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地工人勞務合同
❶ 建築工地沒有簽勞務合同工傷賠償怎麼辦
勞務合同是指以勞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民事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勞專務關系中受傷不屬能叫做工傷,只能叫人身損害,不適用《勞動合同法》,但可以要求侵權方進行人身損害賠償。
因此你在沒和建築工地簽訂勞務合同的情況下,你可以根據事實上的勞務關系向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
另因為沒有簽訂勞務合同,所以反過來也可以依據勞動的事實來主張與建築工地訂立的是勞動關系,這樣就可以適用工傷。
但是無論那種行為都要舉證行為人與建築工地之間具有勞動事實。
❷ 建築公司需要與農民工人簽定勞動合同嗎
需要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准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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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用人的相關要求:
1、用人單位使用農民工,應當依法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用工備案。
2、簽訂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用人單位不得採取欺騙、威脅等手段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不得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收取抵押金、風險金。
3、勞動合同必須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與農民工本人直接簽訂,不得由他人代簽。建築領域工程項目部、項目經理、施工作業班組、包工頭等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不能作為用工主體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
❸ 在建築工地進場一個多月沒簽勞務合同現在公司要老闆退場我們工人有什麼補償沒有
不可能有補償。一是因為沒簽合同,沒有形成勞務僱傭關系。二是公司和工人沒有勞務關系而只和老闆有關。公司要求老闆退場一定會有原因,而很可能問題出在老闆身上。所以不會有補償。但是工資應該足額結算。
❹ 您好,我現在在一家建築工承包工地做,單做工的,簽勞務合同還是簽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不是勞務合同。
❺ 建築施工企業與自有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是什麼意思
對於企業來說,所有的職工都是勞務人員,勞務人員在該企業就業,應與該企業簽專訂勞動合同。從另一個屬角度講,有些建築企業有自有職工,常見的是機電安裝工、電工和門衛,這些人員隸屬於建築企業本部,也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❻ 建築工地施工單位與勞務單位需要簽哪些協議
一份協議即可,裡面涉及你想涉及的所有條款,包括質量標准,付款方式、安全事故責任等,你說的太籠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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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可以和個人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嗎
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建築工程總承包回單位可以將承答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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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六條 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禁止建築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第二十七條 大型建築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築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
❽ 在建築工地幹活簽的是勞務合同,工傷怎麼賠償
建築工地幹活受到工傷事故傷害,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執行。工傷認定主要依據是開用工主體資格和用工事實,即便是簽的勞務合同,不影響最後的工傷認定結果。
工傷保險待遇包括:
1.醫葯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未辦理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治療期間、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需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不需要護理的不再支付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交通費按當地標准發放,各地略有不同;
5.工傷賠償:(前提是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有傷殘等級的)
(1)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例如:九級工傷為9個月本人工資。
(2)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還可以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的金額由當地制定,地區不同,賠償額度也不同,可咨詢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13]34號七、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傷亡的,由該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依法應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
❾ 建築工地農民工應該與誰簽訂勞務合同
建築工地農民工應該與施工隊簽訂勞務合同。
❿ 建築工地,勞務隊與下面工人簽訂的勞務合同範本。誰有謝謝了
網路文庫有!直接搜用工協議就行了!因為建築工地不長期,勞務合同涉及太多!所以最好使用用工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