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電子蓋章
① 電子合同的印章是怎麼蓋上去的
可以使用電子印章,企業用戶通過「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個人用戶通過簡訊驗證碼即可使用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進行文檔簽署。
電子印章是可靠電子簽名的可視化表現形式,以密碼技術為核心,將數字證書、簽名密鑰與實物印章圖像有效綁定,用於實現各類電子文檔完整性、真實性和不可抵賴性的圖形化電子簽名製作數據。
以上海為例,企業用戶通過「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個人用戶通過一網通辦實名認證,即可登錄上海市電子印章公共服務平台,在平台上,用戶可對電子印章和電子簽名進行包括申請、製作、備案、查詢、變更、注銷、凍結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使用電子印章,企業用戶可以通過「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個人用戶通過簡訊驗證碼即可使用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進行文檔簽署,平台還具有備案和驗簽等功能。
獲得電子印章,企業只需在線提供實體印章印模圖片就可以直接申請製作電子印章;對於個人用戶,平台提供了「掃碼手寫簽名」或「自動生成印鑒」兩種模式。
(1)合同電子蓋章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上海市電子印章管理暫行辦法》都明確規定了電子簽名、電子印章和手寫簽名、實體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電子簽名法》修正案草案,允許在辦理土地、房屋等轉移登記時使用電子文書。
電子印章的使用具有高效便捷、管理輕松等優點。只要有電腦、手機和網路,就可以實現隨地隨時、想簽就簽。相對於紙質文件,電子文件在儲存和查詢方面也更為簡便,海量文件也能輕松管理。
② 電子合同中使用到的「電子公章」有法律效力嗎
根據電子簽名法,蓋過合同章的電子合同檔案可以作為法律依據的。
根據《電子簽名法》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確記錄簽約時間的電子合同才被法律認可。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同時做到了以下三點,充分保證電子公章及其簽署的電子文件的法律效力:
一、CA機構頒發CA證書/公安部eID認證系統:採用國家機構認證技術,確保電子公章使用主體真實身份;
二、 防篡改技術:採用國際通用哈希值技術固化原始電子文件數據,輕松識別文件是否被篡改;
三、第三方取時技術:精確記錄簽約時間。
(2)合同電子蓋章擴展閱讀:
我國《電子簽名法》第3條明確規定,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當事人約定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文書,不得僅因為其採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以下情形不適用電子印章:
一、涉及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關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公用事業服務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電子文書的其他情形。
③ 電子合同如何蓋章
相比較紙來質合同線下面簽源或往返寄送蓋章,電子合同的使用多通過可靠的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提供相關服務完成。
企業可以選擇直接使用電子合同SaaS服務(不用下載插件登錄即用)或者和企業內部的各類管理關鍵集成(例如將電子印章的功能與OA系統集成)。
使用流程:當商務合作前期溝通細節落實後,在合同蓋章環節即可通過調取電子印章的形式將印章或簽字加蓋在電子版的合同內容上。
④ 電子合同或者蓋章文件有效嗎
不管是電子合同還是紙質合同,本質上都屬於合同,只是簽訂的形式、載體版不同。而合同是權否合法有效,需要滿足3個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也就是說,只要我們和別人簽訂的合同(電子或紙質),只要滿足上面3個條件,就是有效的。
當然,由於電子合同全程線上操作,與紙質合同雙方當面洽談、並簽字蓋章的認定方式不同,根據《電子簽名法》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鎖定簽約主體真實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確記錄簽約時間的電子合同才被法律認可。
簡而言之,我們需要通過可信的第三方電子合同平台訂立,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簽訂的電子合同,才能達到合同生效的要件。
⑤ 怎麼在電子合同上蓋章
在電子合同上使用電子簽章。
電子簽章是電子簽名的一種表現形式,利用圖像處理技術將電子簽名操作轉化為與紙質文件蓋章操作相同的可視效果,同時利用電子簽名技術保障電子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簽名人的不可否認性。
電子簽章,與我們所使用的數字證書一樣,是用來做為身份驗證的一種手段,泛指所有以電子形式存在,依附在電子文件並與其邏輯關聯,可用以辨識電子文件簽署者身份,保證文件的完整性,並表示簽署者同意電子文件所陳述事實的內容。
一般來說,對電子簽章的認定,都是從技術角度而言的。主要是指通過特定的技術方案來鑒別當事人的身份及確保交易資料內容不被篡改的安全保障措施。
(5)合同電子蓋章擴展閱讀
從電子簽名的定義中,可以看出電子簽名的兩個基本功能:
識別簽名人,表明簽名人對內容的認可,法律上在定義電子簽名時充分考慮了技術中立性,關於電子簽名的規定是根據簽名的基本功能析取出來的,認為凡是滿足簽名基本功能的電子技術手段,均可認為是電子簽名。
由電子簽名和數字簽名的定義可以看出,二者是不同的,電子簽名是從法律的角度提出的,是技術中立的,任何滿足簽名基本功能的電子技術手段,都可稱為電子簽名。
數字簽名是從技術的角度提出的,是需要使用密碼技術的,主要目的是確認數據單元來源和數據單元的完整性。
電子簽名是一種泛化的概念,數字簽名可認為是電子簽名的一種實現方式,數字簽名提供了比電子簽名基本要求更高的功能。
⑥ 電子協議,沒有簽字蓋章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
電子協議,沒有簽字蓋章的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版法》
第十一條書面形式是指權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