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之間的糾紛
1. 怎麼解決與鄰居之間的糾紛
唉.
到是可以盡一下好市民的義務.
不管他是偷電還是意圖偷電還是沒偷電.基於合理專懷疑,你是不會有屬什麼責任的.警察也只能表揚你太熱心,呵呵.
先舉報了再說.起不了太大作用,也可以嚇他一嚇
根據物權法.樓層電閘屬於公共設施,
所有本層住戶對公共設施行使共有共有權,也要承擔維護義務.
如果他在行使權利過程中確致你的權利受損.
那麼你可以起訴至區法院要求其排除妨害,賠償損失.
2. 怎樣處理鄰居之間的糾紛主要是樓上出噪音
對於鄰里間的糾紛,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調解的方式解決,最後還可以向法院起訴回解決,對於答噪音問題,協商不成,還可以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八條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3. 鄰居之間的民事糾紛
按照你說的:水管突然破裂,屬於不可抗拒力的原因造成的,屬於自然災害。另內外你把他家的損失情況容抓緊取證(拍照或者錄像)免得以後再次漫天要價。關鍵是:突然爆裂還是你家在施工。鄰里之間應該本著互讓的原則,如果搞疆的話彼此都不好,在你家能承受的尺度內給與一定得補賞。
4. 鄰居之間的糾紛怎麼處理
鄰里糾紛,首先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時,可以請村委會或居委會幫助調版解,也可以找鎮司權法所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
協商和調解都是可選項,就是說,可以先協商、調解,不成再起訴,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
5. 鄰居之間的糾紛
打起來了,當然報警處理唄
6. 鄰居之間糾紛
又沒打他,怕什麼,去他的醫院,他有證據證明你打他啦,警察是要證據的,讓他住院去吧,用不到你的錢
7. 你們鄰里之間都有過哪些糾紛
我們那邊地勢都比較低,我家最低了,每次下雨,或者家裡撒一點水,屋裡就會潮上一周,甚至更久,鄰居兩邊都比較高,夏天也是一樣的,只要一下雨家裡就會濕濕的,每天看到那樣的地上就會很煩。就和奶奶商量,說借點錢把家裡升一下,於是就借來一些錢開始升房子了。找來工人師傅們來開工了,可是這時候兩個鄰居站出來了,說不能升,其實當時我們想到這個問題了,肯定會要說一些話的,於是就都去家裡說話了,東邊那家還好,因為一開始他們家地勢就高,我們再升也不會影響到他們家的,說了一些好話,他們家不難為我們了,到西邊那個鄰居,就是之前還幫過他們那家,反而就是不讓我們升,因為他們家地勢不是特別高,所以就不讓升,其實他們就是無賴,我們升自己家房子怎麼了?你覺得到時候你們房子地勢低了,可以也升房子啊,如果地勢都高的話水就流到別處了,他們家條件比我們好多了,我們都借錢升房子,可想地勢太低是不行的,真的受夠了。可是無論怎麼說他們就是不讓我們升,於是我們就報警了,警察來了以後說是民事糾紛,警察也不管的,於是我們繼續動工了,可是他們卻拆我們的東西,我們當然要找他們理論,最後他們竟然動手了,把我們氣死了,後來警察來了,把動手的人都帶走了,說他們無權管理我們自己家的事,並且還動手了,賠償我們一些錢,我們的房子終於升起來了,不潮的屋子,住著真的很舒服。
8. 鄰居之間打架糾紛怎麼處理
鄰居之間打架糾紛,如果造成輕微傷以下的傷害,是治安案件;如果造成輕版傷以上的傷害,權涉嫌故意傷害罪。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9. 鄰居之間打架糾紛怎麼處理
鄰居之間打架糾紛,如果造成輕微傷以下的傷害,是治安案件;如果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涉嫌故意傷害罪。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