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糾紛調解
㈠ 買賣合同糾紛,起訴之後簽訂了調解協議對方仍然不履行,咋辦
執行階段代理的,代理的是申請執行人中某實業。雙方法律關系比較明確,案件最版後對方公司迫於被上權失信被執行人面臨可能無法進行投標的風險,無奈和中某公司簽訂《調解協議》,在《調解協議》中我方當事人特別提到如果對方公司不履行《調解協議》的話要承擔一個比較高的違約金。在本案的執行階段,徐律師遠赴北京,多次立案溝通,最後不僅幫助中某公司執行到了貨款還執行到了高額的違約金,圓滿結案
㈡ 法院買賣合同糾紛已經調解好了對方不肯解封我的房子怎麼辦
我說買賣合同糾紛已經調解好了,對方不肯解封,我的房子怎麼辦?可以到法院繼續申請
㈢ 買賣合同糾紛調解好了,算是結案了嗎
在訴訟審判階段算是結案了,但是如果履行義務乙方在調解完成後並未按照《民事調解書》的約定履行義務,那麼原告方有權依據《民事調解書》向法院申請執行。
㈣ 買賣合同糾紛法官為什麼要調解不願開庭
因為來民事糾紛,需源要先進行調解,只有調解不成的,才會進入判決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四十九條 當事人有權委託代理人,提出迴避申請,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並可以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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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
第九十七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 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㈤ 買賣合同糾紛 可以庭外和解嗎
買賣合同糾紛,可以庭外和解
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內通過民事方式來解容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民事方式區別於行政方式和刑事方式,行政方式是通過行政手段來直接干預合同糾紛,這與合同法平等的理念不符合,在計劃經濟時代大量存在的行政干預,仍然存在,與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相違背,刑事方式是國家通過刑事手段來解決合同糾紛,合同一旦需要通過刑事方式解決,就不能稱為合同糾紛,而是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