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歸屬糾紛
1、專利申請是以申請日計算,怎麼可能1年還沒拿到受理通知書呢?一專般委託事務所,一個月屬內就能把申請文件處理好,拿到申請號。如果A廠員工在你爸申請日之後在提出申請,則不具備新穎性,如申請為發明,則肯定過不了;如果申請的是實用新型,那你可以通過無效宣告來撤銷人家的專利。
2、如果A廠員工是發明專利,還在審理期,那你把可以將其在申請日之前的技術資料作為他人專利的審查參考資料郵寄給國家專利局受理處
3、你父親跟A廠之間是否又合作合同?合同里是否有知識產權歸屬的條款?
我mail:[email protected],楊律師
② 專利權的民事糾紛有哪些
有關專利權的民事糾紛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專利侵權糾紛,就是未內經專利權人的許可,實施容其專利。根據專利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當事人對專利機關的處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另一種是專利權的使用費糾紛。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對不履行專利法規定義務的專利權人由國家強制許可他人使用。根據該法第五十四條、五十五條的規定,取得實施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付給專利權人合理的使用費,其數額由雙方商定;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由專利局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專利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③ 專利權權屬糾紛有哪些,專利權屬糾紛怎麼辦,怎麼救濟
專利權屬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專利糾紛的渠道是多方面的,我國《專利法》規定了協商、訴訟、專利管理部門調處等方式。
1.協商。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2.訴訟。專利糾紛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專利管理部門調處。專利糾紛當事人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管理機關,是指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專利管理機關。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處理專利侵權糾紛,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製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製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製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的證明;涉及實用新型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做出的檢索報告。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請求,還可以對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屬糾紛;發明人、設計人資格糾紛;職務發明的發明人、設計人的獎勵和報酬糾紛;在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專利權授予前使用發明而未支付適當費用的糾紛(應當在專利權被授予之後提出)等專利糾紛進行調解。
④ 如何界定專利權權屬糾紛中的「職務發明」
您好! 深圳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為您解答!
第一,我們來了解下什麼是職務發明創造:
職務發明創造是指發明人或設計人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例如在本職工作過程中,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以外的任務過程中,退職、退休或調動工作後一年之內所做出的發明創造,或者主要是利用了本單位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第二、職務發明創造該如何判斷:
(一)職務發明創造的認定
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所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是職務發明創造,具體是指:
1、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
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二)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的歸屬
職務發明創造是執行本單位( 包括臨時工作單位) 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
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做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⑤ 專利權權屬糾紛有哪些,如何救濟
北京五一國際知識產權解答,專利權權屬糾紛是指一項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後,當事人之間就誰應當是發明創造的真正權利人而發生的糾紛。
專利權權屬爭議的救濟方式有二:
(一)行政救濟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九條規定,專利行政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對「專利權歸屬糾紛」進行調解。第八十一條對專利權權屬糾紛調解的地域管轄作了規定。第八十六條對於行政調解與訴訟的關系適用作了規定。
(二)司法救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已將「專利權權屬糾紛案件」作為人民法院受理專利權糾紛案件的范圍。第二條對於專利糾紛案件的別管轄作了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專利權屬糾紛案件的地域管轄作了規定。
上述兩種救濟除了程序不同之外,在實體處理和認定方面的依據基本相同。現以職務發明創造為例進行說明。對於職務發明創造,《專利法》第六條第一款,《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技術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等均認定職務發明創造的依據。
⑥ 專利權被侵權向哪個部門投訴
根據專利法第60條的規定,專利糾紛可以由以下3條途徑解決:1、由當事人協商解決;2、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侵權案件,中級法院一審管轄)3、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省、市級知識產權局)
⑦ 專利權權屬糾紛怎麼解決
因為你所述的事情在過於籠統,我也只能盡可能的提供與專利權保護有關的規定告知你
根據《專利法》
一、使用侵權
第六十條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三條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並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證據,對涉嫌假冒專利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情況;對當事人涉嫌違法行為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查閱、復制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檢查與涉嫌違法行為有關的產品,對有證據證明是假冒專利的產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六十六條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
二、內容侵權:
第六十一條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製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製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製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的證明。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相關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進行檢索、分析和評價後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作為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
三、解決辦法
第六十五條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第六十七條為了制止專利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應當自接受申請之時起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申請人自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該措施。
第六十八條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後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於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應當得知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一條違反本法第二十條規定向外國申請專利,泄露國家秘密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侵奪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權和本法規定的其他權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十三條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不得參與向社會推薦專利產品等經營活動。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消除影響,有違法收入的予以沒收;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十四條從事專利管理工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及其他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⑧ 專利權屬糾紛案件被告是專利權人還是發明人
專利權人是當事人,和發明人無關
⑨ 專利權權屬糾紛有哪些專利權權屬糾紛怎麼解決
當事人在解決專利申請權權屬糾紛時,通常有三種解決方法:
一、自行協商解決
自行協商解決應當是當事人首選的方法,其有以下優點:一、當事人自行協商,可減少矛盾激化的幾率,最小成本地化解爭議;二、可適當減少當事人為解決糾紛所投入的人力和財力;三、協商解決可能是最有效率的解決問題的途徑。
二、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
根據《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的規定,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專利糾紛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請求書應當記載以下內容:(一)請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委託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二)被請求人的姓名或名稱、地址;(三)請求調解的具體事項和理由。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收到調解請求書後,會及時將請求書副本通過寄交、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達被請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交意見陳述書。如果被請求人提交意見陳述書並同意進行調解,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會及時立案,並通知請求人和被請求人進行調解的時間和地點。被請求人逾期未提交意見陳述書,或者在意見陳述書中表示不接受調解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不予立案,並通知請求人。
當事人因專利申請權權屬糾紛請求調解的,可以持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的受理通知書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中止該專利申請的有關程序。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持調解協議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恢復手續;達不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持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的撤銷案件通知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恢復手續。自請求中止之日起滿1年未請求延長中止的,國家知識產權局自行恢復有關程序。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訴
除了自行協商解決和請求專利管理部門調解之外,專利申請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起訴應注意以下幾點:
1.應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專利申請權紛的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一般認為,發明專利申請的公布日視為當事人應當知道之日。
3.應准備充足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