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總價合同怎樣辦理結算
『壹』 固定總價合同結算問題
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固定價格是指固定總價。招標范圍內及投標書范圍內的工程總價不變。。現在招標范圍內工程量因建設單位要求出現增減工程量,那最後結算的時候該如何計算?
『貳』 固定總價的合同是否需要出具結算報告
首先要明確所謂的固定總價合同是指在合同約定的承發包條件范圍之內的合同總價是固定不變的。
在工程中標後簽訂這個合同之前雙方應該是要對原招投標清單中的工程量進行核對確認的。並在原中標價格的基礎上按核對的工程量情況做出修真確定合同包干總價。真因為這樣所以大多數項目如果是明確要固定合同總價的,那麼應該要明確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僅供投標人參考,投標人應該自行按提供的招標圖紙計算工程量並最終提供投標報價。
1)當然要審核是否按合同約定完成了承包范圍的工作內容。
2)結算時原招標的工程量可以不用再計算,而只審核發生的合同約定的可調價項目工作量。
在結算階段,對固定總價合同來講 結算價=合同包干價±合同約定的可調價部分
這里的「合同約定的可調價部分」指的就是 設計變更(可能是增加,也可能是減少),工程簽證等
所以 如果審價時發現 原招標圖紙是10項,實際只做了9項,這個少做的一項就是屬於設計變更了,承發包雙應該要辦理相關手續。這樣審價單位才可以按辦理的變更手續來核定費用。
3)什麼情況下可以調整工作量:這個應該是合同約定的范圍。對固定總價合同來講,必須要約定在什麼情況下合同總價可以調整。如果實際確實發生了少做的項目,但是沒有相關手續,作為審價單位來講應該要及時提出雙方來補充辦理相關手續。不然就不能單方面的來扣除或增加費用。
4)的情況 如果沒有相關手續應該不予增加。
『叄』 固定總價合同怎麼結算
結算價=合同價(也就是投標價)+所有變更(即:原來圖紙是15個構造柱、現在經建設、施工單位設計部門供同研究改變為20個)、簽證價格(一般情況下都與圖紙不發生直接聯系,例如:施工現場周圍填土、伐樹等)。
『肆』 固定總價合同在竣工結算審核時需要注意什麼
固定總價合同在竣工計算審核時不僅要看招標、投標工程量清單,還要對招標圖與竣工圖進行對比分析,結合踏勘施工現場實際情況進行綜合審查,若發生設計變更需進一步審查是否符合結算規定。具體審核內容如下:
1、固定總價合同結算審核要結合招標文件(招標圖紙、招標工程量清單)。結算工程量的審核一般依據竣工圖紙,按實計算工程量。招標圖紙中有明示的內容,投標清單內沒有報價的項目也是包含在總價的,施工中應該按圖施工。
2、需結合施工合同、招標文件進行核對,審核竣工結算單價,項目措施費及規費、稅金等是否正確。
3、固定總價合同結算審核要結合踏勘施工現場實際情況。需核對材料、設備的數量、質量是否與圖紙相符合,若出現差異,需建設單位說明並提供支持材料,並結合具體情況判斷竣工結算造價是否需調整。還需核對圖紙的設計規模(如面積、層數等)是否與施工現場實物相符。
(4)固定總價合同怎樣辦理結算擴展閱讀
固定總價合同是為供貨方提供一個完成任務的固定價格的合同。履行合同的承包商必須承擔完成工作的責任而不管完成工作的成本是多少。在這種合同中,價格保持不變,除非采購雙方均同意改變。對項目團隊是低風險的。
在採用固定總價合同時,承包商應特別注意審查該合同是否符合一般的應用前提,分析該合同的風險的大小,以採取適當的措施減少損失。
應注意審查該合同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與工程的性質、條件是否吻合;應特別注意工程量計算的准確性和完整性,注意報價計算的正確性,以減少報價的失誤。業主也應注意合同的完備性,合同條件的合理性,特別是合同風險分配的合理性,合同范圍的明確性。
『伍』 固定總價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結算如何處理
朋友您的問題我已經仔細地看過,關於投標書的報價、清單項目該填、不該填的問版題,現在應當按照權下列程序辦:
1,切記投標書工程量清單與圖紙計算出的工程量清單,不是一回事,他們之間沒有聯系,
1),投標書工程量清專為建設單位優化選擇施工隊伍之用,依據此工程量看誰報價符合業主標底(攔標價),誰就中標;
2),實際施工時必須按照施工圖施工,完工時這份「施工圖紙」+-設計變更後,就叫做「竣工圖紙」
3),施工單位竣工結算時,應當依據「竣工圖」計算工程項目、工程量;
4),按照「竣工圖」計算的項目 - 投標書清單的項目 = 設計變更增加的項目;
5),設計變更增加的項目 * 投標書里的單價、投標書沒有的單價就用定額里的單價 = 增加的結算額
2,工程結算總值 = 原來投標書的報價 + 增加的結算值 + 施工現場簽證額;
『陸』 固定總價合同怎麼理解
所謂總價合同(Lump Sum Contract),是指根據合同規定的工程施工內容和有關條件,業主應付給承包商的款額是一個規定的金額,即明確的總價。總價合同也稱作總價包干合同,即根據施工招標時的要求和條件,當施工內容和有關條件不發生變化時,業主付給承包商的價款總額就不發生變化。
總價合同又分固定總價合同和變動總價合同兩種。
固定總價合同適用於以下情況: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計在施工過程中環境因素變化小,工程條件穩定並合理;
2.工程設計詳細,圖紙完整、清楚,工程任務和范圍明確;
3.工程結構和技術簡單,風險小;
4.投標期相對寬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時間詳細考察現場、復核工程量,分析招標文件,擬定施工計劃。
變動總價合同又稱為可調總價合同,合同價格是以圖紙及規定、規范為基礎,按照時價(Current Price)進行計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務和內容的暫定合同價格。它是一種相對固定的價格,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由於通貨膨脹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時,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對合同總價進行相應的調整。當然,一般由於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和其他工程條件變化所引起的費用變化也可以進行調整。因此,通貨膨脹等不可預見因素的風險由業主承擔,對承包商而言,其風險相對較小,但對業主而言,不利於其進行投資控制,突破投資的風險就增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