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撫養費協議
『壹』 新婚姻法關於離婚後孩子撫養費問題
關於撫養費的支付標准新婚姻法作出了以下3大標準的規定:
一、根據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決定
夫妻離婚時對孩子的撫養費的支付多少、高低由經濟能來決定,協商為輔的原則;孩子的撫養費多少由父母收入浮動情況來決定,如果是固定收入的則按月總收入的20%到30%來支付,最高不超過50%;如果沒有固定收入的就按當地平均收入水平依比例來支付。
二、根據實際需要來定
夫妻離婚後最大的受害者就是無辜的孩子,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為了彌補孩子心靈上的創傷;所以夫妻在應給孩子的教育支出、生活支出等各方面都應保持與離婚前一致。
三、根據當地實際生活水平而定
因為地區經濟發展上的差異,通常經濟比較發達的地方消費水平就比較高,所以當孩子跟隨父母中的另一方去到哪個城市定居時,另一方支付的撫養費標准也要符合當地實際生活水平,才能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
(1)離婚後孩子撫養費協議擴展閱讀: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
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
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 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貳』 自願離婚協議孩子撫養費的標准如何界定
撫養權主要依據為《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9、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10、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1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1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13、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
14、《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未表示反對,並與該子女形成事實收養關系的,離婚後,應由雙方負擔子女的撫育費;夫或妻一方收養的子女,對方始終反對的,離婚後,應由收養方撫養該子女。
15、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准許。
18、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
『叄』 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法律有規定嗎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肆』 協議離婚後孩子撫養費的法律規定u
子女撫養費的給付,一般由父母雙方協商為好,協商時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內母雙方的負容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我國婚姻法對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未作任何確定性的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對這一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撫養費的給付辦法,可依父母的職業情況而定,原則上應定期給付。」
我國婚姻法第37條第1款規定:「離婚後,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為了切實執行這一規定, 199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1條規定的撫養費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伍』 協議離婚時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離婚後撫養小孩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協議離婚撫養費的內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容法院判決撫育費一般可按未撫養小孩的一方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這個比例也只是參考。
參考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7、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陸』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協議寫多少就給多少嗎
多給沒人追究你,少給法官可能制裁你。
『柒』 離婚協議書中對孩子撫養費如何約定和處理
《最抄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襲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捌』 離婚後關於孩子撫養權的協議怎麼寫
首先第一:在你不同意的情況下,他如果做出一些法院當時判決意外之事,專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訴!屬
第二:當時你們離婚法院怎麼判就怎麼做,其他不需要跟他談這么多!
第三:男方如果不按照法院判決實行,你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申訴!
你前夫有種種不良嗜好,你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這些問題。
協議書就是你們雙方協調達成的一份協議。
把你們共同達成的協議寫在一張紙上面,比如說,孩子歸誰,撫養費或撫養權,探望時間與次數,都寫清楚,把你的一切決定都寫出來,然後對方如果同意,那就去民政局核實!
『玖』 協議離婚後 還可以起訴孩子撫養費
協議離婚以後,就復孩子撫養費還制是可以起訴要求變更的。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