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房糾紛
發布時間: 2020-12-03 04:45:15
A. 老公房產權糾紛,要求遺產分割有道理么
公房產權歸單位,個人只有承租權沒有所有權,所以房屋不是遺產。其他子女無權內要求分割。
房屋現在容的承租人是大兒子,那麼大兒子買房可以由其自己決定,不需要經過其他人的同意。
公房承租人的變更只要經過產權單位同意即可,當時變更時,大兒子是同住人,有權申請承租,這個環節沒有問題。
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起訴,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為訴訟。
B. 什麼叫同住人
同住,按照字面意思理解,就是一起居住的人,或者一類人,底層意思可能是指比較友好的人。
C. 上海市動遷老公房,屋頂漏水,導致家中大面積發霉滲水,家中裝修毀於一旦,重新裝的費用由誰承擔
在我國由漏水引起的糾紛打官司情況數不勝數,漏水造成家庭裝修毀於一旦,引發鄰居版間爭論不休權,漏水非常鬧心,到底是誰的錯。
一般小區出現漏水都是由業主自己買單,物業在這塊只會協助調節處理,老小區更不用說了,歸根到底漏水還得業主買單。
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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