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貿易合同
Ⅰ 大豆期貨,什麼是大豆期貨,大豆期貨知識
大豆期貨是相對大豆現貨而言的。現貨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期貨則是合同(合約專)交易,也就是合約的屬相互轉讓。大豆期貨是以當前約定的價格,在將來某個特定的時間買進或賣出(交割)一定數量大豆的合約。合約到期以前,可以買賣合約;到期時,無論大豆價格發生怎樣的變化,要兌現合約,進行現貨交割,這就是風險。合約具有法律約束力,由大豆期貨交易所制定,規定交割大豆的數量、價格、地點與質量標准等內容。
通過觀察期貨市場,人們對未來大豆的供求和價格有一個預期,可以指導大豆生產;也可以在期貨市場先行把未來生產的大豆賣出,鎖定利潤,規避大豆價格波動的風險。
Ⅱ 國內某貿易公司向俄羅斯出口大豆,合同中規定數量為1000公噸,用麻袋裝。我方在裝運時由於麻袋數量不足,
很簡單,通知國外雙方根據合同簽署補充協議,更改數量
Ⅲ 某公司出口大豆1000公噸
1:有權,雖然是同一航次,但是出現了兩票海運單據,並且起運港和裝船日期都不同,買方完全有權力拒付
2:CIF屬於貿易條款,信用證屬於支付方式,他倆不發生沖突,這一合同性質依然屬於CIF
Ⅳ 某單位向英國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規定水分最高為10%,雜質不超過2%,並向對方寄送樣品。
(1)不知道
(2)買方判定本批大豆是否合格的依據是拿實測的水分比重和合同約定的10%去比對版,拿實權測的雜質比重和合同約定的2%去比對,而不是和樣品比對。樣品不是判定的依據。假設樣品的水分3%而雜質1%,貨物實測水分9%而雜質2%,那麼這種情況下貨物的質量比樣品雖然低了7%,但是與合同約定的標准相比仍然是合格的,賣方就不需要理賠。
Ⅳ 經濟法的案例分析
1,不是。不可抗力是指不能克服、不能預見、不可避免的客觀情況。漲價就單個而言是可以克專服的。
2,不屬能成立,它應依約旅行;
3,定金約定正確,沒有超過20%,和違約金可以並存適用。但此案應該雙倍返還定金更有利。
4,先履行抗辯權
5,不安抗辯權
6,當合同雙方或多方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時,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適用下列規定: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Ⅵ 今日中國是解除了對美國轉基因大豆進口的合同嗎網上看見的不知真假
咋可能啊 轉基因大豆美國也在食用 為什麼中國人就是不信呢?都信息化時代這么多年了 有時候感覺中美雙方好像真的很不了解對方一樣
Ⅶ 2、我出口公司以CIF條件與義大利客商簽訂了一份出口500噸大豆的合同, 合同規定:雙線新麻袋,每袋
1:客人有沒有全部收到貨物?
2:客人是否已全部清關,如果已清關。國外的銀行會直接把錢匯到指定的賬戶(也就是按合同[L/C]支付給對方)。
3:合同上有沒有註明凈重多少,毛重多少,總的采購量是多少。
4:如果這個客戶是大客戶,你們可以商量在下次出貨時。給他補回來。如果一年都采購不了一批。你可以不用理會。再找新客戶。就此問題公司高管應當開個例會。就此問題找個合理的方案。而非個人行為。
5:我司也遇到過相似的事情。我們幫國外客人運一批工程機械。運費就達到1000萬。客人清關後。說運費太高了。要我司退100萬。我司並沒有退出這100萬。
工程設備不是年年有,時時有。退給他。也沒有二次。
像你們就不一樣了。你們應當開個例會。綜合的考慮一下這個客戶存在的價值。
Ⅷ 大連某外貿公司(以下簡稱大連公司)與韓國某公司於1月份簽訂了一份出口大豆的合同
關於第一批貨物的判決,要查看原合同,一般合同中會規定貨物的質量要求和索賠時間,也就是在貨物到港多長時間之內對質量提出索賠。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韓國客戶沒有提成索賠要求,這樣大連公司就不用承擔責任;
關於第二批貨物,韓國客戶沒有按照合同規定開出信用證,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Ⅸ 國際貿易實務案例分析題:大連天隆貿易有限公司與美國紐約M食品公司簽訂了一份大豆出口合同,合同規定:
天隆公司可以有兩來種應對措施——自其一,天隆公司應立即與M食品公司聯系,確認其是否破產,並問M食品公司是否還需要這批貨物。如果M食品公司的確破產,且不再需要這批貨物,而天隆公司可以另外銷售給其他客戶的話,那麼,可以不再裝船發往美國。其二,如果天隆公司不考慮上述問題,那麼,從信用證的特性出發,可以堅持發運貨物,並提交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則仍然可以從開證行得到付款——只是這樣開證行將不得不把貨物收下,並想辦法處理。
Ⅹ 國內某貿易公司出口大豆,合同中規定數量為1000公噸,用麻袋裝。裝運中由於麻袋數不足,有100公噸
從學術角度出發:
該情況屬於貨物實際情況與合同不符,在這種情況下買房可以根據合同對這專100噸貨屬物要求退換貨物,並且拒絕支付100噸貨物的貨款,但不會對貨物其他標的物也就是剩餘的大豆產生影響。
從業務角度出發:
這種情況並非屬於什麼嚴重違約,通常發貨方在發貨後就和收貨方進行溝通,只要對貨物品質和數量沒有影響,通常收貨方會接受的,但是需要提前聯系,包裝有了變化可能會對進口方在報關的時候增加點小麻煩,但同樣是袋裝問題並不大,在國際報關環節需要申報包裝時只需要申報時袋裝、箱裝等,沒有對具體什麼袋什麼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