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完畢書
『壹』 調解協議書有效時間多少天
調解協議如果是法院出具的,自送達雙方時生效,沒有有效期,調解書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即可申請強制執行。如果是當事人雙方達成的,自簽訂協議之日生效。訴訟時效為二年,如一方不履行,可及時起訴維權。更多幫助,可電話或當面咨詢律師。
『貳』 補償協議書該怎麼寫急
賠償協議復
協議方制:XX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協議方:XX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XXXX年X月X日,甲方委託乙方將XX貨物汽運發運到重慶,乙方擅自變更運輸方式,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又不慎致貨物受損,造成直接貨物損失人民幣XXX元,且延誤了XX天,現收貨方要求甲方賠償損失XXXXX元。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願意於XXXX年X月X日一次性賠償甲方人民幣XXXXX元,以作為甲方對收貨方的賠償,甲方表示同意。
二、甲方同意本協議第一條履行完畢後,放棄對乙方其它責任的追究。
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XXXX元。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協議人:(甲方蓋章) 協議人:(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希望對你有幫助
『叄』 贈與協議書
1、贈與合同屬於實踐合同,也就是所把贈與的財物轉移給受贈人的時候才算生效。在財產轉移之前一般贈與人是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的。
2、贈與合同不必一定公證,但是公證後就必須按合同約定贈與。
3、贈與合同與法律規定相抵觸的,相抵觸部分無效
4、婚後贈與夫妻一方的財產,除有特別約定為贈與夫妻一方的,此贈與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別人贈與夫妻一方的財產如果沒有明確只是贈與一方,那麼就算是贈與夫妻雙方的。(如果只想贈與一方,贈與合同中就寫明,此贈與財產只屬於XXX一個人不屬於他們夫妻二人)
5、我國法律的適用沒溯及力,也就是說,現在的法律規定現在的事情,就算將來法律改了,發生訴訟也會按照合同現在的法律來適用
『肆』 和鄰居簽的調解協議書完成了協議裡面的內容但是沒有按照時間內完成需要賠償嗎
既然簽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做事情要講誠信,調解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要總抱著僥幸心理,如果你鄰居起訴你,你一定給賠償費,所以趕緊按照合同把事情解決了
『伍』 人民調解協議書已履行完畢法院還會不會判再賠償
不會再判了,如果違反自願協議的,才可以再判,否則不會再判。
『陸』 離婚協議書是否可以寫共同財產已自行分割完畢
不可以 離婚協議書是登記離婚(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文件,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製作,經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於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於寬泛。比如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由於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沒有在協議當中體現出來,因此雙方意見很容易產生分歧,一方認為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另一方卻認為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這樣在不能協商一致情況下,只能訴諸法院。
『柒』 安全協議書
安 全 協 議 書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乙方在甲方檢維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產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並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施工區域管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3、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並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安全作業證,並履行安全作業證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二、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檢維修及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檢維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等)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過程中禁止從事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義承攬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現場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消防由乙方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並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管理和監護。乙方應配備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隨時檢查施工現場內的安全情況,及時排除發現的不安全因素,同時應經常與甲方安保部進行聯系和進行信息交流,隨時處理甲方發現的安全隱患及違章行為。
5、在施工中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火責任制、保衛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7、必須在施工組織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對於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垂直運輸機械安裝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並報甲方籌建組(或所在施工區域所屬單位)審查批准,安保部備案後才能施工。
8、加強對施工現場和防護措施的檢查和管理,及時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消除火災隱患,對隱患嚴重的現場或機械、電氣設備等,及時簽發停工指令,並提出改進措施,如期整改。
9、保證現場的機械裝臵、倉庫、運輸道路和臨時上下水道、電力網、照明、蒸汽管道、壓縮空氣管道、取暖設施和其他設施設備的安全。
10、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11、乙方用於檢維修及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且在有效期內,有明顯檢驗標識,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12、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13、乙方負責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傳教育,組織、落實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工作,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對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嚴禁上崗作業。
1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種的工人名單(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從事特殊工種人員特種作業操作證,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乙方所使用的特種設備或機械,必須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並符合規范要求。
15、進入施工現場的乙方人員除遵守本單位的安全制度外,還必須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確佩戴安全防護措施,嚴格按甲方制度規定的審批手續辦理《廠區動火安全作業證》、《廠區動土安全作業證》、《電器臨時接線證》等有關作業證後持證作業。
1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7、乙方施工人員只能在甲方規定的施工區域內進行施工作業,並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檢維修及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嚴禁進入甲方其它區域從事與施工作業無關的作業及其他任何活動。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18、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相關部門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9、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證現場一切材料(包括炸葯、雷管、引線等危險品)的存放安全,規范使用;
21、按照國家規定,在有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和易發生危險的區域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
2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臵消防設施和器材、設臵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證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臵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標志。
24、乙方對因工作需要臨時引進的第三方的各項安全事項負責。 三、施工安全保證金
根據工程量及合同款,綜合工作性質、工作內容及施工單位風險評價結果,乙方須向甲方繳納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生產和設備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
發生違章行為的施工單位需繳納罰款,原則上不在安全保證金內扣除,以現金形式繳納,對於逾期未繳納罰款的,將按罰款的1倍以上數額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乙方對存在隱患和違章違紀行為逾期和屢糾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糾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繳納罰款。同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施工時,各種作業必須按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執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以備雙方安全檢查人員的檢查,不得違章操作。對因違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場所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違章、違紀行為有權制止、糾正或處罰。對拒絕、阻撓甲方檢查,或存在對甲方檢查人員打擊報負,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7、在施工中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9、乙方人員無故到未經允許的生產區域施工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繳納罰款。
10、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罰款;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300元/人次的罰款。
11、吸煙 :對於將香煙、火種帶入生產區的人員,一經查出,向甲方繳納罰款300元,將煙火帶入防爆區的向甲方繳納罰款5000元;外來人員在本公司內違章吸煙,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繳納罰款1000元,在防爆區吸煙的罰款10000元;外來人員在本公司內違章吸煙,造成事故的,視情節輕重,處以2000元以上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2、煙頭 :對在乙方負責的域內檢查出的煙頭、煙灰、煙味,乙方分別按照300元/個,300元/個,500元/個的標准向甲方繳納罰款。
13、進入相關作業場所而勞動防護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佩帶安全帶、不按要求佩帶防護眼鏡、絕緣鞋等 ),每人次繳納100元罰款;
14、不按要求辦理作業證私自進行作業或作業內容與作業證不符,每次罰款500-1000元;
15、辦理作業證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備滅火器材、不清理現場、無人監護等),每項次風罰款300元;
16、使用臨電過程中安全保護措施不到位(如無漏電保護裝臵、使用破損電源線、不規范架設電源線以及電焊地線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構件等)每項次罰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員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過程中,一年內累計發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違章行為的,該員工一年內禁止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活動;乙方施工人員在甲方從事檢維修及施工過程中發生威脅自身生命及對甲方財產及人身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的違章行為的,該員工終身禁止在甲方從事任何檢維修及施工活動。
18、對於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甲方安全員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單》,情節嚴重的直接罰交風險補償金,並根據現實情況訂出整改期限。在到達整改期限最後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員共同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1)若已落實,雙方安全員簽字;
(2)若因特殊情況未能落實,必須寫明情況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無特殊情況未能落實,乙方向甲方繳納1000元罰款; (4)連續兩次未能落實,乙方向甲方繳納3000元罰款;
(5)已整改過的安全隱患如再次出現,乙方向甲方繳納3000元罰款。 19、對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的考核
(1)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重傷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一次發生重傷事故多於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區域內施工,發生死亡事故超過一人次的,甲方扣罰乙方工程款20%。
20、對施工工地保衛安全方面的考核
(1)乙方負責本施工區域內及已安裝設備及零部件的安全保衛工作。如:防火、防盜、內部治安、人員出入等。因安裝的設備及零部件丟失其責任乙方自負;如因此影響交工時間,甲方可按影響天數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須加強本單位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員盜竊施工或甲方生產物資、及個人財產的,根據盜竊物資金額,乙方向甲方繳納1000元以上的罰款,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責任;
(3)凡是要開洞、拆牆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須安排保衛人員進行值班,嚴格按時間要求進行封堵。如果條件不具備開洞或未按時間進行封堵的,乙方保衛人員失職所發生問題由乙方負責。
21、對火災事故的經濟處罰
(1)火災事故的劃分
①一般火災事故:燒毀財物損失5萬元以下且無人員死亡的火災事故。
②重大火災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火災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燒毀財物損失5萬元以上。
(2)事故責任的劃分
①動火單位對因動火引發的火災事故負主要責任;
②其他相鄰施工單位必須協助動火單位做好防火工作,對因動火引發的火災事故根據事故原因承擔一定責任。
(3)對事故責任單位的考核
①一般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按直接經濟損失大小繳納風險補償金:
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的,罰款5000元;5000<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罰款10000元;10000<直接經濟損失≤50000元,罰款50000元。
②重大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單位,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取消其在我單位的施工資質並扣罰所有工程款。
③其他相鄰施工單位按所負責任給予3000元以上罰款。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後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六、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合同或協議對爭議解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七、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主合同或協議對安全方面的責任未約定或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准。
八、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期限至雙方的主合同或協議履行完畢止。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本協議簽訂地點為甲方住所地。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捌』 協議書的有效期是多少
你好! 根據1999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五號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訂立 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綜上所述,商業購銷合同不同於租賃合同,只要雙方尊約守信,沒有法律硬性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