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合同工
1. 老員工無續簽合同,想辭職是否有賠償
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自己原因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沒有經濟補償金。
如果勞動者單方解除滿足《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 老員工的勞動合同問題。。。
你只知道勞動合同法的出台卻沒有仔細的看其中的條款,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專同,是指用人屬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而且如果你父親真的要辭職的話,因為工作已經十年了所以可以獲得十二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 老人在中石化公司幹了三十多年的合同臨時工,現在年齡大了中石化不管不問了,老人該怎麼辦
中石化是大公司,勞動關系的管理應當是很嚴密的,應當為員工繳納了社會養老保險,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金待遇。終止勞動合同後,與用人單位不存在關系了,用人單位沒有必須管的責任。
4. 請教一下大神們,5年6年老員工不是從第一天簽的合同改怎麼處理啊,員工勞動合同過期還有用嗎
合同起始日期和試用期均應從用工之日起算。
按《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版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權,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在用工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該條同時規定了「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合同起始日期和試用期均應從用工之日起算。
5. 老員工續簽合同怎麼簽
正確的程序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合同到期人員,征詢他們是否願意續簽勞動合同回,如果願意,則在簽答定新的勞動合同.如果不願意,舊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到時,合同自然終止.
但是也有一種情況,就是如果沒有書面通知,勞動者也不提出不續簽合同,舊合同到期後,勞動者仍然來單位上班,則在法律上視同舊合同的延期,延期的時間和工作內容與舊合同相同.
6. 十年以上的老員工簽的是長期合同,什麼情況下會賠償
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的。
如果用人單位內提出解除勞容動合同,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具體問題建議你看看《勞動合同法》
7. 公司要我開掉已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老員工,怎麼辦
要求支付補償金或者復工
單位解僱是否有補償,分3種情況:
1、違法解除。單位辭內退你,沒容有任何合法理由,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合法解除。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無補償合法解除的情況。如果你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規定的情況例如嚴重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被判刑等情況,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你補償或賠償。
8. 我是一家公司的老員工了,我在這個公司簽訂了好幾次合同,一年一簽的那種,但簽字的合同從未給我們員工一
根據你所述情來況,依據勞動自法及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勞動合同應該一式兩份,你應該持有一份。你可以要求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在公司正常變崗變薪,由公司內部調整,法律並不規范。你與公司勞動關系明確,並無勞資糾紛,所以沒有勞動仲裁的必要。以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9. 老員工如何簽勞動合同
老員工如果頭幾年沒有簽合同,或以前簽的一年或三年的合同到期了,必須補簽合同。
1、因專為勞動合屬同到期必須補簽,合同是在單位勞動的重要證明,在辦理各項保險時,也要使用。
2、勞動合同在失業時,領取失業金時也是必須要用的,合同不全,會領不到足額的失業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