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合同協議 » 侵權和商用

侵權和商用

發布時間: 2020-12-06 07:38:36

『壹』 免費版源碼用於商業用途是否侵權

免費版代碼也是受保護的,計算機法上保護的不單單是前台,而是一些核心的演算法,單單代碼也就沒有什麼的.鑒於目前國內計算軟體水平上來講,受法律保護的只有一些界面設計了,因為國內的網站本來就是一大抄而已.改動界面後,如果沒有核心演算法時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也不會構成侵權的!

再者,現在的網站只要是開源的,一般就沒有什麼演算法了,否則別人會利用各種手段進行加密的.如果是免費版的,本來就是提供研究與使用,更沒有侵權,但如果你是將其源碼進行了重新的封裝,用於商業的出售,這時作者若是發現後要據其核心演算法或是界面可以證實你使用的是他的源碼,或是經過修改也好,但沒有改變其核心演算法,這種行為都是侵權的!至於是自用,一般的源碼是沒有問題的,改變界面後有時連作者自己都不知道是否是正在使用他的源碼(沒有核心演算法受到保護),這種情況下是不構成侵權的!

如果對方是加過密的,如果你對其進行了改動,則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權.使用權本來是免費提供了,不存在侵犯使用權的行為.

也就是說,源碼的使用是否侵權,要先看它是否受法律的保護!如果法律沒有保護,那麼,就算他有很多上licencs也是不構成侵權的!

重新封裝後出售行為,則可能會侵犯作者的曙名權,著作權,使用權,發布權等.

『貳』 什麼叫侵權,用作商業用途,又是什麼意思

只要有營利的項目都算商業用途。修改如果近似會讓人產生混淆的也算侵權

『叄』 引用圖片不作商業用途算侵權么

引用圖片是否算侵權不是以是否商用來衡量的,所以不能說圖片未商用就不屬於侵權行為。

不過《著作權法》也規定了法定許可的情形,也就是說,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如對圖片侵權的認定還存在其他疑問,歡迎進入原創寶官網進行免費的專業法律咨詢,保護作品版權,讓作品更有價值!

『肆』 只要不用於商業用途就不算侵權嗎

很有可能是侵權,但是僅僅依據是否用於商業用途難以判斷是否侵權,只有滿足著作權合理使用條件才是合法使用。

著作權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許可權制機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條件下,法律允許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權的作品,而不必徵得權利人的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的合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22條規定了十二項合理使用的具體方式: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拓展資料:

設立著作權合理使用制度的價值在於:公平和效率。即在保證公平的同時,兼顧效率,二者相輔相成,互為表裡。「公平」體現了合理使用的合理性,而「效率」則體現了合理使用的必要性。合理使用作為對著作權進行限制的制度,其核心和實質就是對利益的協調和平衡。

著作權合理使用是著作許可權制制度的一種,其目的就是在於防止著作權人權利的濫用,損害他人的學習、欣賞、創作的自由,妨礙社會科學文化技術的進步。合理使用制度在防止著作權人權利濫用的過程中發揮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合理使用保障了社會公眾的創作自由。

創作活動是一個持續的過程,需要建立在前人智慧的基礎之上,沒有前人作品的啟示和借鑒,創作就如無源之水,無土之木。

參考鏈接:網路_著作權合理使用

『伍』 商用字體改動設計算侵權么商用字體的應用范圍

是否侵權需要分具體情況:

1、做LOGO時對商業字體進行再設計不侵犯版權

2、標志中含有商業字體有侵權嫌疑,可做小幅調整

3、雜志,報紙,名片,DM單頁,包裝用商業字體涉及侵權

4、網站應用 網路海報圖片等出現商用字體算侵權

(5)侵權和商用擴展閱讀:

隨意使用字體會不會侵犯知識產權?這種可能性還真存在。

2008年5月,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在家樂福中關村廣場店購買了廣州寶潔公司生產的「飄柔洗發露」、「飄柔精華素」等55款產品。

方正公司認為,生產商廣州寶潔和銷售商北京家樂福侵犯了其著作權,故提起訴訟,要求廣州寶潔立即停止使用並銷毀所有帶有方正倩體系列、方正卡通體和方正少兒體字型檔字體的外包裝、產品標識、產品商標、產品廣告宣傳品;

北京家樂福立即停止銷售所有帶有上述字型檔字體的產品;兩被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

日前,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審結了這起著作權糾紛案。法院認定,字型檔字體本身有著作權,但字型檔中的單字無獨立著作權,故對方正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對此判決,方正公司表示不服並將上訴。

王宏丞(北京海淀法院知識產權庭法官):方正公司自行研製的倩體計算機字體及對應的字型檔軟體是具有一定獨創性的文字數字化表現形式的集合。方正公司對此投入了智力創作,使具有審美意義的字體集合具有一定的獨創性,符合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美術作品的特徵,應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因結構和筆畫不可改變,單字的獨特風格受到較大限制,但當單字的集合作為字型檔整體使用時,整套漢字風格協調統一,其顯著性和識別性可與其他字型檔字體產生較大區別,較易達到版權意義上的獨創性高度。

對於此種字型檔作品,他人針對字型檔字體整體性復制使用,尤其是與軟體的復制或嵌入相配合的使用行為,可以認定侵權成立。如果將其中的每一個單字都確認具有獨創性,享有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依據不足。

無論達到何種審美意義的高度,字型檔字體始終帶有工業產品的屬性,受到保護的應當是其整體性的獨特風格和數字化表現形式。

而且,從社會對漢字使用的效果來講,如果認定字型檔中的每一個單字構成美術作品,使用的單字與某個稍有特點的字型檔中的單字相近,就可能因為實質性相似構成侵權,必然影響漢字作為語言符號的功能性,使社會公眾無從選擇,也對漢字這一文化符號的正常使用和發展構成障礙,不符合著作權法保護作品獨創性的初衷。

另一方面,本案中寶潔公司並未直接使用方正公司的字型檔軟體,真正對此加以利用並獲利的是設計公司。

設計公司購買方正公司的字型檔軟體,與方正公司形成合同關系。如設計公司的使用方式超出了方正公司明示的限定范圍,或未通過正常途徑取得和使用軟體,方正公司可起訴設計公司違約或者侵權。

而寶潔公司作為設計結果的用戶,向設計公司支付對價,獲得設計成果,對其中字體是否為侵權或違約使用,難以知曉,也沒有因此獲得不當利益,要求其直接承擔侵權責任,沒有法律依據。

基於以上原因,法院認為,方正倩體字型檔字體具有一定的獨創性,符合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美術作品的要求,可以進行整體性保護;

但對於字型檔中的單字,不能作為美術作品給予權利保護。方正公司以侵犯倩體字型檔中「飄柔」二字的美術作品著作權為由,要求認定最終用戶寶潔公司的使用行為侵權,沒有法律依據,故對方正公司向寶潔公司和家樂福公司提出的全部訴訟請求,均不予支持。

『陸』 非商業用途算侵權嗎

您好,如果您單純是與朋友們娛樂 不做任何商業用途或獲取金錢的話,不算做侵權的。

根據《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柒』 不商用不盈利屬於侵權嗎

我國復著作權法第22條規定了制12種合理使用的方式:

1.為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2.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3.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節目或者新聞記錄影片中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4.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已經發表的社論、評論員文章;

5.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6.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7.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8.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9.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

10.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11.將已經發表的漢族文字翻譯成少數民族文字在國內出版發行;

12.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以上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捌』 稍微改動商用字體,但是還相似,並且用在商業用途上,算不算侵權如果算侵權需要改動多大才不會侵權

參加大型比賽勸你還是不要了,稍微改動顏色都沒變,抄襲是肯定的,現在網路發達你能找到的別人也能找到。
《刑法》
第217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著作權法》(1991年)
第10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即以復制、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制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注釋、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權利;以及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