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訂立前
一般認定後面簽訂的合同為有效合同。之前簽訂不能做為標准。
否則違反合同的一般原則,合同講究的意思表示一致,雙方內容協商一致。既然是簽訂的合同,則表示對所有內容有協商和認同。
當然立法上也有空白,合同注重意思自治,之前的協議 既然已經簽訂,也可能會被法院認為有效。
在這種情況下,你們不妨擬一份,合同變更協議。即使是變更協議,則表示所有的內容都以現在的為准。
❷ 公司成立前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成立前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相關規定:
①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②當事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其合同義務;
③當事人應按誠實信用原則履行一定的合同外義務,如完成合同的報批、登記手續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惡意影響附條件法律行為的條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損害附期限法律行為的期限利益等。
1、自成立起,合同當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約束;
2、如果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規定的情況以外,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因此公司成立前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
(2)合同訂立前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
第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公司成立之前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不得以法人的名義簽訂合同,只能以自然人的名義簽訂。
❸ 合同簽訂前應進行哪些審核
定合同的標的指向是否明確,付款物的方式是否合理,雙方的責任義務是否對等,獎罰措施是否合理。
❹ 簽訂合同的基本過程是什麼
關於合同簽訂的流程,一般來說分成了三個階段專。第一個階段是醞釀階段,所謂醞釀階段就是經雙方就合屬同的主要內容,各個條款,進行協商討論,達成意向性的一個文本框架性的協議,這是醞釀討論階段。第二個階段就是根據醞釀討論階段的情況,由一方起草文本,起草文本交於對方進行修改補充完善,然後交由對方進行審查修改,就是文本的提出與修改階段,這個可以是經過幾個回合,然後各方都對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文字這些達成了一致,沒有什麼修改意見了。就進入第三個階段,就是簽字蓋章階段。簽字蓋章階段一般由一方簽字蓋章,送交另一方,進行最後的簽字蓋章。蓋好了章,然後就是互換文本,這就是合同簽訂的整個流程。
❺ 監理合同是否在施工合同訂立前簽訂
不一定
一般來說監理的標是先招 施工標後招
因為施工標需要的內容較多
這樣監理合同可能先簽訂
也有施工單位定了監理單位還沒定的情況
❻ 合同簽訂前的合同,哪些內容是可談判的,哪些是不可談判的
簽訂合同,依據的是《合同法》在不違反這個大前提的基礎上都是可以談的。
❼ 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從法律上分為
合同的簽訂,一般應基於雙方當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訂立的過程就是當事人雙方使其意思表示趨於一致的過程,這一過程在合同法上稱為要約和承諾。
(一)什麼是要約
1、要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條件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約人,後者稱為受要約人。
要約取得法律效力,應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第二、要約必須是向相對人發出的意思表示。要約的相對人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向特定人發出要約,通常是指某一具體的法人或自然人。向不特定的人發出要約,一般是指向社會公眾發出的要約。
第三:要約必須是能夠反映所要訂立合同主要內容的意思表示。要約的目的在於取得相對人的承諾,建立合同關系。要約能否為另一方所接受,關鍵是看發出的要約對對方是否亦有利。即使對方表示了願意訂立合同的意思,雙方還必須要訂立合同的主要條款,如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爭議的處理方法以及要求對方答復的期限等,以供被要約人考慮是否承諾。
2、要約的形式
要約作為一種意思表示,可以以書面形式、也可以以對話形式作出。
3、要約的法律效力和要約的撤回、撤銷要約的生效時間因要約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對話形式要約,自受要約人了解時,要約發生效力。書面形式的要約於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要約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二)承諾
1、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在要約有效期內,完全同意要約內容的意思表示。
2、承諾應具備以下幾點:
第一、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
第二、承諾必須是在有效期內作出。
第三、承諾必須與要約的內容相一致。
3、作為意思表示的承諾,其表現形式應與要約相一致。
4、因承諾的生效也就意味著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諾時間至關重要。我國合同法規定:「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但承諾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與要約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當受要約人正式按照有關規定、要求作出承諾時,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