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公司侵權
1. 股東侵權,如何維護 急,謝謝!
在注冊公司的時候,應該有合作協議、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這些法律文件是解決股東爭議的重要依據。但股權爭議涉及的問題比較復雜,希望你聘解決,否則,可能會適得其反。慎重!
2.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被公司侵權怎麼辦
找到原始成為股東的文件,然後找律師即可!其次向政府反映!不過我懷疑最大的可能性是股東大會或者什麼其他的方式已經改變了股權結構!只是你不知道罷了!
還有一種方式,就是向法院起訴,律師可以介入調查!
3. 股東侵犯公司合法權益,法人代表可以提起什麼訴訟
如果股東侵犯公司權益,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提出訴訟,原告是公司,如果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股東,其他股東侵犯公司權益,公司又不追究的話,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原告是法定代表人。
4. 股東侵權造成公司重大損失是民法還是刑法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如是無意的,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為民法;如是有意的,將是刑法。如侵佔等。
5. 渉及公司股東之間的侵權糾紛的管轄權如何確定
1,侵權糾紛由侵復權行為地制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2,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一有管轄權法院起訴。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法院管轄。
3,《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十八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五條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6. 股東出資承擔違約責任還是侵權責任
依據新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東出資承擔的是違約責任,相關法條如下:版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權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7. 股東可以對侵權第三人行使訴權嗎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問題。
我認為你的問題是:第三人侵害了公司利益,公司股東可否對此提起訴訟。
這屬於股東代位訴訟,在滿足相應條件是可以的。基本條件是:首先公司怠於行使權力提起訴訟;其次股東已要求公司董監高人員行使權力,但對方拒絕或長時間不採取措施的,或者若不及時採取措施會嚴重損害公司利益且無法彌補的。
上述情況下,股東可直接提起訴訟,但勝訴利益歸公司。
相關的法律條款如下: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股東可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