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書追究
民事糾紛?刑事責任?如果應該承擔刑事責任,和解的目的是為了能夠得到受版害人權的諒解或者得到相應的賠償補償,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如果是因民間糾紛引發的故意傷害等可以調解的案件,如果調解成功,一般情況下是不處罰的。希望能幫到你。
㈡ 如果我認全責,讓對方簽協議書,以後不會追究,可行嗎
如果是有人命事故,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如果對方簽協議了,叫私了!你就等著他們安葬以後給錢,把錢壓在中間人手裡,以防萬一人家反悔
㈢ 因為打架公安部門讓我們私下和解,和解後簽訂了和解協議書賠償的金額一次性付清以後不在追究,現在對方反
治安案件可以在公安機關的主持達成和解(調解)協議書,這是當事人專,受害人與侵害人屬的一種自治行為,法律是支持的。達成和解協議後,當事人應自覺履行協議約定。
如果一方不履行,或就調解的事項不公平或賠償有漏,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訴訟理由成立會得到支持。
㈣ 免予追究刑事責任協議書
你問題中體現的所謂「免於追究刑事責任協議書」是不可能存在的
刑事犯內罪具有社會危害性,是我容國刑法所嚴厲打擊的行為
打擊的目的 除了為了懲治犯罪分子之外,還是為了震懾犯罪行為的發生
讓所有公民都知道犯罪的代價 從而遵守法律 維護社會和諧
所以是否追究刑事責任 受害人是無權決定的,受害人僅僅可以與犯罪嫌疑人在民事部分達成和解
對於刑事責任 怎麼追究 如何追究 由檢察院和法院作出決定或者判決
如果檢察院認為犯罪行為輕微 後果不嚴重 社會危害性不大,犯罪嫌疑人積極賠償受害人 認罪態度好 可能會做出不起訴決定。
如果法院認為犯罪行為輕微 後果不嚴重 社會危害性不大,犯罪嫌疑人積極賠償受害人 認罪態度好 可能會做出 罪名成立 但是免於處罰的判決
就這兩種方式
㈤ 工傷賠償和解協議書,能不能追究違約責任
當事人雙方協商達成的,達成協議不履行的,或者協議未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前提下作出,或者協議存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和顯失公平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達成協議的,協議書已經送達發生法律效力,不可以起訴,但可以申請再審。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四條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二條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
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
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勞動爭議案件審理指南2012》
3、勞動者受到工傷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賠償協議後,勞動者又提起仲裁和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賠付的,對該協議的效力應當區分情況處理:
(1)如果該賠償協議是在勞動者已認定工傷和評定傷殘等級的前提下簽訂,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認定有效;但是如果勞動者能舉證證明該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等情形,符合合同變更或撤銷情形的,可視情況作出處理。
(2)如果該賠償協議是在勞動者未經勞動行政部門認定工傷和評定傷殘等級的情形下簽訂的,且勞動者實際所獲補償明顯低於法定工傷保險待遇標準的,可以變更或撤銷補償協議,裁決用人單位補充雙方協議低於工傷保險待遇的差額部分。
㈥ 我持刀傷人,對方也沒有報警,現在私了,簽署賠償協議書後需要對方出具什麼證明就不用追究刑事責任
一般來說,只要不報警處理,就屬於民事糾紛。這個可以協商解決的。不用走法專律途徑,屬也就不需要承擔所謂的刑事責任了。可以寫個字據,醫葯費,誤工費,營養費等等,算清楚一次給清,然後你們雙方沒有意見的話,簽字蓋章就可以了!畢竟對方沒有報警處理,還是想協商解決的。不然的話,持刀傷人,很嚴重的!
㈦ 雙方簽訂和解賠償協議書.是否還會追究刑事責任.被拘留
這只是私底下交易,對方真要起訴你其實是哪個國家可以的
㈧ 輕傷害構成,雙方同意賠錢解決,解決後簽完協議書,受害方是否還可以報警追究打人一方,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34條規定,犯故意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回者管制答。
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現行法律規定,賠款、對方簽了諒解書屬於酌情從輕情節。因此刑事責任肯定要追究,只是可根據本案情況,酌情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㈨ 雙方已簽書面協議,現在我想悔約,會被對方追究什麼責任
1、雙方已來簽書面協議自,如果一方想悔約,會被對方追究違約責任;
2、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