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
㈠ 國家對機關,事業單位的勞動合同制工人養老保險有哪些
養老保險查詢:
社保中心查詢: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內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容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電話咨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個人帳戶對帳單:每年社會養老保險中心將參保人員個人帳戶對帳單發到每一個參保人員手中,通過個人賬戶對賬單查看繳費和帳戶記錄情況。
㈡ 行政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怎樣轉干
事業編工人=機關工勤編=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 都屬於在編的普通工人
你不要看名字,你需要看簽不簽合同(現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行全員合同制),看與誰簽訂的合同(有些是與派遣簽的就是沒有編),再看工資是哪籌集,如果是區縣或以上的財政發那就是有編制(公益崗位除外),如果都符合了那麼就應該是屬於在編的,其實就是你的工資是由財政批的,跟任何人沒關系,比較穩定,審批工資還回報給人事局一個錄用審批表的。
在編人員在事業單位分為三種身份 管理人員 技術工人 普通工人
管理人員可以說就是公務員行政編制
技術工人就是老師醫生等專業技術人員
普通工人就是干一些基本工作的人員 無論是什麼只要在編 工資福利差不多 都很穩定
現在事業單位要從身份管理變為崗位管理,也就是只要能力夠誰都可以干任何崗位。
三種人員晉升渠道也不一樣
管理人員走職務 從科員一直到副處 正處等 但比較慢
技術工人走職稱 從助理一直到副教授 教授等 相對快點
普通工人走職級 從普工一直到技師 高級技師等 比較快些 但高級技師相當於科長也就
在編人員在工資上合公務員一樣也不會太高,但在福利各種補貼,保險,公積金上會很高,而非在編的一般都執行的最低標准工資,保險和公積金也是最低或比較低的,除非你非常有才能,而單位剛好沒編了,自己籌集也給你發同樣的待遇的除外
㈢ 1998年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解除勞動關系
1998年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解除勞動關系,適用《勞動法》的規定,分為以下情形: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1、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2、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2、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可以解除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按第一款第1、3、4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給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准發給經濟補償金。其中:
1、按第1項和第2項中的(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不超過12個月;
2、按第2項中的(1)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還應當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三、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上述第一條第1、3、4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勞動部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1995〕309號
一、適用范圍
3、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規定應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員;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組織的人員;其他通過勞動合同與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勞動法。
《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
㈣ 合同制工人的視同繳費年限如何確定
確立視同繳費年限,只是看檔案而已。按照你的描述,你在簽合同前只是臨時工,也沒有繳納養老金,所以自然不可能算你90年以前的工齡。
我們國家規定,在建立養老保險繳費制度之前,國家認可的連續工齡可以視同繳費年限。
目前來看,國家普遍認可的視同繳費年限有四類:
第一類,就是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之前的企業固定工人身份的工齡。普遍是1992年之前的工作時間。但是1986年10月之後參加工作的工人,都是簽訂勞動合同的叫做勞動合同制工人,他們從那個時代開始就繳納社保,而不屬於視同工齡的身份。他們的繳費年限就是實際繳費年限。
第二類,上山下鄉知青的上山下鄉的時間,這是特定歷史背景下出現的特殊情況。
第三類,復退軍人的入伍時間。並不是所有的復退軍人都視同繳費年限。一般是復退之後,國家必須安置工作崗位的人,他們的入伍時間才算。原農村戶籍的義務兵復員後,就不能夠視同繳費。不過我們國家2012年7月1日,我們國家實施了軍人保險法。從此不論城鎮農村都去交納養老保險了,也就不會出現視同工齡這一情況了。
第四類,就是2014年10月1日之前,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齡。
2014年10月,國家實施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改革之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從此國家開始努力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的社會化工作,實現企業和事業養老雙軌制的並軌。
因此,確立視同繳費年限首先職工檔案中,要有相應的身份確認表。證明屬於固定工、上山下鄉知青、軍人,或者國家正式招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然後檔案記錄中要有完整的工作考核記錄或者工資調級表等檔案材料。
很多檔案材料一旦丟失都無法補辦了,所以一定要小心保管自己的檔案。最好委託專業的管理機構有他們管理,一旦出現丟失損毀情況,他們也會負責到底。
不過,也不要以為視同繳費年限就是沒有交費。由於他們都是國家認可的工齡,所以相應的繳費責任是由政府進行負擔。
社會保險法第13條明文規定,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職工,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政府負責承擔。
而且對所有人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予以補貼,也就是政府要承擔兜底責任。黑龍江省2016年全部累計結余,已經達到了-232億。黑龍江退休老人們的養老金正常發放,就是源於政府補貼了。2017年政府補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8004億元。
(4)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擴展閱讀: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
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㈤ 機關單位長期合同制員工與正式工的差別
1、待遇不同
合同工的工資是用人部門內部經費發放,工資普遍較低,扣除社保之後,會更低;正式工的工資是由國家財政保障,相對穩定,而且工資較高,還不繳納五險,退休後的待遇也不錯。
2、工作許可權不同
合同工在日常執法行動中,只能是協助執法,而正式工具有執法權,可以指揮合同工協助執法。
3、招聘方式不同
合同工是通過人事部門,或者用人事部門自行發布招聘信息,通過面試流程後,與用人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的是勞動關系;正式工則是通過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考試和部隊軍官轉業安置等方式獲取編制而上崗工作。
(5)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擴展閱讀:
合同制員工通過簽訂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項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所使用的職工,包括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單位的全部職工。
企業、事業單位通過簽訂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制工人與非合同制工人福利待遇有很大差別。聘用制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事業單位傳統的用人制度是職工一旦被調入或分配到其單位,就終身成為該單位的職工。
而正式員工是指通過試用期考察後被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一般企業招聘員工後,為了考察員工的實際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為人處世情況而往往會給予一定的試用期(一般從幾天到三個月不等)。
通過這個試用期來考察一個員工的綜合能力,看其能否適應這份工作以及將來的發展潛力,而被公司錄用後,公司會與之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這時就是一個正式員工。
㈥ 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如何維權
一點找政府,
二點仲裁
三點起訴!!!
不過很麻煩的
㈦ 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人區別
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人區別主要表現在:
同制工人:顧名思義版,是簽合同的,合權同期滿了,雙方同意續簽,可續簽,有一方不同意續簽,那就解除了勞資關系。
機關事業單位工人:一般是指正式工人,也就是「鐵飯碗」那種的,一般都年齡比較大的,現在很少有正式工人了。
㈧ 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職工待遇
合同的法理關系是一樣的,都屬於用合同建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工專作者)的勞動與用工關系。屬但兩種合同的屬性與法源依據是有區別的。原有合同制工人的合同關系是勞動合同關系,受《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的規范;事業單位的合同制實際上是人事制度的改革,屬於一種人事聘用合同關系,受《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范與調整。
㈨ 事業單位固定工人和合同制工人的區別
事業單位沒有固定工人的。
如果是有編制,那身份是算幹部,擱以前歸人事局管,編制數量由機構編制委員會定。
簽合同的工人是沒有編制的,有很多福利不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