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簽訂協議書有效嗎
㈠ 婚前保證協議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版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權約束力。這僅是對財產而言,不包含對孩子的撫養權問題。而且是要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婚前協議是否有效,關鍵看你們的協議書是約定什麼的。即你們約定的事項必須是合法的,是你們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的欺詐或脅迫。當然,如果是對婚前財產的協議,也是有法律依據的。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因此,婚前約定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㈡ 婚前簽訂的結婚協議有效嗎
中國的《婚復姻法》第十九條制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所以有以下結論: 1、在我國婚前協議只要內容合法在法律上是生效的。 2、婚前協議一般是對雙方的財產權利作出約定。也可以是雙方父母撫養問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對過錯方造成的離婚陪賞問題等等。 3、如果該婚前協議只是就夫妻財產的約定,而不涉及人身權利,自然雙方是具有處分權的。但是,由於對「出軌行為」的表述並不明確,也導致了該合同缺乏可操作性。 4、婚前協議沒有嚴格的格式要求,只要內容條款能夠表達雙方的真實意思就生效。 5、最後,是否公證並不能決定該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時起即生效。所以,不打算去公證處而有見證人,從法律上講是有效的。
㈢ 婚前簽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益嗎
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回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答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㈣ 婚前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婚前協議書復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關鍵要看制婚前協議書是約定什麼的。婚前協議書的內容必須在不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男女雙方約定的事項必須是合法的,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的欺詐或脅迫。
關於財產方面的協議,我國相關法律也有明確規定。比如《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至於婚前協議書是否需要公證,法律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是否公證,應該由你們當事人自己決定。當然,經過公證的婚前協議書法律效力會強些,但也不絕對。通常經過公證的婚前協議書,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推翻,法院是會優先採用的。
以上就是關於婚前協議書的簡單介紹。簽訂婚前協議書不僅要對財產分割、個人財產認定等方面作出一個總體的約定,更要注重相關細節的約定。我們建議您在簽訂婚前協議書
前最好能夠向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進行咨詢;或者直接委託律師為您擬定婚前協議書。這樣能更加全面地完善婚前協議書的相關問題的約定,避免日後離婚時矛盾的再次發生。
㈤ 男女婚前簽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
廣東胡抄律師:
補充回答:
1、如果雙方分手後,女方因流產導致不孕,協議上簽訂了就有效,一般情況下這個難以要求賠償;
2、女方因流產導致的後遺症的所有花銷,這個也要依協議;
3、針對這個後遺症或者不孕,是不是需要證據,那這個證據應該是找醫生開證明嗎?這個開具的證據有沒有時間限制,比如說是去年流產,今年或者明年再去開相關證明,有法律效率嗎? ---針對這個還是要依協議,然後要去做司法鑒定;
4、如果分手後,男方不履行協議,這個協議有訴訟年限是多長啊?前提,這個協議是今年3月簽訂到現在雙方還未分手。---1年內。
如果男方同意簽了字,這份協議就具備法律效力,女方可以憑協議要求男方給予協議上的相關賠償。
㈥ 婚前協議書生效嗎
婚前協議效力很強,自男女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需要注意兩點,如果是把一方版單獨所有權的個人財產完全約定給另外一方,特別是房產,存在被法院認定為贈與的風險,而贈與合同在贈與行為完成前是可以撤銷的,也就是說,房產過戶前,贈與人可以隨時撤銷贈與的意思表示,這種情況下您最好給婚前協議做一下公證,經過公證的贈與是無法撤銷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在協議中強調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婚姻生活,這么做是為了避免與離婚協議混淆,離婚協議是為了離婚而簽訂的協議,自民政部門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此前可以隨意反悔,還未生效。
㈦ 婚前簽的書面協議有效嗎
中國的《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內產歸各容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所以有以下結論:
1、在我國婚前協議只要內容合法在法律上是生效的。
2、婚前協議一般是對雙方的財產權利作出約定。也可以是雙方父母撫養問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對過錯方造成的離婚陪賞問題等等。
3、如果該婚前協議只是就夫妻財產的約定,而不涉及人身權利,自然雙方是具有處分權的。但是,由於對「出軌行為」的表述並不明確,也導致了該合同缺乏可操作性。
4、婚前協議沒有嚴格的格式要求,只要內容條款能夠表達雙方的真實意思就生效。
5、最後,是否公證並不能決定該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時起即生效。所以,不打算去公證處而有見證人,從法律上講是有效的。
㈧ 我婚前協議書範本是否具有法律效應有效
第一,協議書不須公證,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該協議書有不當之處,「若日後雙方任何一方提出離婚,乙方無權支配一切財產」,沒有明確在什麼前提下誰提出離婚,顯失公正,該條有可能被認定為無效條款。
㈨ 婚前簽訂的協議合法有效嗎
協議就是合同,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必須具備一定的要件,包括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平等、合法、誠實信用等等,而且合同調整的是有關財產的法律關系,而不調整身份法律關系,你和你女朋友簽訂的協議諸如工作期間,雙方不可以跟別人發生戀愛關系,這樣的條款明顯有失公平,違背了公序良俗,與社會通常觀念背道而馳,因而不受法律保護,不具備法律效力,即使一方違約,另一方也沒有權利要求對方履行賠償10萬元的義務,如果打官司,法院是不會支持的。另外,看了你們的協議我覺得很可笑,你們真的愛對方嗎?如果你們很的愛對方,相信對方,怎麼會簽訂這樣的協議?有必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