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夥協議書通用版
A. 三人合夥做生意,該簽一份什麼協議
與他人合夥做生意成立公司的,一般是要簽訂合夥協議的,簽訂合夥協議要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三人簽訂合作協議的,當事人需要在自願、公平、合法等原則的基礎上進行簽訂,不得損害他人的利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條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第四條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第五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四條規定,合夥協議依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
第五條規定,訂立合夥協議、設立合夥企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第十九條規定,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1)三人合夥協議書通用版擴展閱讀:
合夥做生意的禁忌
1、哥們式合夥,仇人式散夥。中國企業最常見的聚散模式——公司創辦之初,合夥者們以感情和義氣去處理相互關系,制度和股權或者沒有確定,或者有而模糊。企業做大後,制度變得重要,利益開始惹眼,於是「排座次、分金銀、論榮辱」,企業不是劍拔弩張內耗不止,便是梁山英雄流雲四散。
2、盲目崇拜社會關系。關系推動生產力,因此社會關系的建立和運用是商人必要的能力;但關系不等於生產力,把社會關系當成解決企業發展所有問題的靈丹妙葯,忘記了「打鐵還須自身硬」的真理,則企業本末倒置,大患遲早降臨。
3、迷信「空降兵」。都說「外來的和尚會念經」。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不可不用「空降兵」,不可亂用「空降兵」,不可全用「空降兵」。這方面中國企業的教訓已經太多,可永遠會有人情不自禁地做錯:放棄身邊的人才,迷信遠方的大師。
4、企業支柱親信化。一個靠人控制人,而不是靠制度控制人的中國式組織。起源於農民打江山的傳統,泛濫於信任危機加重的當代商業社會,是中國以情感為紐帶的企業走向規范治理的主要瓶頸。
5、面子大於真理。面子是:我已經這樣定了,而且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真理是:這個方向是一條曲曲折折的彎路,而且很可能此路不通。愛面子的老闆說:就這么去做,誰不執行誰下課,玩也要玩到底。
6、商業式迷信。羅盤神簽加卦相,誠惶誠恐,測風水測人才;香火繚繞進廟堂,頂禮膜拜,求機運求財富。商海無情,翻雲覆雨,誰來保佑?
7、知人而不自知。看人頭頭是道,看己昏頭昏腦。從來沒有看清自己在行業中領先的關鍵因素,一段成功史,滿腦糊塗賬。也因此,從來沒有清晰的戰略規劃:堅持什麼,改進什麼;如何創新,如何固守。
8、習慣性信用缺失。說話不算數、合同不算數、承諾不算數,這幾乎是中國商人部落最常見的景觀。對內,規則計劃變幻無窮,今天立,明天改,後天再改,手下無所適從;對外,合同承諾一張廢紙,視情況塗抹、打折甚至撕毀,合作者有去無回。
9、匪文化心態。民營企業老闆如山寨大王,生於青萍之末,長於江湖之野,走的是匪文化路線:關上山寨大門,老子天下第一;沖出山寨掠財,碰壁拐彎,見縫就鑽。圖的是人生痛快,少一份使命精神;既沒有經濟上的長遠目標,也沒有文化上的成熟主張。
10、階級斗爭企業化。企業內部可以搞平衡,但不可以搞斗爭。「文化大革命」告訴我們,「挑起群眾斗群眾」最後所失去的,是企業的效率和凝聚力。
B. 三人合夥做生意怎麼寫合同
合作協議書
?
??甲方:_____姓名(朋友)___
??乙方:_____姓名___
??雙方經反復協商一致,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寫清情況)
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二、
雙方協商確定,甲方投資x萬元,乙方投資x萬元,共同經xxxx。
三、雙方協商確定,甲方負責技術工作,乙方負責業務開展。
四、雙方協商確定,
在經營期間所取得的利潤占投資比例進行分紅。
五、_________。
??六、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
??七、(以後操作的想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支付方式:__銀行轉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大致的意思就是如此,沒有用的條款可以刪除。祝你合作愉快)
另外:你也可以加上新的條款。
C. 三人合夥經營協議書
合夥經營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
2、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夥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夥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在單筆交易額為 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 賬戶上流轉,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每 (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 1、 2、 3、 。
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 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印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甲______ _ __
乙_________ ____
丙___________ 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D. 三人合夥開店合同協議怎麼寫
合夥經營協議書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裡的營業額。
合夥人甲: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合夥人乙: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合夥人丙:
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日期:
(4)三人合夥協議書通用版擴展閱讀:
合同協議書
合同協議書(Contract Agreement)簡稱為協議書,是指在招標完成後業主同接受中標面的一方,按照專用條件所附的格式雙方簽字的文件。該文件一經簽署,施工合同(指後面的「合同文件」)就成立。因此,可以說協議書是確定雙方合同關系的書面文件,它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定的書面材料。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是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為了解決或預防糾紛,或確立某種法律關系,實現一定的共同利益、願望,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後,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性應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