管理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 (2008-10-08)
· 上海市長興島開發建設管理辦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號) (2008-10-07)
· 山西省競技體育人才培養和退役安置辦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5號) (2008-09-27)
· 河北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試行)(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1號) (2008-09-18)
· 河北省無障礙設施建設使用管理規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0號) (2008-09-11)
·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地方誌工作條例》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36號) (2008-08-25)
· 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號) (2008-08-21)
· 廣西壯族自治區勞動保障監察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37號) (2008-08-11)
· 遼寧省政府債務管理辦法(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19號) (2008-07-16)
· 遼寧省企業信用信息徵集發布使用辦法(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20號) (2008-07-09)
· 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辦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號) (2008-07-07)
·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停止執行8件市政府規章中涉及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規定的決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 (2008-07-04)
· 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9號) (2008-06-23)
· 天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項決策程序規則(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號) (2008-06-17)
· 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4號) (2008-06-11)
· 北京市林業植物檢疫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6號) (2008-06-04)
· 北京市商業零售經營單位促銷活動管理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7號) (2008-06-03)
· 重慶市壓縮天然氣汽車安全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216號) (2008-06-02)
· 北京市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5號) (2008-05-27)
· 雲南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辦法(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號) (2008-05-23)
· 天津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 (2008-05-15)
· 天津市城市管理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號) (2008-05-08)
5.自治區人大及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如: · 雲南省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自治條例 (2008-02-13)
· 雲南省玉龍納西族自治縣自治條例 (2008-02-13)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岩溶資源保護條例 (2008-02-13)
· 玉屏侗族自治縣鄉村公路條例 (2008-02-13)
· 三都水族自治縣鄉村公路條例 (2005-08-29)
· 三都水族自治縣城鎮管理條例 (2005-08-29)
·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鎮建設管理條例 (2005-08-29)
· 鄂溫克族自治旗環境保護條例 (2005-08-29) 等等。
6.此外還有一些我國政府所簽訂的國際條約或協定,(這部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
· 人大批准"中國和葡萄牙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2007-12-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納米比亞共和國引渡條約 (2007-08-09)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安哥拉共和國引渡條約 (2007-08-09)
· 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1999年蒙特利爾公約) (2005-08-29)
· 上海合作組織特權與豁免公約 (2005-08-29)
· 關於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葯採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約 (2005-08-29)
·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於合作打擊非法販運麻醉葯品、精神葯物及其前體的協議 (2005-08-29)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2005-08-29) 等等。
二.一般研究法律是將其分類的,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經濟法等等。(上述法律文件都是歸於某一類的)。
三.即便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會知道全部規范性法律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