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台讀文章侵權嗎
1. 如果我在網易雲音樂的電台上讀別人的文章算侵權嗎
只要沒經過授權,原作者或版權所有者追究你那你就侵權,原作者或版權持有者不回追究你就不存答在侵權不侵權的問題
對於不盈利的小音頻播客類的內容,不造成什麼影響力的,很少有作者或版權持有者去追小音頻作者侵權責任的
2. 記者發表在報紙上的新聞有沒有版權如果有電台未經過記者的允許就在節目中朗讀這些文章,是否侵權
新聞不是著作權對象,都可轉載。新聞寫作有版權,但其他媒體不以盈利為目的可以轉發並註明出處。
3. 在類似荔枝fm這樣的電台上讀別人的書會不會侵權
沒有經過本人同意的話,可以當做侵權。
4. 在荔枝電台讀別人的文章是侵權嗎
只要你說明了是轉載就可以,侵權一般指你要用這些去盈利。朗讀是沒有盈利的,當然如果你的賬號是有公信力的平台需要註明一下出處就可以了
5. 在各類電台APP上朗誦文章算侵權權嗎
沒有經過本人同意的話抄,可以當做侵權。
6. 電台,電視台的"讀報"節目侵犯報刊文章的著作權么
你好!
電台,電視台的"讀報"節目若是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是侵犯報刊文章的著作權的。
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若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7. 我想建立一個電台,主要是讀別人的文章笑話之類的,這樣算侵權嘛
在讀別人的文章笑話之前加上他們的真實姓名或藝名,實在無處可尋原創作者的姓名時可以說是佚名人士,這樣就不夠稱侵權行為了
8. 我在荔枝電台上讀片刻上的文章可以么算侵權么
你在最前面,或者最後面說明一下這個文章的出處,作者就可以了呀!
9. 在電台fm閱讀他人文章侵權嗎
非盈利性質的,只要在讀文章前說出作者的姓名或筆名即可!
10. 在喜馬拉雅電台上能朗誦別人寫的文章上傳是侵權嗎
朗誦者一般沒時間寫作,寫作者未必擅長朗誦,上邊很多都是別人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