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
A. 商品房預售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區別嗎
1、標的物不同商品房預售合同:標的物為還在建設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預見性。商專品房屬買賣合同:標的物在法律上呈現出復雜的形態。標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還包括建築物和小區的公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商品房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交易中,從訂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較長的時間。在訂立合同後房屋完工前可能出現很多情況影響房屋的竣工,所以對於預購方存在一定的風險。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買賣合同成立後,出賣人即負有交付買賣標的物及轉移所有權的義務。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預售方和預購方雙方約定,預售方在約定時間內將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權轉移於預購方,預購方向預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並按期接受商品房的書面協議。
B. 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正式的合同嗎
《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種,它針對於預售商品房進行使用(另一種叫《商品房買賣合同》什對於現房銷售),一般由所在地市房管局進行統一監制。
在業主與開發商簽訂該合同後,該合同將送交房管局備案存檔,做為政府監督使用。 一般來說,如果你是按揭買房,要和發展商簽訂六本《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分別用做,買賣雙方合執一本(作為購房的法律依據),房管局一本(作為政府監督),按揭銀行一本(貸款依據),房地產交易處一本(作為登記依據),房地產抵押登記處一本(作為按揭擔保依據)。
如果你是一次性付款買房,只要和發展商簽訂四本《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分別用做買賣雙方合執一本(作為購房的法律依據),房管局一本(作為政府監督),房地產交易處一本(作為登記依據)。當然根據各地政府出所台的登記政策不同,所須要簽訂的合同數量也不一定是相同的。但以上所提到的合同數量一般不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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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為標的物的,屬於買賣合同的一種,但商品房預售合同與一般買賣合同又有所不同。
商品房預售合同不是預約合同
在合同法中,預約合同是當事人約定將來訂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為了履行預約合同而訂立的合同。預約合同與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質和法律效力。預約合同當事人的義務是訂立本合同,所以,當事人一方只能請求對方訂立合同,而不能依預約的本合同內容請求對方履行。
商品房預售合同在成立之時,房屋並不存在或尚未建成,所以帶有「預售」的字樣,但商品房預售合同絕不是預約合同。
因為: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預售方與預購方關於房屋的坐落與面積、價款的交付方式與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質量、違約責任等都有明確的規定,雙方無須將來另行訂立一個房屋買賣合同,即可以按照商品房預售合同的規定直接履行,並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登記手續,達到雙方的交易目的。
C. 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樣嗎
1、標的物不同抄商品房預售合同:標的物為還在建設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預見性。商品房買賣合同:標的物在法律上呈現出復雜的形態。標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還包括建築物和小區的公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商品房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交易中,從訂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較長的時間。在訂立合同後房屋完工前可能出現很多情況影響房屋的竣工,所以對於預購方存在一定的風險。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買賣合同成立後,出賣人即負有交付買賣標的物及轉移所有權的義務。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預售方和預購方雙方約定,預售方在約定時間內將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權轉移於預購方,預購方向預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並按期接受商品房的書面協議。
D. "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預售合同"有什麼區別
1、標的物不同商品房預售合同:標的物為還在建設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預見性。商品房買賣合同:標的物在法律上呈現出復雜的形態。標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還包括建築物和小區的公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商品房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交易中,從訂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較長的時間。在訂立合同後房屋完工前可能出現很多情況影響房屋的竣工,所以對於預購方存在一定的風險。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買賣合同成立後,出賣人即負有交付買賣標的物及轉移所有權的義務。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預售方和預購方雙方約定,預售方在約定時間內將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權轉移於預購方,預購方向預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並按期接受商品房的書面協議。
E.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 條形碼
1,合同編號就是合同備案號。購房合同在網簽時合同編號是自動生成的。
2,網簽是交易雙方簽訂合同後,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並公布在網上。然後會給個網簽號,用戶可以通過這個號在網上進行查詢。網簽是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賣"。
2,購房合同網簽流程:交易雙方當事人根據網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協議或買賣合同文本協商擬定相關條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網上簽約系統,列印經雙方確認的協議或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在電子樓盤表上註明該商品房已被預訂或簽約。每一宗交易的網上操作程序應在24小時內完成。
F.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和現售有什麼區別
您好,商品房銷售包括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並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商品房預售又稱賣樓花。商品房現售與商品房預售主要差異在於,商品房預售要求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總投資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現售要求已通過竣工驗收,預售合同簽訂以後,可能出現某種原因會導致商品房無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後的商品房存在各種質量瑕疵,因而買房人無法實際獲得商品房的所有權,商品房預售對買房人而言存在更大的風險。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商品房現售的條件為:
(1)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這個條件主要為了確保現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主體資格合法。
(2)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主要為了確保現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主要為了確保現售商品房規劃、建設手續合法。
(4)已通過竣工驗收。主要為了確保現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設質量標准。
(5)拆遷安置已經落實。主要為了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6)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主要為了確保現售商品房達到基本使用條件。
(7)物業服務方案已經落實。主要為了避免商品房銷售後產生糾紛,同時物業服務也是買受人決定是否購買商品房的因素之一。
另外實際操作中,房地產開發企業現售商品房時應完成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即取得大產權)。
商品房預售的條件為:
(1)預售人已經交付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主要為了確保預售商品房用地合法。
(2)預售人已經取得了該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主要為了確保商品房預售規劃手續合法。
(3)預售人投入建設的資金,按照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已經達到了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且已經確定了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這是商品房預售的關鍵條件,也是預售商品房區別於現售商品房的主要條件。
(4)預售人已經取得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主要為了確保預售合法,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望採納,謝謝。
G. 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
簽訂商品抄房買賣合同(預售)後,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在司法實踐中經常見到。逾期交房的原因多種多樣,有的是因為工程尚未完工,有的是因為尚未驗收完畢。根據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交房,則開發商構成違約,你可以起訴開發商,要求賠償。
H. "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預售合同"有什麼區別
1、標的物抄不同商品房預售襲合同:標的物為還在建設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預見性。商品房買賣合同:標的物在法律上呈現出復雜的形態。標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還包括建築物和小區的公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商品房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交易中,從訂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較長的時間。在訂立合同後房屋完工前可能出現很多情況影響房屋的竣工,所以對於預購方存在一定的風險。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買賣合同成立後,出賣人即負有交付買賣標的物及轉移所有權的義務。商品房預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預售方和預購方雙方約定,預售方在約定時間內將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權轉移於預購方,預購方向預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並按期接受商品房的書面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