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糾紛怎麼處理
Ⅰ 如何處理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如何處理交通
您好,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概述
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
交通事故,一般稱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機動車輛在運營過程中,因有關人員實施違反道路交通法規的行為,造成他人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構成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一般應具備以下要件:
(一)交通事故須在道路上發生
這里的道路一般專指公路、城市街道以及公共廣場、停車場等。在院內通道、鄉間小路上發生的事故,不構成交通事故,應按一般的損害賠償案件處理。
(二)受害人須有損害
損害包括人身傷亡損害或財產損失,且這些損害與交通事故的發生有因果關系。
(三)致害人須有交通違章行為
致害人一般是引起交通事故的車輛駕駛人員,也不排除其他人員。在道路上運行或通行時違反交通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即為違章行為。
(四)致害人須有過失
因故意製造交通事故致害他人構成刑事犯罪,應承擔刑事責任,故承擔交通事故民事責任的,心理狀態只包括過失。且過失采推定形式,即致害人須證明自己無過失方可免責。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種類
我國現行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共分五類,即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和無責任。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是由公安機關按照事故現場勘驗和調查的事實,依據交通法規而作出的鑒定。它是以責論處、處罰得當、賠償合理為基礎,將直接關繫到當事人要承擔刑事、民事和行政責任問題。因此,必須充分運用各種證據材料和計算數據進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和認定。
(一)全部責任和無責任
完全由當事人中一方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者負全部責任,而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系的另一方無責任。如某司機由於醉酒開車突然把車開入左側,把正常騎自行車行駛的某學生撞倒。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於駕駛員一方的違章行為造成的,因此該司機應負全部責任,而被撞人由於無違章行為而無責任。
(二)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主要因一方違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違章行為造成的事故,主要違章者要負主要責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負次要責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學生騎自行車由北向南行駛,在百貨大樓轉盤處騎人快車道,與某司機駕駛的由東向西行駛的解放牌掛斗車相刮,汽車從女學生胸部軋過,經搶救無效死亡。在這起事故中,女學生騎自行車侵佔快車道,避讓措施不當,應負主要責任。司機開車不注意觀察,負有次要責任。
(三)同等責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情節相當,各方負同等責任。如某物資運輸公司的司機陳某,駕駛大貨車以五六十公里的速度從北向南行駛。行至這條公路l9公里處時,在陳前方六七十米處,某單位司機張某駕駛130貨車,以60多公里的時速相對駛來。陳某不顧會車危險,仍然強行超越車前右側一行駛汽車,結果在兩車接近時,雙方司機驚慌失措,加之車速快,躲讓不及,造成兩車相撞,l30貨車被撞後栽人旁溝內。這起事故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但由於兩車司機忽視交通安全,違反交通法規,釀成災禍,理所當然地應負同等責任。
三、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的確認
根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並結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實踐,除了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的賠償外,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賠償責任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過錯賠償責任
所謂過錯賠償責任,就是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主觀上有過錯的,應當按照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2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就是民事賠償中的「過錯賠償原則」,這項原則充分體現了過錯與責任之間的因果關系。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也實行「過錯賠償原則」,但過錯賠償僅限於機動車之間。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l款第(1)項的規定,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賠償責任。在三方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中,依照「過錯賠償原則」,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確定賠償責任。
(二)無過錯賠償責任
所謂無過錯賠償責任,是指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主觀上都沒有過錯,但依照法律的規定,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在道路交通中,機動車始終處於強者地位,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卻處於弱者地位,所以為了有效保護弱者的合法權益,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時,有必要實行無過錯賠償責任。這也是《民法通則》第l06條第3款「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在交通事故處理中的具體體現。
(三)混合過錯賠償責任
所謂混合過錯賠償責任,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當中,當事人各方主觀上都有過錯,對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都有責任,應當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l款第(2)項的規定,機動車一方減輕責任的,違法的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第l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在後一種情況下,有過錯的對方當事人也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Ⅱ 交通事故引發的糾紛,我該如何處理
出了交通事故後,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怎麼樣處理,那麼應該如何索賠成了網友們經專常問到屬的問題,那麼今天就這個問題統一做一個分享。首先需要強調的是,大家一定要採用合法的途徑進行處理事故,不能採用過激的方法,這樣非但不利於解決問題,還會升級矛盾,甚至有可能觸犯法律。那麼合法的索賠途徑有什麼呢?主要有兩個方式,一個就是和解,另一個就是訴訟。和解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私了」是通過跟對方協商的方式解決賠償,如果您通過這種方式解決,一定要注意跟對方簽訂書面的和解協議,不然,所有的口頭承諾都有可能成為「空談」;另一個方法就是訴訟,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打官司」,需要去法院立案、開庭,最終按照法院下發的調解書或者判決書執行。
Ⅲ 交通事故糾紛如何結案
既然她是老賴,沒的商量了
墊付過錢的直接去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退還墊付專的費用,沒墊付過錢但是對方也有屬責任的去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損失,既沒墊付過錢對方也沒責任的就慢慢拖著唄,又不影響你什麼
或者 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自己偶爾過問下
Ⅳ 交通事故事故糾紛怎樣處理處理
出了交通事故後,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怎麼樣處理,那麼應該如何索賠成了網友們經常問到的問題,那麼今天就這個問題統一做一個分享。首先需要強調的是,大家一定要採用合法的途徑進行處理事故,不能採用過激的方法,這樣非但不利於解決問題,還會升級矛盾,甚至有可能觸犯法律。那麼合法的索賠途徑有什麼呢?主要有兩個方式,一個就是和解,另一個就是訴訟。和解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私了」是通過跟對方協商的方式解決賠償,如果您通過這種方式解決,一定要注意跟對方簽訂書面的和解協議,不然,所有的口頭承諾都有可能成為「空談」;另一個方法就是訴訟,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打官司」,需要去法院立案、開庭,最終按照法院下發的調解書或者判決書執行。
Ⅳ 發生交通事故後走快速理賠該如何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後走快速理賠處理流程:
1、檢查對方駕照及車輛手續,其中車輛手續包括:車牌、年檢、行駛本及交強險等。確認對方是否為無牌車輛,駕駛員是否存在無證駕駛或酒駕行為,如果發現上述任何一種情況,就應立即報警,並且不能移動車輛。
另外,事故發生後,應在第一時間開啟車輛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需開啟示廓燈和後位燈。查看傷亡情況並現場拍照,拍照一定從事故車輛的前、後、左、右四個方向拍,把車輛位置、標志標線、周圍的環境甚至建築物都拍進去,盡量使照片能夠表達當時的狀況。
(5)交通事故糾紛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最高法與公安部、司法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全國14個省份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網上數據一體化處理」改革試點工作的情況。
「交通事故糾紛實現了全流程在線處置,做到一網辦案、快速處理,糾紛解決更方便、更快捷。」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杜萬華說。
試點工作將在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北、廣東、海南、四川、重慶開展,為期兩年,分步實施。本階段暫只適用於涉保險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未參保的有關糾紛可參照執行。
據了解,網上一體化處理包括責任認定、理賠計算、在線調解、在線鑒定、在線訴訟、一鍵理賠等流程。是否適用網上一體化處理,由當事人自願選擇。
試點地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時,當事人對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的,應積極引導當事人選擇網上一體化處理,並及時將相關當事人、事故車輛、責任認定等信息傳遞至網上一體化處理平台。
「過去,道交糾紛處理的各個部門之間,都建有自己的檔案、儲存自己的數據,但在公安、調解、法院、保險的案件信息,需要靠當事人提交或人力調取,各家的案件信息成為相互隔離的數據孤島。」杜萬華介紹,建立道交一體化平台,打通部門之間的數據壁壘,實現了信息共享、工作聯動。
從全國法院受理的案件數量來看,2016年,全國法院審結一審民事案件673.8萬件,其中道交糾紛達92.2萬件,是第三大類民事案件。
「道交糾紛難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是實際理賠數額與當事人預期差距較大,保險公司之間理賠標准不一。」杜萬華分析。此次試點,將在一體化平台內嵌在線理賠器,當事人、保險機構、處理糾紛的組織使用統一的理賠計算器,統一理賠標准。
在道交糾紛中,訴訟黃牛、鑒定黃牛十分活躍,許以空頭支票、承諾虛假鑒定,一些當事人受到蒙騙。對此,改革充分發揮調解的優勢,各試點地區將組建專業的調解隊伍,根據當事人自願,道交糾紛可通過更加專業的調解員先行調解,調解不收取任何費用;
探索在線鑒定,鑒定前移至調解階段,調解員可組織雙方選擇鑒定,鑒定機構在線選定、在線出具鑒定報告、在線接受評價。
Ⅵ 交通事故,全責方拒賠引發的小額民事糾紛應該如何處理
當事人可以採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6)交通事故糾紛怎麼處理擴展閱讀: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六十一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Ⅶ 交通事故如何起訴
第一步:明確要「告誰抄」;打官司中,「告誰」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告的對象不對,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第二步:收集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是認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機關,雖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經當事人予以質證,不能當然成為法院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在訴訟中,對於證明雙方當事人各自應負的責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義。第三步: 合理要賠償;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涉及的賠償問題一般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人身傷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主要有: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等等。其中,誤工費包括兩部分,一是當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間不能上班造成的誤工費,二是因處理交通事故善後事宜的誤工費。
Ⅷ 交通事故民事糾紛法院,判我賠付,我拒不賠付,法院會如何處理
會被要求強制執行,嚴重者還需承擔刑事責任。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處罰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下列情形屬於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一)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二)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三)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四)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上述第四項行為的,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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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涉案公司是一傢具有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的建築企業,其法定代表人為本案被告人郭某。2017年3月,原告32名農民工共同起訴,該公司拖欠其35萬余元的工資。審理過程中,原、被告曾達成過調解協議,但被告公司仍然逾期不還,原告遂申請強制執行。在送達執行文書後,被告公司拒絕申報財產。
被告單位湖北某建築公司對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被告人郭某作為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對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節嚴重,應當按照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予以處罰。考慮到該公司及郭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可以對被告單位及被告人單處罰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