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調解糾紛嗎
❶ 房產糾紛 法院是否負責調節一定要請律師嗎
是否請律師是當事人的權利,法院沒有權利和義務指派,但是,法院在判決前會組織調解,以當事人自願為原則。
❷ 古沒有律師,他們是怎樣調解老百姓糾紛的
老百姓解決糾紛並不都要通過打官司的途徑。由德高望重、輩分年長的人出面協調當事人雙方和解也是解決糾紛的常用辦法
德國強占膠州灣事件後,有一次山東省某個村莊的村民為了爭奪村廟的所有權,發生了爭斗。其中一名教民被打傷。結果德國傳教士派人送信給縣令,說有教民被打死了。
在這種敵對情緒中,一旦村民之間出現糾紛,或者誰家丟了東西,都會引來村民和教民的嚴重對立。傳統村民這一方人數多,佔有的田地多,擁有道德優越感。
❸ 律師可以為債權債務糾紛調解嗎
鑒於律師需維護委託人的利益,一般不適合做調解。
調解有法律效力的就是法院的調解,法院的調解書如果不履行,當事人可以去申請強制執行。
❹ 財產糾紛可以委託律師調解嗎
律師不具調解資格,財產糾紛只有人民法院可以調解…… (好吧,我承認我片面理解了調解的意思,樓上是對的。)
❺ 沒有起訴由律師調解的經濟糾紛,有法律效力嗎
調解只要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即可。法律沒有規定必須要法院調解才有效。請不要被誤導。
❻ 沒有律師能調解糾紛
如果你肯於出這個錢
肯定有律師去啊
但是這個有什麼意義嗎?
❼ 法院引入第三方律師調解有什麼弊端
律師調解涉及到律師的工作經驗和立場等問題,是否真正做到客觀調解是弊端。
最高法、司法部聯合出台《關於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的意見》,決定在北京、上海、廣東等11省市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律師調解是由律師、依法成立的律師調解工作室或者律師調解中心作為中立第三方主持調解,協助糾紛各方當事人通過自願協商達成協議、解決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當事人可向法院申請確認效力。
《意見》規定了律師調解的四種工作模式:一是在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訴調對接中心或具備條件的法庭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配備必要的工作設施和工作場所;二是在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鄉鎮公共法律服務站設立專門的律師調解工作室,由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指派律師調解員提供公益性調解服務;三是在律師協會設立律師調解中心,在律師協會的指導下,組織律師作為調解員,接受當事人申請或法院移送,參與矛盾化解和糾紛調解;四是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設立調解工作室,可以將接受當事人申請調解作為一項律師業務開展,同時可以承接法院、行政機關移送的調解案件。
按照規定,律師調解可以受理各類民商事糾紛,包括刑事附帶民事糾紛的民事部分,但是婚姻關系、身份關系確認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質不能進行調解的除外。對於調節和訴訟如何對接的問題,《意見》提到,調解協議中具有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給付內容的,債權人可以依法申請法院簽發支付令。經律師調解工作室或律師調解中心調解達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的協議,當事人可向律師調解工作室或律師調解中心所在地基層法院或者法庭申請確認其效力,法院應當依法確認。
❽ 經濟糾紛立案後開庭之前是會先走庭外調解程序嗎如果與被告調解和解律師費怎麼算呢
是的,都是要先調解,如果條件成功了,法院下達是就是民事調解書,律師費如果是事先給好的,那還是那麼多。如果律師沒有出力的話,你自己和律師糾纏看能不能退一大部分。
❾ 我與律師合同糾紛多次進行調解無果怎麼辦
實踐中在遇到合同糾紛時,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第一是協商,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第二是調解,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的活動。
第三是仲裁,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以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第四是訴訟,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系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