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侵權
㈠ 未成年人如何起訴父母侵權行為
如果你是未成年人的話,法律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監護的權利,你父母的行為雖然不正確,但也不是違法的行為,畢竟你父母沒有損害你利益的主觀想法,這一點還需要雙方多多溝通,你父母行為雖不適當,但應當不構成侵權,不建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如果你已成年,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你父母對你不再有法律上的監護權了,你應當有個人的自由和隱私權,你父母應當尊重你的個人權利,在這種情況下,你父母的行為顯然是不適當的,但仍不能算是構成違法的侵權行為(主觀上仍然沒有侵權的故意),故仍建議你同父母多溝通一下,相信他們會理解你的。訴訟只會增加雙方的隔閡,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㈡ 如果為父母帶來十多萬的侵權補償,那還用活著嗎
換位思考,你父母肯定寧願出十多萬,也不願失去一個人。死是最不負責任的行為專。再說,十萬說多不屬多,說少不少,以後再賺回來也不是多難的事。就當給社會大學交學費了,吸取教訓,以後做事更謹慎一點。我在大學時候也犯過錯,然後父母給花錢給解決的,花的錢在你的十萬之上,然而父母也只是農村人。有愧疚難過是正常的,吸取教訓,減少以後的犯錯行為,才是正道。
㈢ 生命安全權可否被父母侵犯
當然不行,生命權是絕對權,不容侵犯。
㈣ 父母侵犯個人隱私怎麼辦
家長侵犯了個人隱私權這的確是一個十分令人討厭的問題,卻又是十分煩惱的問題。一方面《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0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我們有權保護自己的隱權。甚至可以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隱私權。另一方面他們又是我們的父母
長期以來,一些人心中形成了錯誤觀念,似乎隱權只有成年人才有,兒童、少年不過是小孩子,哪有隱私可言?於是,有些家長偷看孩子的日記,老師私拆學生信件,或者把學生的某些隱私、缺陷當成缺點來批評,這些做法不僅嚴重地傷害了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還侵犯了他們的隱私權。
無可非議,家長和老師的一些言行是為了孩子們的,我們並不主張家長看了你一頁日記,老師私拆了你一封信就輕率上告法庭。如果雙方能夠達成一種理解,家長和老師能夠新生青少年朋友權利,青少年朋友能向父母、老師交心,這是最理想的境界。但是如果情況十分嚴重,一旦你的權利嚴重受損,你的身心受到嚴重傷害,你完全可以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來進行自我保護。當然我主張,在這個問題上咱們青少年應該主動和父母交心,雖然父母年紀已大,他們的成長環境也與我們不一樣,但他們的確有很多經驗供我們學習,很多教訓供我們借鑒,千萬不要與父母形成正面的沖突,那樣對雙方都不利,發生這些事以後最好委婉地提醒父母注意,實在不行再想別的方法,你看呢?祝你健康成長!!!
㈤ 父母侵犯子女隱私權怎麼處理
侵犯到什麼程度呢?雖說父母侵犯子女的隱私權是犯法的,可是,如果你還未成年,他們同時又是你的監護人,法律只會警告,不會判他們獲罪。但你若告到法庭,你們的關系也就完了。以後自己注意保護好自己的隱私吧。
㈥ 父母對兒女管過頭了,侵權,我該怎麼辦
搬出去住,先搬走,在和他們說一聲,但不要告訴他們地址,然後換號碼,斷掉聯系,每個月給他們寄點錢。
㈦ 父母侵犯自己的隱私權的時候
未成年人隱私權,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任何專組織和個人不得屬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健康狀況是每個人的生理隱私,而且屬於絕對隱私,不管是大人還是小孩,這種隱私權都應得到尊重和保護。但是,在現實中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卻得不到應有的尊重和保護。
㈧ 父母侵犯隱私屬不屬於侵權(按照法律講)
1、「我現在19 和父母住一起 就單單按法律講 父母總是不經允許看自己的隱私相關的東西 是不是侵權」:
(1)絕對是侵犯了你的隱私權。
(2)而且不管你現在是19還是12,也就是說:不管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都享有隱私權。
(3)隱私權的定義,贊同樓上朋友引用的王利明教授的觀點:「隱私權是自然人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也就是說:只要是公民個人的私人信息、不涉及公共利益必須公開的部分,不願讓他要知曉時,就是隱私,包括個人年齡、住址、電話、工作等基本情況,私人信件、私人物品更是在隱私權保護的范圍之內。
(4)不管是成年人還不未成年人,都享有法定的民事權利,任何人包括父母,都不得侵犯。父母雖然對未成年子女有監護權,但不得以監護權為借口侵犯子女的隱私權!監護人有保護子女合法權益的義務、但不能作為「侵犯」子女權益的借口!
2、之所以你會提出「19了,是否侵犯你的隱私權」的問題,是因為在我國,有許多未成年人被父母侵犯了隱私權卻沒有得到很好地制裁、甚至基本沒得到制裁反而被許多人認為是應該的,告訴你:這只是因為父母和子女關系特殊、國人對父母管教子女的錯誤的傳統意識造成的,但並不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如果子女即使是未成年子女較起真來,將父母告上法庭,按法律規定,父母肯定會敗訴,但法院一般會調解,僅要求父母給子女道歉的:這也同時說明了父母即使是查看未成年子女的隱私也是違法的。
3、遇到這種情況,不能聽之任之:你可以嚴肅的和父母談一次,態度要堅決,如果下次他們再犯,你可以找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是將父母告上法庭,然後接受法官的調解:讓法官給他們普及隱私權有法律知識,他們還敢藐視?
但是,如果父母的行為沒有給你造成多大傷害和損害,能協商談談就過去吧,畢竟是自己的父母,不到萬不得已,最好不要對簿公堂。
4、樓上朋友說「都19了還在家在家白吃白住 算不算侵權」,呵呵,不算:一是因為樓主19了 不假,但是否在家吃白飯還不確定;二是即使是吃白飯,也是父母允許的,得到允許的就不是「侵權 」。
㈨ 父母侵犯孩子權利
是不是有些誤會,但是他們這做法確實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