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
Ⅰ 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是什麼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通用條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Ⅱ FIDIC條款下的合同文件的組成及優先次序與建築施工合同有何不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內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容如下:
(1) 本合同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
(3) 投標書及其附件;
(4) 本合同專用條款;
(5) 本合同通用條款;
(6) 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 圖紙;
(8) 工程量清單;
(9)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FIDIC紅皮書(99版)的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解釋順序
(1) 合同協議書(如有時),
(2) 中標函
(3) 投標函
(4) 專用條件
(5) 本通用條件
(6) 規范
(7) 圖紙
(8) 資料表以及其它構成合同一部分的文件。
兩者比較,相同點與不同點顯而易見了吧
Ⅲ 施工合同文件正確的解釋順序是
施工合同即來使建築安裝工程承自包合同,簽訂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
對於施工合同文件來說主要有九個資料需要進行准備,具體來說有施工合同協議書,這個協議書主要是經過雙方對工程有關問題的洽商,還包括變更的書面協議,同時還有相關的變更文件,這些都可以看成施工合同的組織部分,除此以外,還有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附件、施工合同專用條款、施工合同通用條款、施工標准、施工規范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文件,還要在施工合同上配有相應的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工程預算書等重要資料。
施工合同文件正確的解釋順序是:
1)施工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專用條款;
5)施工合同通用條款;
6)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10)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在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Ⅳ 招標工程組成施工合同文件有哪些內容,優先解釋順序如何排列
建設來工程施工(示源範文本)通用條款
2、文件及解釋順序
2.1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專用條款
(5)本通用條款
(6)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的組成部分。
2.2當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說明:示範文本關於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的隸屬關系沒有說清楚,應該寫清楚「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或時間在後者為准。
Ⅳ 施工合同文件解釋順序
一、施工合同文件與解釋順序是:
(1)施工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專用條款;
(5)施工合同通用條款;
(6)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二、在履行合同的後期所簽訂的變更協議與合同專用條款相沖突時,應該按合同中約定的解釋順序。
(5)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擴展閱讀:
1、第三十條國家推行建築工程監理制度。
2、國務院可以規定實行強制監理的建築工程的范圍。
3、第三十一條實行監理的建築工程,由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建設單位與其委託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訂立書面委託監理合同。
4、第三十二條建築工程監理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
①、工程監理人員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准和合同約定的,有權要求建築施工企業改正。
②、工程監理人員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築工程質量標准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5、第三十三條實施建築工程監理前,建設單位應當將委託的工程監理單位、監理的內容及監理許可權,書面通知被監理的建築施工企業。
6、第三十四條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監理范圍內,承擔工程監理業務。
①、工程監理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單位的委託,客觀、公正地執行監理任務。
②、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工程監理單位不得轉讓工程監理業務。
Ⅵ 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是什麼
施工合同即使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簽訂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
對於施工合同文件來說主要有九個資料需要進行准備,具體來說有施工合同協議書,這個協議書主要是經過雙方對工程有關問題的洽商,還包括變更的書面協議,同時還有相關的變更文件,這些都可以看成施工合同的組織部分,除此以外,還有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附件、施工合同專用條款、施工合同通用條款、施工標准、施工規范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文件,還要在施工合同上配有相應的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工程預算書等重要資料。
施工合同文件正確的解釋順序是:
1)施工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專用條款;
5)施工合同通用條款;
6)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10)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在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Ⅶ 工程造價專業資料: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
答: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為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為:
施工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錄;施工合同專用條款;施工合同通用條款;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上述合同文件應能夠互相解釋、互相說明。當合同文件中出現不一致時,上面的順序就是合同的優先解釋順序。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者當事人有不同理解時。按照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處理。
Ⅷ 施工合同文件的組成及解釋順序是什麼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通用條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准、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Ⅸ 施工合同文件正確的解釋順序是怎麼樣的
正解的解釋順序是:合同協議書 --- 中標通知書 --- 投標書及其附件--- 施工合同專用條款--- 施工合同通用條款 ----標准 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