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補充合同
補充合同經合同各方當事人簽字確認後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合同中與原合同有沖突的地方,補充合同的約定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沖突部分以補充合同為准!
② 關於建築施工補充合同的問題
第一,不存在「建設方私自增加工程內容」的事件,因為,施工方也簽字了。只要不存在違反合同法、建築法等法律的合同,雙方都簽字認可了,就有約束力。但是,增加的工程內容應該有設計圖紙或相關簽證變更的支持,只有合同的認可,沒有後續文件為依據,這樣的合同無法執行。
第二,與A單位簽訂合同,卻與B單位結賬,這當然是不可以的。甲方根本不必與B單位接觸,不必接受B單位提供的任何物件,包括不必接受B單位的決算書。
③ 工程施工補充協議怎麼寫
補 充 協 議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_
發 包 人:_
承 包 人: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補 充 協 議
發包人 :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願、公平、友好協商,雙方就 年 月 日簽訂的就 工程合同(以下簡稱為原合同)作如下補充協議:
一、 寫明具體補充的內容。
二、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三、 此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④ 如何寫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補充條款
由於不知道你們和甲方具體是如何商定的,所以不能給以太具體的意見。從你提出的問題中,寫法沒有太大問題,但是缺少乙購料價格依據的規定,是否雙方在其他方面已有書面約定?在關於分包工程方面,提醒如下:工程結算總價稅前下浮5%,對於分包方是否有相同要求?還是在分包合同價款中已經直接扣除了這部分下浮?抑或是總包方不打算轉嫁這部分讓利?
希望這些意見對你能夠有所幫助。
⑤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後,補充協議有效嗎
《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如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通過招投標簽訂的,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補充協議,否則是無效的。
⑥ 施工合同補充協議怎麼寫
施工合同補充協議發包人: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在《「安順市普定縣雙龍苑商住樓工程」建築施工工程合同》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在甲乙雙方完全自願和理解本補充協議條款的情況下,簽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一、工程概況1、工程名稱:________2、工程地址:________3、建築面積:________4、結構類型:5、設計單位:________6、監理單位:________二、工程內容及承包范圍三、合同工期(本協議中所列日期均為日歷天數記)1、開、竣工日期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總工期____天(含法定節假日)以《建設工程竣工報告》所載日期為准。四、付款方式五、合同生效與終止、爭議處理甲方:(蓋章)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電話:電話:傳真:傳真: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銀行賬號銀行賬號:簽定合同代表:簽定合同代表:年月日年月日