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糾紛的看法
㈠ 醫患糾紛的根源是什麼
醫患糾紛的根源就是患者對醫生不信任,總感覺醫院要賺他們的錢。這種信任關系要用很長的時間來建立,但摧毀只需要一瞬間。
㈡ 面試:1,如何對待醫患糾紛2,如何看待現在很多醫生跳槽事件!
1.回答如下:
醫患之間存有問題,醫患關系緊張不應成為醫務人員不良行醫行為、社會公眾與患者不良就醫行為的理由。患者對醫務人員表示信任的接近一半,而醫務人員認為醫患之間相互信任的更低。拋開一些技術上的客觀因素,本調查結果證實,醫患關系並未到非常緊張的狀況,相反是社會公眾及醫務人員在認識上有所誇大,特別是醫務人員對醫患相互信任的比例較低顯示出這一點。
另外,醫務人員包括醫學生對醫患關系表示出了比患者群體更多的恐慌和擔心。這種心態會影響到他們對待患者的態度和處理方式,有可能引發新的醫患糾紛,加劇醫患關系的緊張程度。
2.回答如下:
針對醫生頻頻跳槽的現象,我認為要全面看待這個問題。「首先,醫生跳槽甚至改行都不算新鮮,當年孫中山、魯迅也都是從醫生改行的」。現在醫生跳槽有一個新動向,就是越來越多的人因對大環境不滿意而跳槽。我認為,醫療行業需要精英,需要創造一個能留住人才的環境。醫生轉行短期內不會產生太大影響,但從長遠來看,不利於醫療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醫生跳槽有利於人才的合理分配。在日本、歐洲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的醫院,每個科室的人才梯隊往往呈「金字塔型」,住院醫生位於金字塔底層,人數較多,而教授位於塔頂,只有一個。而我國很多大型綜合醫院是「倒金字塔」,教授一大堆,年輕醫生很難出頭。因此,他們跳槽到其他醫院,有益於醫療人才的合理配置。對病人來說,不必擠到大醫院排隊,就能享受到高質量服務,無疑也是件好事。我更認同這個看法。
㈢ 如何避免醫療糾紛的心得體會
1、嚴格遵守復醫療衛生制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恪守醫療服務職業道德,改善服務態度,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2、加強質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預防醫療糾紛的有效措施。3、提高病歷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並加強管理。4、改進服務作風,提高醫療質量,改善服務態度,切實提高醫療技術水平,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5、實施知情同意,醫院在醫療活動的不同階段都要防範醫療爭議,自始至終都要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通過告知明確醫療服務合同的目的、疾病發展轉歸過程和醫療服務的損害特性,明確醫療服務合同履行的風險。
㈣ 你覺得作為普通人面對醫患糾紛的時候應該怎樣維權
現在的醫患關系確實是不太好,我們經常可以看到病人家屬會有何醫院產生糾紛的情況。那麼我們如何對待這樣的矛盾才會使問題簡單化呢?
我覺得想要解決好這個問題一定是要病人家屬和醫院做共同的努力的。
那麼對於醫院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合理用人,擁有比較好的醫療設備,不要盲目收費。醫院一定要學會換位思考,明白病人選擇你們這家醫院就是源於信任,就是希望可以在你們的醫院里得到比較好的治療,可以快速的康復。
即使是雙方都做到了這樣,也難免會有一些不可控的事情發生。當事情發生時,最重要的是商量解決對策,不應該先是責怪,想著在那個時候爭一個對與錯。所以醫院一方要及時做出回應,及時給患者一方提供比較好的服務,雙方調解,讓事情變得簡單化,有效化。
相信未來會有這方面的陸續的規范化措施,在醫院醫生和病人家屬都配合的情況下,醫患關系會慢慢變好。普通人也會有更多方法可以維權。
㈤ 如何理解醫患糾紛
一方面是政府過度干預,制定醫療服務的價格以及醫務人員的工資。專我們知道,價格屬取決於供需,按照當今醫療供給與醫療需求差距來說,政府定價相對過低,那麼醫院的激勵便是:高葯價和盡量多的甚至不必要的醫療服務。醫生的激勵便是收紅包。於是,這構成了醫患矛盾的直接原因。
㈥ 有關於【談談你對醫療糾紛預防與解決的認識】的文章1000字
當前隨著社會的發展,醫患關系的變化和醫療糾紛頻繁發生已成為影響醫療衛生單位正常工 作秩序的主要因素,不僅損害了醫院的形象,影響了單位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而且阻礙了醫 學的創新和醫學科學的發展,危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權益,甚至已經威脅到了廣大醫務人員的生 命安全。為了處理好醫療糾紛,要加強防範措施的實施並採取正確處理醫療糾紛的方法,從根本 上鏟除發生醫療糾紛的內部因素。 1.醫療糾紛的定義 醫療糾紛是指發生在醫療衛生、 預防保健、 醫學美容等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中, 一方(或多方)當事人認為另一方(或多方)當事人在提供醫療服務或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 時存在過失,造成實際損害後果,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但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對所 爭議事實認識不同、相互爭執、各執己見的情形。 。狹義的醫療糾紛往往指醫療民事糾紛,即醫療 合同糾紛和醫療侵權糾紛。醫療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當事人對醫療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 及合同權利義務的爭議。醫療侵權糾紛是指醫療服務的提供者與接受者之間對醫療行為及其後果 是否侵權及侵權責任的爭議。 有人認為: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對醫療後果及其原因在認識上產生分歧的爭議,病人和家屬認 為醫務人員診療上有失誤,而需追究責任或賠償。但經查實醫務人員的診療工作實際上並無原則 性錯誤,而只是在服務態度上存在這樣或那樣的缺點和錯誤;或由於家屬不明醫療真相;或由於家屬另有需求以致糾纏不休等情況,這種情況才屬於醫療糾紛的真正含義。還有人認為病人或家 屬對診療工作不滿,認為病人出現傷殘或死亡系由於醫務人員診療失誤引起,要求追究責任與賠 償,而向衛生行政領導部門或司法機關提出控告的案件,在未查明事實真相之前,統稱為醫療糾 紛。另外還有人認為:醫療糾紛是指(發生在醫患之間的)因患者對醫務人員或醫療機構的醫療 服務不滿意,與醫方發生的爭執。 實際上醫療糾紛不僅僅是「醫患雙方對醫療後果及其原因在認識上發生分歧」, 而且還有其他因素。 有時,發生分歧的是醫生的醫療處置本身,或者是醫生實施醫療處置和方式。這種處置可能並沒 有產生不良後果,甚至尚未產生任何後果,只是患者認為這種處置無法接受,或是認為實施這種 處置未能先徵求自己的意見。患者缺乏醫學知識。例如一些醫生在為病人檢查身體時(尤其是在 為女病人檢查身體時) ,病人解衣暴露了身體的隱蔽部位,此時醫生應當設置屏風加以遮擋,但醫 生未這樣做,從而引起病人的不滿,並由此引起爭執。因此,說醫療糾紛「醫患雙方對醫療後果及 其原因在認識上發生分歧」是不全面的。 另外,醫療糾紛是一種爭執,有時爭執的內容就是「責任」本身,當事人要求的只是確定責任,只 是確定責任,而不是追究責任。例如,有些醫院發生醫療事故後,希望與病人和解,多賠些錢, 實行「私了」的辦法,不定為事故。以免對醫院聲譽有影響。而醫療事故的受害者卻不領情,堅持 要求明確醫療事故鑒定結果,要求「定為事故」,而並不要求追究當事人的民事責任。因此,說醫 療糾紛僅僅是「當事人要求追究責任或賠償損失」是不確切的。 2.醫療糾紛分類 (1)醫療事故糾紛 指醫患雙方就具體醫療事件是否構成事故、應否賠償、怎樣賠償產生的糾紛。 (2)其他醫療糾紛 包括經過醫療事故鑒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糾紛、不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的醫療糾 紛、醫學會不予鑒定的醫療糾紛。 3.引起醫療糾紛的原因 醫療糾紛是發生在醫患之間的, 針對醫療活動的爭執。 醫療糾紛是建立在民事法律關系基礎上的, 在醫療活動中發生的特殊的民事糾紛。但這並不等於說所有在醫療活動中發生的,醫患之間的民 事糾紛,都是醫療糾紛。醫療糾紛必須是因患者醫務人員或對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不滿意,與醫 方發生爭執而造成的,是患者對醫方的責難。如果是因為患者不履行法定義務而引起的,醫方與 患者之間的爭執,如因患者就醫不繳納療費,或有意拖欠醫療費而引起的醫患之間的糾紛,則不 屬於醫療糾紛,而是一種民事財產糾紛;同樣,因醫方不履行一定義務而引起的患者與醫方之間 的爭執,如因醫方違反對患者病情保密的義務,給患者造成了傷害而引起的糾紛,也不屬於醫療 糾紛,而是一種普通民事侵權糾紛。 醫療糾紛通常是由醫療過錯引起的。醫療過錯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等醫療活動中的過錯。這 些過錯往往導致病人的不滿意或造成對病人的傷害,從而引起醫療糾紛。 除了由於醫療過錯引起的醫療糾紛外,有時醫方在醫療活動中並沒有任何疏忽和失誤,僅僅是由於患者單方面的不滿意,也會引起糾紛。這類糾紛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醫學知識,對正確的 醫療處理、疾病的自然轉歸和難以避免的並發症以及醫療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 是由於患者的毫無道理的責難而引起的。另一方面,盡管醫方出現醫療過失,如果患者對此予以 諒解,不加追究的,則不會發生醫療糾紛。 4.醫療糾紛的解決和防範 醫療糾紛的誤區 誤區之一:醫療糾紛等同於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是指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因醫務人員診療護理過失,直接造成病員死亡、 殘疾、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而醫療糾紛通常是指醫患雙方對診療護理結果及其 原因的認定有分歧,當事人提出追究責任或經濟賠償,必須經過行政或法律的調解、裁決 才可了結的事件。 誤區之二:病人進醫院等於進「保險箱」 因新技術、新設備和新療法導致的醫療糾紛也逐漸出現,人們享受現代文明的同 時,也增加了受損害的風險。最高明的醫生也不能包治百病,病人進醫院不等於進了「保險 箱」。 誤區之三:經濟補償等於經濟賠償 在眾多的醫療糾紛中,有的已構成醫療事故,按照國務院《醫療事故處理辦法》 和各地制定的實施細則的規定,對鑒定為醫療事故的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償。 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是多方面的,可以由行政機關出面解決,可以由司法部門解決,也可以雙方協商解決或者由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法律法規並沒有規定醫療糾紛一定要「經過行政的或法律的 裁決」。 醫療糾紛重在防範。嚴格抓好醫療管理,提高醫療質量 堅持實行醫療質量管理目標責任管理。每 年醫院與各科室簽訂醫療質量管理責任書,每月進行檢查考核,凡發生一起醫療糾紛,按其責任 大小,分直接責任人、間接責任人和管理責任人,進行內部經濟追償。 嚴格抓好規章制度的落實,建立醫療糾紛的長效防範機制 即用「三嚴」來規范醫療質量的管理,一 是嚴格制定製度。針對醫療質量管理的每一個環節,特別是容易出現醫療安全隱患的重點環節, 逐一排查醫療安全隱患,逐條落實到人進行整改;二是嚴格考核制度。由醫務科、護理部、等職能 科室人員組成的質控小組對各科室進行檢查考核;三是對考核結果、嚴格按制度兌現,決不姑息遷 就。同時,經常組織醫護人員對單位發生過的醫療糾紛進行分析討論,找准主、客觀原因,並從 中總結出帶有普遍性的經驗教訓,有針對性的對相關制度進行修改和完善,形成長期有效的醫療 質量管理防範制度,確保在醫療質量管理和醫療糾紛的處理中做到有章可循。 加強醫患及醫生家屬溝通是確保醫療質量,減少醫療糾紛的重要環節,良好的醫患溝通,不僅能 增加患者對醫療技術局限性和高風險性的了解,加深對醫生的信任,還可以疏導患者的社會心理 問題,促進疾病的轉歸。如何做到有效溝通和告知,對醫護人員強化以人為本,優質服務的宗旨 教育,從病人需求入手,主動耐心服務,通過召開病人座談會,進行滿意度調查等形式,及時聽 取病人的意見,了解病人需求、改進工作,維護患者的權力。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建立與病 人和家屬知情權的制度,即入院時做好宣傳教育; 告知家屬精神病房特殊性及葯物治療會出現的問題、患者的軀體疾病以及危、重急症會發生的不良後果,規范了談話簽字內容、完善病情知情 同意書,同時教育醫務人員戒除「以醫為尊」的思想觀念,堅持「以病人為中心」,認真履行告之義 務,為改善醫患關系,減少醫患糾紛提供了有力的保證。 改善服務環境,整建室內外環境,讓病人就醫方便,開展病人健康教育、康復訓練 創建「豐富多 彩的娛樂文體健康」的活動。各科室根據自身特點,提供便民措施,滿足病人的不同需求,以防為 主,有效地減少了醫療糾紛的發生。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