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侵權過錯責任
A. 舉證責任 疑問
兩者不存在交集,沒有矛盾。
一,《證據規定》 第四條 下列侵權訴訟,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舉證責任: (五)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過錯或者第三人過錯負舉證責任。
這是對主觀過錯的證明責任。被告動物飼養人必須對受害人或第三人主觀上存在故意或過失(合稱: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通俗地說:你的狗咬了我,你要證明我有故意或過失或證明第三人有故意或過失才能免責。否則你就要賠償我的損失。這樣的舉證責任有問題嗎?!沒有吧!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屬於特殊侵權中的一種無過錯責任,因此,飼養人證明自己無過錯是沒有意義的,只能證明受害人、第三人有過錯,才有免責意義。
二,《民訴意見》74條、在訴訟中,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但在下列侵權訴訟中,對原告提出的侵權事實,被告否認的,由被告負責舉證: (5)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民訴意見》對侵權事實是「客觀方面」的舉證責任,上面的《證據規定》是對行為任「主觀過錯」的舉證責任,兩者完全沒有交集。根本不產生矛盾。
民訴意見中對「客觀侵權事實」的舉證責任是倒置的,因為,特殊侵權是無過錯責任。因此,案例中甲如果不承認乙的傷是甲的狗造成的,認為是其他狗咬的,必須由甲來證明。
例如:假如,你的狗小黑咬了我,我告到法院,你明明知道是自己的狗咬的,卻矢口否認,你說你看錯了,咬你的不是小黑,而是隔壁家某某養的小狗小黃,這時,我如何證明確實是你的小黑咬的?很困難吧?
反之,動物飼養者卻相對容易證明,比如:當天你的小黑在鄰居某某家,有鄰居證言一份,另外還有你家的小黑一些特徵你是知道的,如果我當時說咬我的狗的特徵與你的小黑不同,也可以證明不是你的小黑咬的。等等。
如果,最後雙方都無法證明,那麼,這時就要考慮誰主張、誰舉證或舉證倒置的問題了。
在特殊侵權中,飼養人要承擔無過錯責任,當然要證明自己的飼養動物不是侵權的那隻動物。不能證明就要承擔敗訴責任。你站在飼養人的角度,當然覺得不公平,但是,從法律的中立角度,這樣的舉證倒置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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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法條,一個是對「主觀(過錯)方面」的舉證規定,一個是對「客觀(侵權事實)方面」的舉證規定,兩者根本不存在邏輯上的沖突和矛盾,當然都要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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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證明乙有過錯或第三人丙有過錯,即使狗是甲的,乙也是甲的狗咬的,甲當然免責。這是適用《證據規定》 第四條的規定。
如果是乙的過錯,那麼,甲的狗咬了白咬,甲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丙的過錯,由丙承擔賠償甲的責任,甲的狗也是咬了白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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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證明咬乙的狗不是甲的狗,那麼,乙當然不能找甲要求賠償,如果甲不能證明,根據《民訴意見》,推定就是甲的狗咬了,由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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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法條完全合理,符合法理,完全不矛盾,也不存在任何問題。
B. 路人摸狗被狗咬傷,責任怎麼分配
依據養犬管理抄條例,外出襲遛狗時應該使用牽引繩,不得隨意任其活動,如果出現咬人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之規定,動物主人應該給予一定的賠償,並應該陪伴被傷者去醫院治療和處理,盡可能協商,協商不成就得上法院了。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傷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像你這樣的情況,若能夠證明是因為路人逗弄自家狗才使對方受傷的,那麼受害人需要承擔主要責任。
C. 無過錯責任(特殊侵權行為)、免責事由
1)高度危險作業
2)污染環境責任
3)飼養動物侵權責任
過錯推定責任
1)地面施工責任
2)建築物侵權責任
高空危險作業免責事由僅一種:受害人故意。若受害人僅有過失,仍由作業人承擔責
任。受害人的故意,應由作業人負舉證責任
環境污染責任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
環境污染責任免責事由有三種
1)發生不可抗力並經污染人及時採取合理措施仍未能避免損害發生的
2)受害人過錯
3)第三人過錯
地面施工責任中若施工人能有效證明自己已盡法定警示義務(設置明顯標志和採取安全措施),意味著施工人主觀上無過錯,免除責任;否則,即推定為有過錯,承擔民事責任
遭受損害的是他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而不包括施工人員自身傷害。後者應依勞動合同或僱傭合同關系解決
承擔責任的主體是施工人,即建設工程的承包人,而非發包人
建築侵權責任中若建築物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夠舉證自己無過錯,則免責。
承擔責任的主體是建築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如在有承租人的情況下,對出租房屋整體的維修義務人是所有人,房屋出租人(所有人)有義務保證房屋之安全,故樓房整體倒塌致人損害的責任主體應是所有人而非承租人
飼養動物不包括國家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的動物,國家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的動物傷人的(如東北虎傷人)或損害財產(如熊瞎子毀壞農民莊稼),則由國家負補償責任而非賠償責任
飼養動物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
1)受害人之過錯
2)第三人過錯
3)若受害人或第三人僅有過失的,只能相應減輕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之責任,而不能完全免除其責任
D.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只能向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請求賠償。
錯誤。
《侵權責任法》第十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回人損害的,動答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一條 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二條 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三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E. 侵權責任案例分析
王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解析】 本題考查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無過錯責任原則、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等。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是指因飼養動物的獨立動作而使他人的人身或財產受到損害而依法應由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特殊侵權行為。動物致損屬於危險物致損范疇,為增強飼養人或管理人的責任意識,增加對人們安全的保障,減少社會危險因素,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的歸責原則應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但飼養人或管理人有抗辯事由,即受害人過錯或第三人過錯(應以受害人知其為誰為必要條件)可以免責。本題中,小男孩乙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其年齡和智力因素,他對自己的「勇敢行為」是負不了責任的(盡管其很自信),故不構成「第三人過錯免責」。當然甲與乙作為受害人本身並無過錯。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於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第十二條,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故:王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希望採納
F. 野生動物園工作人員被熊攻擊致死,此情況熊會被如何處置
近期,發生了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上海野生動物園發生了一起動物意外傷人事件,園區的工作人員在猛獸區實施作業時,被熊攻擊,導致該名工作人員死亡。在事件發生以後,上海野生動物園就採取了一定措施,關閉了猛獸區,切實加強園區的安全管理。但是對於熊的後續安置問題還未給出,估計目前還是會放在猛獸區不變吧。
一、事件起因、經過近期,上海野生動物園的遊客表示,在觀光車上觀光窗外的景色時,看到湖邊有幾個黑影,疑似熊群。爆料人還稱,熊群將飼養員進行撕扯,有挖掘機師傅想要驅趕熊群,但是驅趕不了,就只能回到車里躲起來。遊客表示看到飼養員被活活撕扯,心情久久不能平復。
G. 由於第三人的過錯致使飼養人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誰負責
這個題的答案來是誰並不重要。源原因是《侵權責任法》對原來<民法通則》中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法律規定做出了修訂,如果按照《通則》此題答案必然為 D。《侵權責任法》因其屬於民法特別法,優先於<民法通則》適用,因此現在動物致人損害應該按照《侵權責任法》規定處理。該答案的解釋即為《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精神。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三條: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根據此規定,最終責任承擔者為第三人。但是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也有向受害人承擔責任的義務。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人和管理人與第三人之間並不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受害人只能選擇其中一個方面尋求賠償。所以此題的答案根據新法為AD.
H.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誰來承擔侵權責任
現實問題抄
詹某是一名牧民,家裡飼養了一匹馬,拴在自家的院子里。龍某是一名遊客,路過詹某家院子時看見馬很漂亮,便拿小棍子拍馬,並用帶閃光燈的照相機給馬拍照,馬受驚掙脫繩子沖出門,把正巧路過的葉某撞傷。葉某向馬主人詹某提出索賠,但詹某認為這起意外是龍某造成的。那麼,葉某的損失該由誰來賠償?
律師解答
依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法律賦予被侵權人選擇權,這樣可使被侵權人獲得法律救濟、得到實際賠償的可能性大大的增加。
在這則案例中,葉某既可以要求動物飼養人詹某賠償,也可以要求第三人龍某賠償。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八十三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I. 請問被狗咬傷後狗主人不負責任,我該如何提起民事訴訟
的確是可以以侵權為由提起民事訴訟,而且狗咬傷你,在訴訟過程中,狗的主人要負版舉證責任的(就是狗權主人必須證明他的狗沒有咬傷你或者證明是由你惡意挑逗狗引起狗咬你等才能不承擔敗訴的風險)。。。所以你一般找好人證,帶上醫院的發票收據病歷(這里要注意,你的醫院必須是正規的大醫院,有的小醫院的花費法院是不承認的全額的),就能去法院起訴了。。。訴訟費是要由你先交的。。。
不過如果你找個律師的話,不知道你那邊律師這種案件的代理費是多少。。。一般都要幾千塊,不合算。。。
所以你可以威脅房東說起訴他,要他費錢。。。讓他賠些錢給你。。。
如果真的咽不下這口氣,到時候請個律師,根據你的證據打起官司來勝算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