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運輸合同
Ⅰ 有些人認為,快遞公司和寄件人之間的合同不屬於運輸合同,你們怎麼看
第二百八十八條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回定地點,旅客、托運人答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這是合同法關於運輸合同的定義。快運公司負責將貨物從一地運輸到另一約定的地點。托運人或收貨人支付運輸費。從主體,客體都符合法律的規定。
Ⅱ 如何與物流公司簽定運輸合同
你要與物流公司簽訂合同的時候,他們就會拿出一個早就列印好了的合同,你看他們有什麼滿意的沒有,如果有補充的還可以寫上。
Ⅲ 如何規避物流運輸合同的法律風險
一般來說,物流企業面臨的法律風險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簽訂物流運輸合同時的法律風險
合同的法律風險是指合同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和轉讓、終止及違約責任、合同管理的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利益損害或損失的可能性。根據《合同法》第12條的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由於履行合同過程中會有許多不確定的因素出現,所以合同條款務求做到合法完備。而現實中,經常出現由於物流企業擬訂合同條款不夠完備精確,導致法律風險的產生。比如一家物流公司的業務員在和客戶談妥交易條件後,簽訂了書面合同,但由於該業務員的疏忽,沒有發現客戶把合同中物流公司承擔「限額賠償責任」改成了「全額賠償責任」。後來物流公司違約引發了理賠糾紛,因責任形式被篡改而使得其處於極為不利的地位。
● 律師支招:物流企業在業務產生時,應簽訂完整的書面物流合同,必須寫清當事人的詳細情況,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收貨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備情況,保證合同條款的明確性和准確性。一定要特別注意審核免責條款以及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以防產生法律糾紛時出現權責不明的情形。由於物流企業是承運人,客戶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後,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就轉移到承運人身上,因此,當發生上述權責不明的情形時,物流企業往往負擔著較大的舉證責任,一旦舉證不能,物流企業將要承擔相應的不利後果。同時,物流企業每天都會簽訂大量的運輸合同,不可能每個合同都臨時擬定,為了工作的便利,會根據運輸貨物種類、運輸方式等其他因素的不同,分類制定格式合同。根據《合同法》第39條的規定:「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因此,物流企業作為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提供的格式條款若是免除自己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或者排除對方主要權利時,應當對該文字條款採用特別的處理方式,如印刷字體加粗、加大或者用鮮艷的顏色標出,必要時可以要求工作人員口頭上給對方加以提醒說明,保證自己盡到足夠的提醒義務。若後來發生合同糾紛,對方托運人則不能以格式條款對自己不利或者自己未注意為由進行抗辯。
二、意外事故帶來的風險
意外事故是產生運輸風險最常見的原因。比如物流企業經常會因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理賠風險,托運人將貨物交付物流企業後,物流企業因管理不慎,導致貨物滅損,引發賠償糾紛等等。總之,這些風險有天災,也有人禍,可預見性較低,卻往往對物流企業造成較大損害。
● 律師支招:首先,物流企業自身要健全內部管理機制,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經常檢驗運輸工具的安全性能,降低「人禍」發生的可能性。其次,要對企業或者運輸貨物及時投保,以防止非人為因素導致價值較高貨物受損時,企業遭受巨額賠償,從而降低「天災」發生的可能性。
三、因他人詐騙帶來的風險
有的物流企業在接收客戶交運的貨物時,沒有仔細檢查貨物,客戶又故意隱瞞貨物自身存在的瑕疵。而在物流企業交貨時,往往因為分不清貨物瑕疵是何時何因出現的,從而蒙受不白之冤,可能引發法律上遭受賠償之訴的風險。例如某托運人將一批舊電腦用裝新電腦的紙箱包裝後,按新電腦的價格報價並交了保價費、運費,承運人接貨時只核對了數量就出發上路了,途中被盜,收貨人索賠。盡管承運人後來得知這是一批舊電腦,應按實際價格賠償,但苦於沒有證據證明。最後承運人不得不按托運人的報價進行了賠償,遭受了不應受到的損失。如果當初承運人在接貨時審慎些,即使是抽樣核對一下貨物是否與合同描述的一致,也不致於出現這種局面。又如某公司向遼寧輪胎廠購得汽車輪胎130套,雙方約定由遼寧輪胎廠代辦托運。同年6月,遼寧輪胎廠辦理了托運手續,收貨人為某公司。承運人將貨物運抵目的地的當日,向收貨人發出領貨通知。後有人自稱是收貨人的員工,現代收貨人領貨,但代領人說由於匆忙來不及開出單位證明,要求承運人電話核實,於是承運人掉以輕心地交貨了。結果後來收貨人來電要求收貨,未果訴至法院。由於承運人未能提供書面證據證明收貨人已收貨而不得不承擔了違約賠償責任。
這兩個案子有可能都是一個陷阱,但如果承運人在接貨時多些法律風險防範意識,做了該做的工作,即便有許多這樣的陷阱,筆者相信承運人無論如何也是不會掉進去的,至少可以避免上述情形的發生。
● 律師支招:1.物流企業在接貨時必須認真核對接收貨物的名稱、數量、現狀是否與合同一致。托運人將貨物交給承運人時,風險即轉移到承運人。一般情況下運輸合同在貨交承運人時只能靠承運人去核對、辯別貨物在交付時的狀況,如果承運人忽略了這個環節,則可能面臨一個極大的違約賠償風險。2.物流企業在交貨時必須嚴格核對收貨人的身份是否與合同上的收貨人一致。如合同上的收貨人是個人的,在審核收貨人時則應要求其出具身份證,如合同上的收貨人為單位則應出具單位證明收貨,如為委託收貨的,則應出具收貨人委託書,否則,貨物被冒領了,承運人會面臨承擔違約賠償的風險。
Ⅳ 物流運輸合同糾紛怎麼辦
1、和解。和解是指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當事人自由選擇的在自願原則下解決台同糾紛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糾紛解決的必經程序。當事人也可以不經協商和解而直接選擇其他解決糾紛的途徑。
2、調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過運用說服教育等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調解有兩種方式一是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可以向糾紛當事人所在地或者糾紛發生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二是行政調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居中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申請行政調解的糾紛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申請人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具體的調解請求和事實根據;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案件范圍的規定。但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或者已經向仲裁機構申請裁的。從及一方要求調解另一方不同意調解的,調解申請不於受理。 雙方當事人接受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即應當按照調解協議書履行各自的義務。由於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採用其他方式來解決爭議。
3、仲裁。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並解決糾紛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質,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4、訴訟。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這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常見方式。合同糾紛經人民法院審理並作出判決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調解書必須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Ⅳ 物流運輸合同怎麼寫
飼料運輸協議書
飼料運輸協議書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廣東華農溫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的 服務部(簡稱「甲方」)飼料運輸問題,甲方委託乙方到溫氏佛崗飼料廠運輸飼料到甲方服務部,為確保飼料運輸工作的正常進行,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豬場所有耗用的飼料運輸權交付乙方,乙方自備車輛,於佛崗飼料廠運飼料到甲方服務部。
2、 運輸時間:乙方必須按甲方需求的計劃,在運料當天下午甲方服務部下班前將飼料運達甲方的飼料倉庫。如無正當理由,超過3次誤時的,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視同違約。
3、 運輸要求:
1) 乙方自備車輛,車輛的證件必須齊全法,乙方車輛在運料期間不得有運輸禽、畜等與甲方防疫有關的貨物,否則甲方可取消其運輸資格並視同違約。
2) 乙方有責任保護甲方的飼料安全,如有掉失、被雨水淋濕或損壞飼料等造成甲方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並由乙方承擔損失。乙方在運飼料過程中如有其他的違法行為,乙方將承擔相應的罰款與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 乙方運料時如不慎損壞甲方(或周邊群眾)財物時,則由乙方負全責;在運料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不承擔事故責任。
4、 結算及付款方式為:運輸飼料的運費價格按乙方的飼料議標價格 元/包(大寫: 元)為准,當月飼料運費於次月上旬結算,結算時乙方需要提供地稅局開具的運輸發票,稅款由乙方支付。
5、 由甲方卸料時,甲方有義務及時卸載飼料(原則上要求在2個小時之內卸完),不得任意的耽誤乙方時間,但乙方應在晚上10點鍾前到達。
6、 乙方交付運料保證金給甲方方可生效,運料保證金為人民幣元貳萬元整(¥20000.00元)。如雙方有違約事項:甲方違約將負責退還保證金,乙方違約則甲方不退還保證金。協議自動終止後,甲方應將保證金(不計算利息)退還乙方。
7、 協議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8、 協議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主有權優先續簽,但運輸價格與押金應參考清遠區其他兩分公司重新協商。
9、 此協議未盡事項,雙方相互協商解決。
10、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之前簽訂的飼料運輸臨時協議書同時作廢。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Ⅵ 物流企業在簽訂運輸合同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注意事項: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寫明下列主要條款:回
(1)托運人答和收貨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及住所;
(2)發貨站與到貨站的詳細名稱;
(3)貨物的名稱(運輸標的名稱);
(4)貨物的性質(是否屬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貨物的重量;
(6)貨物的數量(如車種、車數、件數……);
(7)運輸形式(零擔、速遞、聯運……);
(8)收貨地點;
(9)違約責任;
(10)費用的承擔;
(11)包裝要求;
(12)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
2、以貨的運單形式簽訂的合同應載明下列內容:
(1)托運人、收貨人的名稱或姓名及其詳細住所或地址;
(2)發貨站、到貨站及主管鐵路局;
(3)貨物的名稱;
(4)貨物的包裝、標志、件數和數量
(5)承運日期;
(6)運到期限;
(7)運輸費用;
(8)貨車的類型或車號;
(9)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Ⅶ 物流運輸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運輸貨物及方抄式、運輸起止地點、襲運輸時限、運輸服橋隱務方式、起運地及目的地、運輸價格,結算賬戶、費用支付時間及方式、貨物毀損、滅失責任、貨物運達交付、雙方責任運旅劃分、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有需要繳納保證金或者其它旁消凳根據自己公司實際情況去添加的款項等等。如果有行業經驗的話,又遇到過越有細節爭議的地方越要詳盡,以免後續牽扯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