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租賃合同
租房需要簽訂租房協議書,也就是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回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答,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租房協議書的內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及承租人的一些權利及義務,包括出租人需要給承租人提供的房屋的使用時間與價格以及房屋設施的配備等,還包括承租人對出租人房子使用、保護、期限等等的一些權利和義務。
❷ 辦正規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什麼證件
一、租賃雙方需提供的證件: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或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杜員房屋使用證;
(2)個人居民身份證或單位法人資格證明;
(3)委託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請,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證件外,還應提交房屋產權人委託其代管的委託證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1)、(2)款規定的證件外,還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證明。
2、承租人
(1)承租人為個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證;
(2)承租人為境外人員的,提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居留證件;承租人為境外單位的,提交杭州市國家安全局批準的有關文件;
(3)承租人為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提交有關單位或組織的有效證件;
二、具體操作程序:
(1)出租人或承擔人提供上述有關證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區房地產市場提出申請領取《房屋租賃合同》;
(2)租賃雙方將《房屋租賃合同》逐條進行填寫,雙方簽定蓋章後,送交申請單位;
(3)區房地產市場派員對租賃房屋進行實地察看、評估;
(4)發給《房屋租賃證》;
(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納0.5‰的交易手續費。
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條款:出租房屋的范圍、面積;房屋租賃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數額及交付時間;房屋修繕的責任、轉租以及違約責任等等。
在此基礎上,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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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四)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對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向租賃當事人開具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
(一)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並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與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記載的主體一致;
(三)不屬於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告知房屋租賃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
❸ 什麼是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將租賃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為此支付租金並於使用完畢後歸還租賃物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具有租賃合同的一般特徵,應適用《合同法》有關租賃合同的一般規定。
房屋租賃合同與一般租賃合同不同之處,主要在於合同標的物是屬於不動產的房屋,由此也帶來某些法律規則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同住人享有同住權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後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賃要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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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租賃合同要注意以下問題:
1、房租繳納的形式。是每月匯款,還是收現金?是每月一交,還是每季度一交?這些都需要提前確認好。另外還要提前問好押金要交多少。
2、房租是否有遞增。很多稍好位置的商鋪是有逐年遞增的,深圳很多商鋪的遞增是在每年5%-8%左右。所以,如果房東要求遞增,必須把具體數額或比例在合同內寫清楚,不能只寫「根據市場情況」等模糊的字眼代替。
3、租賃年限。很多商鋪由於產權有問題或者是二房東,出租方本身就不敢保證能長時間持有商鋪,所以跟承租方經常是一年一簽。
4、是否可以中途轉讓。誰也不能保證能一直開店運營,為了最大程度的避免創業風險,必須在合同里寫明承租方是否有權利將鋪面轉讓。
5、明確續約條件。也就是說合同到期了,是否有優先權去續簽合同。
6、違約條款。在簽合同之前要溝通好,承租方要盡可能爭取最大的利益。比如,規定房東如果違約要進行怎樣的賠償,看看這些賠償是否能夠有效彌補違約後的損失。另外,萬一承租方有違約責任,也要明確怎樣賠償,不能因為很小的責任就被收走商鋪。
❹ 租賃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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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簽訂商鋪租賃合同需要提供什麼證件(甲乙雙方)
租賃方准備身份證、房產證或者購房合同原件。承租方准備身份證原件或者軍官證、駕照等有效證件。
1、登記與否不影響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沒有辦理備案等記,合同依然在生效條件滿足時就生效。
2、經登記的備案,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承租人的,其中一個合同辦理了租賃登記。
3、沒有辦理租賃登記,則房屋應當租賃給辦理租賃登記的承租人,出租人並向沒有租賃登記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4、建議及時赴該商鋪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另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均要求租賃合同經過租賃備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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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須訂立正式的租賃合同所謂正式的租賃合同就是經工商備案認可的租賃合同.你可以到當地工商部門購買。
2、必須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產權證書原件和身份證件。如系共有產權的需共有人一起簽字方可生效。
3、在訂立合同時除租金外還必須明確其他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如房屋租賃稅金物業管理費修繕費用等。
4、如所租商鋪需經裝修後方可使用的需明確裝修的范圍。
5、如商鋪所有權人在租賃期間出售或抵押商鋪的須在合同中明確應保證承租人繼續租賃的權利否則出租方需賠償損失。
6、應在合同中明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他人。
7、訂立合同時所有權人和共有人需同時到場簽字並蓋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❻ 辦租賃合同要准備什麼材料
需提交的資料: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擁有房地產權利的其他有效證件,(提供原件並留有復印件)。
2.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包括:
單位機構設立文件或營業執照(提供原件並留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提供原件並保留復印件)及授權委託書原件。
個人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如出租房用途為住宅,承租人為年齡是多少歲的人等。
3.房屋委託他人代管需提供的授權委託書,代管人身份證明,共有房屋出租,須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授權委託書。
4.房地產租賃合同書。
(6)提供租賃合同擴展閱讀: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於轉讓出租房屋的佔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其內容是出租人將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約定的租金,並於約定期限屆滿或終止租約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給出租人。
房屋租賃合同按用途分為兩大類,居住用和商用。
簽訂居住用房屋租賃合同,以是否更適合居住為原則。
簽訂商用用房屋租賃合同,則以是否更適合辦公為原則 。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通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佔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房屋租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條款:出租房屋的范圍、面積;房屋租賃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數額及交付時間;房屋修繕的責任、轉租以及違約責任等等。在此基礎上,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❼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需要哪些條件
租賃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租賃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房屋坐落地點、面回積、結構、附答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房屋用途。
房屋交付日期。
租賃期限。
租金數額、支付方式和期限。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違約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
租賃當事人約定的其它內容。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需要哪些材料?
一、出租方應當准備的材料:
房地產產權證(或者類似的文件)。
如果房屋是共有的話,還需要得到共有人的授權。
如果是二房東的話,需要得到大房東的書面轉租同意書或者原租賃合同中有轉租條款以及原租賃合同復印件。
單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如果簽約時不能帶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該公章的授權委託書。
二、承租方應當准備的材料:
法人准備營業執照復印件,自然人准備身份證復印件。
如果簽約時不能帶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該公章的授權委託書。
三、
中介公司應當准備的材料:
根據雙方當事人的要求製作的《房屋租賃合同》、《承包合同》或者《聯營合同》。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貳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