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員工合同
Ⅰ 公司與員工未簽定勞動合同
1.沒簽勞來動合同,是因為自你不和他們簽還是他們不和你簽?公司有沒有給過你書面的文件,要求你和公司簽勞動合同?
如果是公司不和你簽,你可以隨時離開,這是一。
2.你在那個公司工作了多長時間?從你取得第一天算起。如果超過了一個月,從第二個月起,他要給你雙倍的工資,這個你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一定會贏的。
3.公司拒付工資,你去申請勞動仲裁,有關部門會對公司進行行政處罰的(包括他沒有及時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也會一起處罰公司)。
4.從你的描述中,目前來看,對你沒有任何不利後果。
5.如何主張權利:去申請勞動仲裁。因為這是法定的前置程序,必須先申請,之後如果再有什麼問題,才可以去法院起訴。
Ⅱ 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內部合同有法律效益嗎
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都有法律效力。反之則無效。
這些協議,專不管屬內部還是公開的,都屬於合同的范疇,受《民法通則》和《合同法》或《勞動合同法》共同約束。
如,法律、法規規定,單位必須要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單位即使跟勞動者協議好了不購買,轉而將錢直接發給勞動者,這樣的約定是無效的。
又如,法律規定單位必須跟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單位如果跟勞動者簽協議為「工作做三個月後再簽勞動合同」或者「試用期轉正後才購買社會保險」等,這樣的約定也是無效的。
《合同法》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Ⅲ 需要一份公司與員工的勞動合同
一份公司與員工的勞動合同
供參考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簡稱乙方)為本企業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1.無固定終止期限(即長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條變更、解除和終止)。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二)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為試用期。(三)本合伺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_________。(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個工作日連續加點不得超過三小時。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勞動報酬
Ⅳ 公司和員工簽內部協議有法律效應嗎
內部協議需要滿足內容合法合理,雙方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簽署回的協議才具有法律答效力。但是貴公司目前這種情況,簽協議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因為其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
存在勞動關系未簽合同,不合法。
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及《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超過這個期限,員工可以追溯經濟補償金。
員工因放棄社保所簽的協議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擴展資源: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靖江縣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人社保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深圳人社局-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央人民政府網-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Ⅳ 公司應如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公司應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內容是在雙方協商好的情況下自願簽署的,勞動合同內容不能有違法違規或損害勞動者利益的條款。
勞動合同內容包括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等,且在勞動合同簽訂後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5)公司與員工合同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Ⅵ 公司內部勞動合同和外包合同的區別
1、薪酬福利一般而言外包員工的薪酬福利是遠低於正式員工的。正式員工:薪資之外還有五險一金和公司福利等;而外包的價格頂多是崗位的正常薪資。2、職業發展外包員工很快會遇到瓶頸,因為只有非核心崗位會外包,這類崗位缺乏長期發展的空間。正式員工,有成績或者呆的年限夠長都回有相應的回報。3、工作穩定性外包是靈活用工的一種,意味著公司一旦需要裁員,首先考慮的是外包員工。正式員工,會相對穩定,裁員,會獲得法律的相應補償。4、合同簽訂外包員工的合同,是和第三方外包公司簽訂。正式員工的合同,是直接和公司簽訂。5、工作范圍外包公司,一般是一對多,同時服務多家企業。正式員工,一般是一對一,只服務於所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